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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就陪审团规则提醒各位陪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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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就陪审团规则提醒各位陪审员   
云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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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就陪审团规则提醒各位陪审员 (1483 reads)      时间: 2003-10-24 周五, 上午6:54

作者:Anonymous虚拟法庭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陪审团规则》第二章第(五)条规定:

“法官不应根据自己对原贴的看法来决定是否召开陪审团。法官的决定

应当基于以下若干点:

1,一千字以下的贴子,不予讨论;

2,必删贴不予讨论。该贴是否必删贴由法官根据坛规决定;

3,酌删贴中,如果法官认为原告的陈述有合理之处,则可以考虑召开

陪审团来裁决此争议。”



本法官愿意就此条款提醒各位陪审员几点:



根据坛规,海纳百川论坛对于可删贴分为两类。一类是必删贴,如辱骂

网友家人、揭露网友真身的贴子,应当无条件删除。另一类是酌删贴,

如用任何语言攻击网友本人的贴子,性质严重的,也应当删除。



平时,一个贴子是否属于酌删贴,酌删贴是否应当删除,由版主独立决

定,不受网友干预。但是对于千字以上的酌删帖,网友若不服版主决定,

可请求成立陪审团裁决争议。



所谓“裁决争议”,这就是说,一旦陪审团成立,审议中的争议贴是否

当删,即应由陪审团决定,而不再由版主决定。在这里,陪审团制度本

身,意在提供一个机制,去制约版主的酌删帖处理权力,以达到论坛管

理公正之目的。



为了实现论坛管理公正,陪审员应当不受版主的酌删帖处理权力影响,

力求在全面平衡地考量论坛规则和双方所提证据的基础上,独立地回答

有待裁决的问题:争议贴是否应当删除?这包括争议贴的内容是否构成

对本坛网友本人的攻击?若是,攻击的性质是否严重到了应当删除的程

度?等等。



有鉴于此,请陪审员在提问时,非确有必要,不要去质疑原告是否承认

版主酌删贴处理权力的问题。



作者:Anonymous虚拟法庭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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