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提上来请云儿大法官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提上来请云儿大法官
古迷
[
博客
]
[
个人文集
]
游客
标题:
提上来请云儿大法官
(397 reads)
时间:
2003-10-21 周二, 上午6:19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有关裁决依据的限定恐怕有违基本法理!
法官通告说:
本案原告是网友贝苏尼,被告是版主04,待裁决的议题是且仅仅是:争
议贴是否应当删除?本案将不涉及任何以前的纠纷,争议贴的内容将是裁
决的唯一依据。
老古认为:
1)任何裁决的基本依据都应该是法规,在此即坛规,而非争议对象的内容,更不必说将后者作为“唯一依据”。“争议对象的内容”只是“证据来源”,至多能限制为原、被告两造的“取证依据”,而不能作为陪审团的“裁决依据”。
2)如果将“争议贴的内容”限定为唯一的“取证依据”,恐怕也不妥。原、被告有关此案的争议内容,如原告要求删贴的要求和版主04的答复内容,以及有关处理该争议贴的程序所涉的相关内容,显然也不应排除在“取证依据”的范围之外。
这两点都涉及到此案的程序问题,希望法官优先加以考虑。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楼下已答复,谢谢古迷网友。
--
云儿
- (0 Byte) 2003-10-21 周二, 上午8:58
(138 reads)
显示文章:
所有文章
1天
7天
2周
1个月
3个月
6个月
1年
时间顺序
时间逆序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您
不能
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您
不能
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您
不能
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0.303585 seconds ] :: [ 23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