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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 陈永苗:他们的心中没有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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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 陈永苗:他们的心中没有人民
安魂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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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12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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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zt 陈永苗:他们的心中没有人民
(438 reads)
时间:
2006-4-08 周六, 下午10:17
作者:
安魂曲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陈永苗:他们的心中没有人民
(博讯2006年3月06日)
17年来民主人士的心中,有一个最深层的根基空了,不可遏止的掏空了,这就是民主运动是为了人民。人民,这个现代政治中的上帝,在民主人士心中被暗杀了。
谁是杀人凶手?两个人,一个是步步进逼的中共当局,一个是民主人士自己,他们两个共享中共的思维方式,共谋暗杀了人民。通过代理上境外网站,就可以看到民主运动已经丧失了其根本的性质,这里没有人民,人民已经完全淡出地平线之外。 (博讯 boxun.com)
1989年人民来到天安门广场,与民主人士站在一起,甚至为了民主人士,不惜用血肉身躯去阻挡军车和坦克,可是这17年来,这些共产党口中的暴徒,被残酷镇压的市民,判死刑的,无期的,海外的民主人士可曾记得起来?
人民与民主人士的鱼水之情,在1989年是顶峰时刻。1989年之后民主人士难道就不会想到会被共产党或者自己不小心切断,甚至藕断丝连都做不到?民主人士一点都没有警惕自己还有没有根基,在人民之中的地位如何。那是不是说,他们还是共产党的学生,继承一个套路,像共产党那样相信自己理所当然是人民的领路人,不能或者不用怀疑就是领路人,怀疑了还是。那他们不过是另外一些在野的共产党员,他们的民主活动,不过是同一种知识精英内部的新陈代谢,新鲜血液代替衰老的血液,还是一家人。
只顾自己的维权英雄
89年之后,因为迫害民主人士当然首先救赎自己,维护自己的人权,在那个时刻不应该怀疑其正当性。可是时间凝固了,智力不增长了,思考停止了,十七年了任务和使命还是拯救自己,除了自己之外没有人民。民主运动一直没有反思,他们并没有政治根基这一根本性问题。
与国内的权贵资本主义遥相呼应,还有些人成了民主运动中的既得利益者,例如中国人权的刘青,诺大的资助绝大部分用来“奢侈”工作环境和发工资,而杯水车薪资助需要雪中送炭的人。面对国内风生水起的维权运动,中国人权理事张伟国提出支持国内维权运动的提案,本来应该得到欢呼,至少得到认真研究,可是得到了一鼻子灰。
遭到拒绝不仅仅是权力斗争的原因,而且背后有深刻的心理背景,那就是支持维权运动会扭转了过去17年路线,这种路线首先考虑民主人士自己的人权,通过不断强化自己民主斗士地位而高于人民。如果去维权,那么就人民抬在民主斗士之上,从而他们长期以后的心理优势和自我认同都瓦解了。民主运动首先考虑民主人士自己,甚至把自己当作唯一,这与国内改革中权贵资本主义宣布,要首先补偿既得利益集团,改革受损最大的是干部,有的一拼。看来天下乌鸦一般黑,共产党内外,民主运动内外都是有权贵本主义和受压迫者。
维权运动一产生之出,就被赋予克服“心中没有人民”的缺陷,从2003年开始,我就致力于解决这个问题,提出知识分子和民众的结盟。最近编成的《陈永苗维权运动文选:维权运动是后极权时代的民主运动》整整6万字,都是围绕这个问题展开的。
