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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化缘,谁能施舍?----兼答随便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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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化缘,谁能施舍?----兼答随便先生 -- 东海一枭 - (3069 Byte) 2005-10-24 周一, 上午9:08 (319 reads) |
随便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24019
经验值: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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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随便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那俺也给你一个机会。你把家卖了,给俺五十万如何?
你搞民主,反腐败,你自己要那么多铜干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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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化个小缘
老枭近半年来全副身心扑在林案上,付出的时间、精力、金钱都已到了我所能承受的极限。首次携律师到龙泉取证、北京开研讨会等,都是我掏腰包。虽朋友们的义助多是无偿的,但许多必要的成本费用如车旅、场租、食宿、录像、招待等等,却是必须的。鄙夫妇七、八年之久没有工作,没有正常收入,仅靠我的一点“老本”和稿费维持。毕竟我还有自己一家人要把日子过下去,很多事需要有一个度,一种均衡。在林案上我已过“度”了。
林樟法、梅善良、毛根寿作为除林樟旺外林案最大受益人,且不论上诉成败,至少,他们三人被以“治安”名义“抢”走的六万元总是退还了,赠剑致谢的资金,论理论情都应由他们出。但考虑到他们的拮据,我亦犹疑…。我想,订制、寄赠宝剑,万余元足矣,就“饶”了乡民吧,不如给某位热心肠人士一个“打破悭囊”的机会,互利多赢,皆大欢喜。如果资金充裕些,可以尽量把剑制得高档些,把赠剑范围扩大些,或者汇集林案文章资料出版,将是一本很有价值和意义的维权文集,或者以赞助人名义开一次英雄大会,搞一个赠剑仪式,大伙儿借机到哪儿聚聚,一起斗斗嘴斗斗酒斗斗诗,岂不都很有趣好玩?所费无多而功德殊胜,有缘有钱(不必大款,比老枭和几个当事人有钱不就行了?呵呵)的朋友别错失机会哦。有何条件和要求,可以向我提。如一时没有合适的家伙一肩担荷勇襄盛举,请大伙耐心点,容我再与枭婆商量商量啦。
作者:随便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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