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在网上写两篇文章就认为自己有“资格”骂人,这跟那些有了权力就认为自己有“资格”杀人的有什么区别??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在网上写两篇文章就认为自己有“资格”骂人,这跟那些有了权力就认为自己有“资格”杀人的有什么区别??   
所跟贴 别客气,有资格骂人,不就是你自己说得么,说明你还是很想当狼么. 呵呵。 -- Anonymous - (92 Byte) 2005-12-14 周三, 上午9:59 (53 reads)
芦笛
[博客]
[个人文集]

论坛管理员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797

经验值: 518954


文章标题: 嘿嘿,早就写过了,芦笛是海纳百川的美帝国主义,靠的是真本事,不是靠社会不公 (87 reads)      时间: 2005-12-14 周三, 上午10:37

作者:芦笛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这和随便说的狼利用手中的权力欺负人完全是两回事,前者是形式上的平等,实质上的不平等,也就是资本主义的公正,而随便说的则完全是强盗逻辑,无论是形式还是实质都毫无公正可言。不过跟你这种蠢妇讲这种大道理,你怎么可能理解?你连“骂人”都没本事界定,唯一能干的事就是剽窃。

为什么不能抓住你剽窃罪作文章?任何文明人都有权制止你这种海盗行为,维护网人知识产权。我早就说过了,第一,你首次贴出时根本没有注明转贴字样,厚颜接受不明真相的网民吹捧,直到插言出来揭发,你还迟迟不肯澄清,一直到无法再抵赖的情况下还模棱两可地撒谎,说什么是你的隐私,不能披露。第二,哪怕在引起网友公愤之后,你还要撒弱智谎言欺骗大众,说你是受人之托到处转贴。天下哪有让他人转贴自己文章中没头没脑一段话的怪物?既然你是受人之托转贴,为何要故意隐藏去作者名字?你这谎言未免也太弱智了吧?

真相我早就戳穿了,因为我多次嘲笑你连写个请假条的本事都没有,你于是就决定露一手,为此竟然堕落到剽窃他人作品的犯罪地步,至今还要狡辩,羞也不羞?!哪见过你这种做贼的家庭妇女?

作者:芦笛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阅读会员资料 芦笛离线  发送站内短信
显示文章: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不能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0.611364 seconds ] :: [ 27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