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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公告:陪审员报名将于本日海纳百川论坛时间10:40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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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公告:陪审员报名将于本日海纳百川论坛时间10:40截止   
所跟贴 按既定规则办事 -- Anonymous - (348 Byte) 2003-10-21 周二, 下午9:13 (243 reads)
牛乐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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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补充一点 (181 reads)      时间: 2003-10-21 周二, 下午9:25



坛规说最终由七人组成陪审团,在选择过程中,双方可各自剔除两名,但没有对这个过程作更详细的规定。



我认为比较合理的作法是,选出十一人,送原被告,各自剔除两人.



而不是,先选七人,若被剔除。再递补,这样双方无法比较递补的人选作最有利的甄选。



法官有权对这一点作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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