这种眼中只有自己没有人民的思维,不仅在海外,在国内也颇为盛行,而且渗透进入了维权运动,让维权运动陷入危机。例如有人写文章认为,维权运动是为了造就几个政治领袖。也就是说,无数的人民的人身财产,无数民间精英,最后都为了几个领袖,一将功成万骨枯。
政治化的维权运动,与海外的民主运动一样,首先拯救自己。维权绝食,不是指向为了民众而绝食,而是为自己的身体而绝食。这一点还不如上访领袖,多少上访领袖受到残忍的迫害,还是不屈不挠地为大家。政治化的维权运动把维权人士自己的利益放在了首位,而异化了。
维权运动不能忘记了共产党污蔑的“六四暴徒”,不能忘记了人民。维权的目的,是为了维护人民的权利,而不是为了造就几个政治领袖。所以不要轻易把维权运动政治化,不管这种政治化是为了人民,还是为了维权者本身。不要轻易地说,只有维权人士本身的权利得得到保证了,才能维护人民的权利。维权人士与人民的权利一样受到损害,等到维权人士的权利得到保护了再回头维护人民的权利,一切都太晚了。
所以参与维权运动的维权人士首先要有个类似的基督徒精神的忘我精神。他们所尊贵的并不是自我,而是人民。参与维权运动作维权,与上帝做工一样,应该是无私的,是为了荣耀上帝,而不是荣耀自己。维权运动的性质是律师活动。律师也是一样,必须把当事人的利益放在自己的利益之上,不得因为自己的利益而损害,这方面作的比较好的维权人士有莫少平,李健、张星水,李和平等人。
目前国内的维权运动,有两个色彩,一个色彩就是以律师作为主导,律师或者以法律服务者身份出线的自由主义者成为维权人士;一个色彩就是基督徒,很多的维权律师都是基督教。前者逐渐靠近上帝成为基督徒,例如李柏光,张星水,李和平,可见维权运动是中国基督教化的一个桥梁(我曾经去说服想政治化的儒家来参与维权运动,他们拒绝了)。而且自由主义与基督教关系极其密切,所以自由主义、基督教、维权运动“三位一体”。
胡适先生说:与虎谋皮,就得准备被虎咬。维权人士应该有基督教忘我的精神,不要在意自己在民间的地位,不要把一些肉体上的痛苦,身体的不自由当作维权运动的前提。为人民受难也是荣耀主,为上帝做工,把自己奉献给上帝,而不是急躁地想占据什么民间领袖位置。在我认识得这么多维权人士朋友中,赵昕是符合自由主义、基督教、维权运动“三位一体”的维权人士。
上帝是律法的上帝,而不是意识形态的上帝,意识形态是魔鬼和撒旦。当一些具有基督徒色彩和准基督徒色彩的维权人士用赤裸裸的政治化手段,用意识形态的语言去攻击对手时,他们的心灵被魔鬼占据了。尽管这些人在个人领域或许灵命很深,都是到了公共政治领域,很多被撒旦捕获了。
不要把胸膛对准中共的枪口
或许有人说,把维权案件政治化有利于扩大影响,也有利于当事人。可是从太石村的情形来看,这种说法是不成立的。太石村维权运动被更改定性为民主运动,虽然影响做的很大,但是却给当事人带来灾难性的结果,影响很大对于当事人来说,并不是他们所需要的利益。而且太石村维权运动政治化,引起广东当局的警惕,后来汕尾的开枪与太石村维权运动政治化有着一定的因果关系。不仅仅是太石村,而且可以看到几乎所有政治化运做的维权案件,不是带来灾难后果,就是陷入僵局再也无法突破。对维权案件和人民的权利来说,政治化是以毒攻毒,饮鸩止渴。
中文独立作家笔会会长刘晓波博士在总结六四运动时说,当局对六四运动负有法律责任,而他们负有道义责任。作为一个维权人士,对当事人的利益,以及引发的政治迫害负有道义责任,不能说来自当局的迫害就推得干净。所以一定要审慎,对当事人的在法律框架和公共舆论能够解决的事情,尽量在法律框架下解决,而不是用意识形态的攻击和敌我之分的办法,把敌人妖魔化,占领道德上的优势。一次次的政治作秀,一次次的维权秀,不一定给维权空间的扩大,相反很容易造成丧失,不能只求政治影响,而不考虑政治利益。
政治化的运动,代表着维权运动的危机,一方面是维权人士将个人的声誉,所谓的道德性资源积累放在人民利益之上,就像律师从代理某个媒体关注的案件把自己的名声放在当事人的利益之上,把当事人的案件当作自己表演的剧本而损害了当事人的利益一样。
从2003年思考维权运动的路径开始,我一直致力于把维权运动从政治化、意识形态化中解脱出来,把维权运动引导向重建公民社会,而不是政治对抗,因为维权运动政治化弊远远大于利,甚至可以说白害而无一利,从长远利益而言,去政治化是维权运动唯一正确的选择。
