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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逃避对芦笛的诛心指控,回芦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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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个人文集]
加入时间: 2004/11/10 文章: 2864
经验值: 2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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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游客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首先我们确定一下讨论范围以避免跑题:即仅仅局限于引起您强烈反应的最近的事件,您是个跑题大王。
其次,俺不反对您信仰老马对您“嫉恨交加,想让网友看穿本人的流氓面目”。但是您把这种信仰拿出来说,就是对别人的心理和动机进行的猜测,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诛心”。
老马心里怎么想是一种内心活动,是否一定是“嫉恨交加”除了他自己别人无法证实。至于老马贴出通篇是您破口大骂的email的动机是“想让网友看穿本人的流氓面目”,也是您的个人信仰,您的话根本无法证伪。别人心理怎么想,他们做事的动机是什么永远是一个不可测量因而无法达成共识的东西。
您认为您转贴的内容便能够让您个人相信老马的心理活动,并拿出来作为证据来反对俺的指控,显示您不能区分两件事情:
a.您的行为是否属于诛心?
b.老马的内心是否真的有“嫉恨交加”这些活动?他是否真的为了“想让网友看穿本人的流氓面目”而发贴
您要否认俺的指控,需要提出关于a的证明,即您的行为不属于“诛心”。但是您举的例子却是和b相关:您的信仰是如何如何地有道理,并且把自己个人相信的论据信口胡诌为“铁证”。
您连概念都混淆不清,把能够支持您个人信仰的论据当作您的行为是否诛心的论据拿出来。这根本是两码事,能够证明B的根据和A没有关系!
您对别人的内心进行推测,无论您多么坚信那是对的,都是诛心。或者说您诛得对并不等于您没有诛心。
俺要指控您“诛心”的理由非常简单:您的行为构成了对他人心理或动机的推测,有您这句话:“嫉恨交加,想让网友看穿本人的流氓面目”便足够了。这其实不是证明,那是“诛心”的定义。
您说的理由能够让自己相信您对老马心理的猜测,未必能让所有人得出和您一样的结论。您的感知有缺陷,当然这是题外话。
最后,俺想强调:俺本人并不反对诛心,仅仅提醒您对别人的心理和动机进行猜测是一种诛心行为。是您自己以前反对过诛心。
应您的请求,俺给出一些另类解释来:again,俺只讨论他发表email的动机和心理。俺只能给您一些可能的解释,俺无法了解他的内心活动,就算俺也跟着您诛心:
a.他可能想旺坛,把您的假面具揭开,您便会大量发贴达到效果
b.他可能认定您在嫉妒他而一直跟他作对,所以报复一下。
c.他可能在做一个测试,看看您的反应
d.他可能想展览一下英文骂人技巧
即便以上的可能性一个都不存在,还有无数中你我都想不到的可能。这个概念您恐怕不容易理解:人的想象能力是又局限的,能想到的事物无法穷尽所有逻辑上的存在。
作者:游客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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