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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极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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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消极法官
所跟贴
消极法官
--
Anonymous
- (488 Byte) 2006-1-18 周三, 上午8:03
(3554 reads)
消极
[
个人文集
]
加入时间: 2004/02/15
文章: 9097
经验值: 14803
标题:
回答
(2212 reads)
时间:
2006-1-18 周三, 上午8:52
作者:
消极
在
虚拟法庭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谢谢您的答复,我就您的问题回答如下:
陪审团产生办法中关于陪审团成员资格的规定是法庭规则第3部分第3条:
一名网友必须在发生纠纷时(即纠纷帖贴出之时,而非申请成立陪审团之时)在本坛发表过十或十个以上的帖子(不限主贴或跟贴),才有资格申请成为陪审员。
我的解释为,合格的成员是在您封名的时候(亦即2006年1月11日前)上帖达到10贴的网友,10贴不一定都要是主贴,上帖内容也不一定与您的案子相关。也就是说只要该网友发够10个没有被删除的贴子并且目前也没有被封名就符合规则。版主和董事会成员不能参加。请您注意仲裁委员会成员产生原则是随机产生。随机产生相当于在本坛网友中取一个样本,假定他们的价值取向能代表绝大多数网友(简单地说,这个假定就是英美法律体系的前提),他们对特定案件(比如您和版主这件事)的裁决能代表绝大多数网友的看法。法官在这里的做用是召集会议,制定讨论范围,同时维持秩序。
我已经帮您申请众议院发言的权利,如果该版版主同意,您可以在众议院发言。
请您尽快决定仲裁方式,和是否选择代理人。您现在可以在法庭这一贴下继续跟贴。
作者:
消极
在
虚拟法庭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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