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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大郎狼协在国风论坛纠纷中谁君子谁小人,至少论民主素质狼协远超过大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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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大郎狼协在国风论坛纠纷中谁君子谁小人,至少论民主素质狼协远超过大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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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大郎狼协在国风论坛纠纷中谁君子谁小人,至少论民主素质狼协远超过大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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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魂曲
- (238 Byte) 2006-6-27 周二, 上午9:00
(866 reads)
狼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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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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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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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5215
经验值: 12262
标题:
谢老安夸奖了。不过还是得澄清一句
(423 reads)
时间:
2006-6-27 周二, 下午12:23
作者:
狼协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我可不是什么海川 的实际老板。海纳百川俱乐部是属于集体的,不是属于任何个人的。这是个非赢利组织,不可能以此牟利,我唯一关心的就是这个网站的独立性,不能让她沦为某种什么政治组织的工具。老安在俱乐部内部作版主可以证明:我从未干预过版主的执法。而外面的网友也有目共睹:我从未干预过网友法庭的司法。之所以这样不是因为我老狼品质高尚,而是因为这里的制度保障,当然,这个制度是老狼全力推动实施的,老狼对这个功劳可以笑纳。
也正是因为此我才坚决反对国风网属于私人,尤其不能属于余大郎个人 --只要我参与,就决不容许这样。我不但要对自己的清名负责,也要对参与的网友安全负责。
至于余大郎,现在我算看透他没有什么他是不敢干的了。他在那个网站把我们这些人的嘴都给封了,连续删去芦笛和我在那里对他的揭露的贴子,封掉我和芦笛的名字,却留这Novell 等人以极下流的语言对我们的辱骂,却还好意思假惺惺地“挽留”芦笛,一面继续把芦笛的名字高悬顾问榜,借助他的金子招牌来给他招来生意,而且还好意思跑到这里来推销这个网站!这是我见过最叹为观止厚颜无耻了。
当众撒谎对他来说就更是小儿科了。我现在先不揭穿他。在公众场合撒谎毕竟不犯法,被揭穿了他连脸都不会红的。在法庭撒谎可就是另外一回事了。我会在法庭要求他出示“付款”的伪证时当场抓住他。
Damn! 我都对自己无数次地说了在网上不再谈论这个事情,实在太恶心。我还是闭嘴。
作者:
狼协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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