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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法官2006-1-20公告:娇喘如兰-斑竹007封名案正式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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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法官2006-1-20公告:娇喘如兰-斑竹007封名案正式开庭   
消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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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5
文章: 9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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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法官2006-1-20公告:娇喘如兰-斑竹007封名案正式开庭 (3637 reads)      时间: 2006-1-21 周六, 上午10:52

作者:消极虚拟法庭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娇喘如兰-斑竹007封名案正式开庭时间为美东时间2006年1月20日22点(本座新开张无经验,因沟通问题延迟3小时,责任在本人。如双方到时需延长时间,本座可考虑)。

辩论时间为24小时,即美东时间2006年1月21日22点结束。根据《海纳百川虚拟法庭规则》第4部分规定,双方各有3次上帖权利。本法官保留询问庭辩双方的权利。

娇喘如兰网友提出将被删贴内容贴上法庭http://www.hjclub.com/showtopic.asp?ID=2570444&Parent=2570437,本法官正在考虑这个要求。

立案:娇喘如兰网友语2006年1月11日上帖[2567955][2567956][2567975]与海纳百川众议院版,当值版主斑竹007认为此三贴为必删贴,给予娇喘如兰网友封名3周的处罚。娇喘如兰网友不服该处罚,于2006年1月16日提出告诉。本法官根据《海纳百川虚拟法庭规则》第2部分规定,接受娇喘如兰网友的申诉。

现再次强调法庭辩论范围:
1,根据《海纳百川虚拟法庭规则》第3部分第1条和第8条的规定原则,此次法庭辩论范围仅为构成封名的3贴。其它贴,特别是牵涉其他网友发言的贴一律不在本次法庭辩论范围之内。 我将娇喘如兰网友申诉贴附于此贴后面,牵涉到第三方的内容,斑竹007在第一次答辩时可以不予考虑,本法官在判决时也不会考虑三个被删贴以外的内容。请双方在后续的辩论贴中不要再次超过范围;

2,根据《海纳百川虚拟法庭规则》第4部分第5条规定,双方不可针对对方进行攻击。本法官特别强调如果一方有意激怒对方作为手段,一经本法官发现,将取消当次上帖权利,情节特别严重者,将取消庭辩权。

娇喘如兰网友申诉原贴连接:http://www.hjclub.com/showtopic.asp?ID=2570359&Parent=2570340

起诉书 (海纳百川 www.hjclub.com)

