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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中国正从民主思维,走向法制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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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中国正从民主思维,走向法制思维   
所跟贴 不是我套,我用中国宪法,你说可以类比美国独立检查调查克林顿 -- 常委 - (116 Byte) 2006-9-30 周六, 上午5:23 (185 reads)
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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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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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美国的独立检查官不能限制你的人身自由吗? (184 reads)      时间: 2006-9-30 周六, 上午5:37

作者:和合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司法调查当然可以限制人身自由。

美国的独立检查官在别的时候,也并不一定就不能限制你的自由。
仅仅是对克林顿客气了。对别人可能就完全可以限制你的自由。

再说了,让中国的独立检查官(纪委)带有司法调查的性质,
又有什么不可以吗?中国的制度完全可以这样设计。

所以,中国采用纪委进行司法调查(或者可以说成是司法前期
调查,也是一种司法调查。)也完全合乎宪法。

宪法说的"任何组织和个人"并不限制司法组织和检查机构。

司法组织和机构当然不是"私设"公堂。

目前,中国对陈良宇,仅仅还处在调查阶段。公布的仅仅是
调查结果,其违法行为。而不是"罪行"。

你需要理解,"违法"不等于有罪。"违法"是一种行为事实。
"有罪"是法庭判定。二者是不同的。
本人几年前就早已说明这一点。



作者:和合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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