维权运动本来就是要争取时间和空间,和共产党统治和革命比赛,获得喘息的机会,从共产党的围剿中挣脱出来,要不被敌人消灭,而要消灭敌人。要尽可能减少被定性为敌人的概率,不要做政治性维权,而是理性维权。如果被明白认定敌人,就丧失了机会。我们的目标是重建公民社会,应该要减少政治对抗,一心一意争取民意。要在公民社会中就提供公正服务方面,和中共当局形成隐性的竞争或者补充性的局面。
要游击战而不是阵地站。维权运动政治化是提前的决战,是冒险主义的举动,是以卵击石,就像共产国际顾问李德指挥的反围剿一样,肯定导致维权运动的覆灭。
政治化的维权没力量。我们必须看到,国内媒体掌握共产党手中,民主维权力量无法通过自己的报纸,传递消息和人民互动。网络还是有限而且目前已经围剿之中,民主维权力量现有的媒体无法沟通国内人民,所以通过维权运动必须亲身站在人民中间去,作为他的代理人,而不是立法者或者公共知识分子高高在上。
政治的法律化
我在2002年7月反对信息产业部和新闻出版总署《互联网出版暂行规定》的网络运动中,写了一个文章,认为在现代社会中,认为政治诉求,甚至要求一个执政党下台的诉求,对其清算,都是可以在法律之中可以完成的,而不需要赤裸裸的政治诉求。用法律诉求来替代政治诉求会使民主运动或者维权运动更加强大,而不是减弱。不是不搞政治,而是要去政治化,反对维权秀,反对民间政治表演,去实实在在搞政治。这种政治是法律化的政治。比如20世纪50年代黑人运动中,在面对不公义的州法,马丁路德金博士就放弃了原有的法律轨道(州法),而娴熟地运用了联邦宪法赋予美国公民示威、游行、结社、罢工(包括罢乘)的宪法权利为自己的反“公汽种族歧视”维权运动鸣锣开道。美国公民示威、游行、结社、罢工是政治运动,甚至在美国宪政中的理解是革命,马丁路德金博士并没有抛弃法律,而是用法律体系中高级法战胜恶法。法律化的政治和维权运动,很大程度上要用宪法或者高级法来战胜恶法。
维权运动的政治化很容易超出而且背离了法律中的高级法和正义,用掩盖真相的意识形态语言来攻击对方,背离了正义和真相,自己陷入了罪恶,口中吐出了谎言。
不能用高于法律的高级法来取消一切实在法,否则那是法律虚无主义。要区分恶法和善法,例如宪法中的序言,就是恶法,例如人权规定,就是善法。维权运动中有一个很大问题就是凡中共的法律,都不承认,这完全是共产党废除国民党法统的思维方式。1955年美国人权母亲帕克斯当有人要逮捕她时,她说:“你可以这么做”。 人权母亲对恶法并没有轻易地否定掉。这就像苏格拉底面对恶法判决的死刑,并没有逃走,而是服刑而死。
为维权运动政治化辩护的人,一个非常有力的理由是和平理性维权的路子堵死了。这个逻辑是:和平理性维权就是一维权,中共就屈服了,中共让维权人士受些苦难,那就无法和平理性了。他们拒绝和平理性维权,面对中共当局恐惧,并且把恐惧扩大,而放弃了,甚至说谎了。这种想法的背后,还是对中共抱有幻想。和平理性维权不在于对中共抱有幻想,而在于维权运动如何才最有效果,力量最大。
维权英雄兴百姓苦
在维权运动中,首要的不是把维权运动吹捧为维权英雄,而是如何履行维权运动的道德伦理,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不要共产党亡,百姓苦,维权英雄,百姓也苦。高唱自由民主之歌的人,未必不会成为自由民主的敌人,高举维权旗帜的人,未必不会成为祸害维权运动的罪魁祸首。种下龙种,收获跳蚤的事情还少么?
很几年前,着名三农专家李昌平泪流满面,以“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上书,名动天下成为农民的良知,结果并没有带来他所在乡镇的减负,反而负更大。相反临近的一个乡镇的一个党委书记,他没有如此高调,却带领农民对抗县政府,通过谈判和妥协,大大减免了负担,但他本人确是个无名英雄。在李昌平的名动天下和农民受损,与无名英雄的籍籍无名和农民受益之间,我们何去何从?
目前不要直接政治对抗,而全力争取民意。不是直奔天安门,而是下降到民间来重建公民社会。我在此为维权运动重提并重申一个口号:为人民服务!
首发《议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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