现在就我的封名案正式提出上诉,上诉请求为:本人认为对本人封名不合理,本人上帖没有违反坛规, 请求通过法院将封名撤销.
事情的起因发展简述如下:
一:事件由昭昭若昏直接引起,昭在我的一个帖子后跟贴:不要把自己糟蹋得像一只烂履.
二: 我就此贴向斑竹投诉,要求处理昭昭若昏,举报:2567138帖 -- 娇喘如兰 [2567273]
三:007值班,问道:请娇喘网友明示,此帖触犯了什么坛规? -- 斑竹007 [2567280]
四:我答复007, 烂履就是破鞋,昭蓄意攻击网友:你有此一问,是何用意? 估计你是有意偏袒,顺便凑个热闹而已。履就是鞋的意思,烂履就是烂鞋, 烂鞋就是破鞋,是人们对妓女的贬称。 你让我解释一遍,我就解释一遍,够清楚了吧?让你和昭昭若昏一起再看一遍笑话,如何?这回舒服了吧? -- 娇喘如兰 - [2567285]
五:007回答:烂履是破鞋,引申为被抛弃的(女人),可以理解,解释为妓女可能就不是常识了,至少我不知道。 遗憾的是,坛规里没有禁用“烂履、破鞋”这样的词语一条,故而非常抱歉,这回爱莫能助- 2006-1-7 13:01
六:小熊在007后跟贴,你的意思是我可以说那日日昏是个大破鞋吗? 007 作了肯定的答复。
七:007 作为斑竹解释坛规, 具有权威性和不可更改性,在处理投诉时,他已确认昭的“烂履“等于“破鞋”,并自己做了解释,设定破鞋为女人, 认为坛规里没有禁用“烂履、破鞋”这样的词语一条,故不做处理。
八:我的回帖, 大家注意了:让我们看看破鞋007是怎样当斑竹的。 -- 娇喘如兰 - [2567601] 帖子较长, 于本案相关的要点是:1: 女性被骂为破鞋,具有特别的侮辱意思, 诽谤别人是破鞋,是破坏女子名节的做法.2 坛规同样没有规定有关排泄物,性词汇的具体词汇, 如果按照007的解释,出现这样的情况,同样没理由删帖.3 维护坛规,要基于法理,作为斑竹, 不能自己先去钻版规的空子, 把自己的好恶,当作斟酌的尺度, 4: 坛规里明确规定了:在标题中含有攻击侮辱网友之词汇为酌删帖, 性词汇为必删帖.5: 我认为007规定了破鞋仅限于女性,对男性不起作用,这对女性网友不公平, 是明显的歧视,这条事先设定,保护了这里的男性网友不受此词骚扰, 包括了007.6: 面对这样明显歧视女性的不公正,侮辱性规定, 我不能接受, 我文中的原意不在侮辱007家属本身(007在后面的帖子里有道歉字样,我在这里也向007道歉,文中文字有过头言语, 只因对007 的不公正感到气愤.) 因为我已在文中提到: 我们知道大多数中国人都有一种很缺德阴损的习惯,就是只要想攻击的人是个女的,就恨不得在人家身上挂两只鞋, 用最最见不得人的猥琐心理,用两只最脏的手,来诽谤女子的名节, 己所不欲, 勿施于人, 007 的妈妈必为女性, 因此我提出一种假设: (如果)叫他妈妈一声破鞋, 不知道他妈妈心里怎麽想? 7: 我解释一下最后一句话的用意还有, 因为007 已经认定别人骂我破鞋在海川为合法, 我想提醒还有想趁机落井下石, 继续骂我为破鞋的人想想自己的母亲也是女性,因为任何人只要是女的,都有条件被人骂为破鞋, 这是中国长久以来的一个很不好的习俗. 这也是我在如此不合情理的网规下做出的唯一可能保护自己的无奈之举.
九: 007 回帖: 你这可是必删帖(攻击网友家属) -- 斑竹007 [2567677] 众议院本来就是公开解决网友是非争端的擂台,你受不起伤,尽可别进来。 公平建立在对既定游戏规则严格而一视同仁的执行上,如果对规则不满,尽可向坛方申诉提议。作为斑竹,只执行坛规,不介入立场。 玩不过人家,就寻求斑竹的刺刀保护;未遂私怨,还要攻击斑竹家属,你足够封名的了。 好自为之吧,你!
十: 007 又规定如果提到网友家属, 既为攻击网友家属,属于必删帖, 连假设都不可以, 我文中原意也是提醒007 将心比心, 他是男的无所谓, 但如果他的妈妈遭此不白的侮辱,而且居然被定合法, 她心里该会怎麽想, 所以做事不要太过分. 而且, 他这麽规定, 等于我连最后一个保护自己的方法都不行, 这就意味着, 在这个论坛里,任何人都可以骂我为破鞋, 而我不能以其人之道,还制其身.(因为007 设定破鞋为女性,实际上他不设定, 约定俗称的习俗也没有人骂男人为破鞋的, 破鞋必定指女性, 谁也无法否定, 他自己当然也在被保护之列)这也等于坛规规定了我就是个破鞋, 试想这样公然的侮辱,谁能不生气呢?
十一: 我于是连上两贴, 一个给007, 一个给常委, 给常委的记不清了, 可以做为证据,有法官提出来.给007的主要讲和本案有关的要点:一, 007 说一视同仁, 但没有对他妈妈一视同仁, 他把他妈也用网规保护起来了,这就是说, 他设定的女人的网规又加了新限制, 网友的妈妈不算. 二: 原贴的原文是:”你定坛规说破鞋都是女的, 所以小熊骂昭昭若昏是破鞋你就跟着拍手叫好,我就说了,男的俺不能用破鞋骂,但如果,说你妈是破鞋,你妈怎麽想, 你又说我攻击你家属了, 因为坛规规定了,骂家属不行,你是怎麽表演的, 我在前面的帖子里把你接露得清清楚楚,坛规建立在法理的基础上,你不根据法理解释坛规, 断章取义, 你其实就是在穿着斑竹马甲,玩弄坛规.” 很明显, 这句话是继续我前面帖子的假设, 提醒007注意,将心比心,不要钻版规空子,不要玩弄版规. 注意: 所以我认为, 我的发言都是针对007, 在不平等规定下,保护自己,牵制007的唯一利害之举,并非蓄意侮辱网友家属.三: 其他话都是攻击007的, 于本案无关.
十二: 这次是直接引起封名的两个帖子, 原文我记不清了, 还请上庭后有关方提供,大意是: 一,请给出删贴的具体理由 二,哪句违反坛规了,难道我连你妈两个字都不能提?你封了我的名,我怎麽跟你打官司? 很明显, 我这两句话并没有攻击007的家属, 因为已删的前两贴提到了”你妈”一词, 我这句话的意思是问: “你妈”一词也是涉嫌攻击网友的禁用词吗? 我不能提吗? 我这里补充一下, 前贴提及007 的母亲,用的是假设,因为我看到007回答其他网友的帖子,用的也是假设, 比如你妈是贱人一类的话, 我认为我用假设的语气,讨论的又是版规的问题,所以也是合法的,不涉及攻击网友家属. 现在我不明白, 这两个直接导致封名的帖子,哪个字,哪个词是攻击网友家属的呢? (海纳百川 www.hjclub.com)

好了, 封名之前的情况简述如下,以上证据做为我提出的两个上诉要求的证据.当然,我还有补充其他证据的权力,在封名案之后007的话上庭后我也会引为证据,我认为007的话都具有权威性,因此他对他所说过的话要绝对的负责,在逻辑上要具有严密的可推理性.



作者:消极虚拟法庭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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