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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不能授权,知识者可以被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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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不能授权,知识者可以被授权
张三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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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2675
经验值: 56583
标题:
知识不能授权,知识者可以被授权
(568 reads)
时间:
2003-10-26 周日, 上午9:38
作者:
张三一言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知识不能授权,知识者可以被授权
张三一言
现今人类统治权力来源大体上有三类。
一是君权天授,附之以血统作认证;一是政权民授,以选举作准。前者与人类政权史并存,后者也断续有二千多年历史。此外还有第三种权力来源:枪杆子出政权,辅之以“代表”论作合法性根据。(例如代表人民、无产阶级、三个代表……)第三种是历史长河中的一个小漩涡,瞬息将逝。
实际上,天授论绝大分是借助枪杆子实现的,“代表”论亦是天意的隐形变种理论。所以可以说枪杆子出政权是君权天授在资本主义时代的一个短暂变体。其共同本质是独占统治资源。
维护第三种统治权的理论家们最被动,因为它不像前两种那样有系统且自圆其说的理论;这些自洽理论可保其统治权力的合法性和稳定性。第三种理论面目狰狞、手段野蛮。更严重的是其理论导至自身灭亡,特别是当它控制力衰弱或成为革命对象的时候。于是第三种统治权力维护者无法在自身理论方面用功,转而采用否定第二种理论作为主攻方向。意图用以攻为守的方法来维护其将堕之权。
枪杆子里出政权的辩护者在否定自由民主方面的其中一个小小部分的说词是:“权源于法”。
现在请大家跟着我来,看看“权源于法”论是否与事实相符、是否符合逻辑。
[一]、知识授权论不能回答权力的来源问题
这些论者先从「选举根本就不能定义成授权」入手来否定民主程序。那么,我暂时退一步,同意「选举根本就不能定义成授权」为真,即使如此,这种理论还是经不起推敲。
若有人问:选举不是授权,那么你的统治权力是由谁授的?
这时论者不能用君权天授回之,又找不到权力之源,极之狼狈。
看看这些论者是怎么回答的?
现在论者回答是:「所谓授权,就是你委托他全权或者有限权力来代理你或你的事务。排名第一的授权,就是请律师。这就是真正的"授权"。委任也是一种授权。」
但这是问非所答。它只回答甚么是授权,没有回答由“谁”授权,即统治权力的合法来源问题。
你再追问。他为了回避狼狈被动地位,“天才”地创造出“权力归于法”的理论。这是“知识授权”论的一种。意思是说,权由法出,法律知识是统治权之源。
现在要搞清楚的是“法”是像天地山河那样存在于人们的思想活动之外的客观事实,还是由人们思维活动的产品?很明显,法是人们为解决问题需要而制定出来的东西。
如果统治权由“法”授,你就必须回答,这个法是由谁定立的。
这些论者回答是,由具有权威的法律专业人士制定。他们立法的权力来自他们的专业知识。
虽然回答含糊,但基本上回答了统治权由“法”授,即统治权来源于法律。
问题还没有解决,既然法由法律精英立,因他们的专业知识而独享立法权力。为私是人类天性,独霸权力者必腐败是人性铁律。这些独霸立法权力者订立有利于自己的法律是自然不过的事。他们必然立下只有他们,甚至是只有他才可被授权为皇的“法”!因为“法”由我定,所以必然的结果是和枪杆子出政权同一逻辑:权由我授。
法是人造的工具,它和一把刀的性质同。我们有时会说刀杀人,但更准确的说法是,人用刀杀人。杀人的源头和动力是人,不是刀。法也是不会授权的工具,所谓法的授权实质是“立法人”授权。
但这个“权由我授”答案,不是论者有胆公开承认的;他们要尽力掩饰的就是“权由法授”的独裁专制实质。可见在理论上,这些维护枪杆子出政权的论者无法回答权力来源问题。
这里说明了一个问题:知识不能授权。
[二]、不能接受“知识独霸权力”
凡授权都是都是人授,没有物受权、理受权。
董事长自任总裁是自授,董事局选任总裁是他授,医生诊病权是病人授,律师代打官司的控辩权是当事人授。
不论是君权天授还是民主授权都是“人”授。君权天授是假天之名自授;政权民授,当然是名副其实的“众人”授。
自受有合理的,例如董事长自授总经理。更多的是不合理的,例如一个无股份的管理专家宣称因为他有专业知识,自授自任某公司的总裁;例如一个名厨师未经雇用到大酒家厨房去抓镬铲,例如一个医生说他有合格的医学知识和经验,未经病人同意强行为他治病;例如一个律师未经当事人委托强行替人控辩;例如没有权力授权授权的律师自行立法。同一逻辑道理,上面讲的君权天授、枪杆子出政权、都是不合理的权力自授。
这些事理说明一个问题。专业知识只能在其知识业务内行事才有专权,例如非医生专业者没有权力给人诊病开方。一涉及人际关系,他们绝没有以专业知识强行取代人们自主权的权力。
比如,一个极高明的理财专家,仅仅因为他有专业知识,他用钱的功效比你强。他就用这个拥有知识的理由,要你把你的财富支配权交给他,让你变成一无所有,要吃一条冰淇淋也得伸手向这个专家要钱。你一定不答应。那么同样理由,为甚么你要别人把自己的政治自主权,决定由谁执政的权力凭白交给皇帝或精英?你不欲之事,要强迫别人做。太强横了。
很明显,知识者不能因其知识而拥有授权予人的权力,只能接受别人的授权去发挥他的专业知识的作用。
当然知识人可以授权给自己,用自己知识创业。例如某知识暴棚的律师写一个宪法或其甚么法的,拿出去卖。有没有人买那又是另一回事了。
争论问题的核心是,统治权力是全国人民授予的还是由一个人或极少数人自授的;是由人们自愿授予的还是强迫人们放弃的。
君权天授、知识精英特权、枪杆出政权的共同点是,统治权力是我(们)的,民众是没有政治权力的奴隶。
人们要是接受“统治权为某人独有,包括自己在内的民众无权置喙”观点,即是在政治上接受奴隶的地位,那么接受所有君权天授、暴力出政权、知识授权理论是理所当然的。
但我不承认任何人有独占统治权力的观点,我不愿别人把我放在政治奴隶的位置上。所以我当然不接受所有独占权力说词。这是我批评“法”(知识)授权论的原因。
2003/10/26
作者:
张三一言
在
罕见奇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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