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形式和内容”本是哲学的一对范畴,内容一定要通过一定形式表现出来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形式和内容”本是哲学的一对范畴,内容一定要通过一定形式表现出来
所跟贴
既然大家都明白的就不要“重载”了,使用自己定义的词汇岂不更好?
--
越南人
- (0 Byte) 2005-10-11 周二, 下午12:29
(148 reads)
芦笛
[
博客
]
[
个人文集
]
论坛管理员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797
经验值: 518954
标题:
谁规定“形式”这个词是马克思的专利?“形式逻辑”这个词早就出世了,跟老马有
(180 reads)
时间:
2005-10-11 周二, 下午12:35
什么相干?咱们谈的本来就是形式,不使用这个词还能用什么别的?
不能因为你误认为有形式必然有内容,就让人放弃使用形式这个词汇,为的不过是避免你再度落入庸俗马教陷阱,天下没有这种事吧?
返回顶端
不是谁规定,而是这样成对使用免不了让人联想到别处。比如说“形式逻辑”
--
越南人
- (25 Byte) 2005-10-11 周二, 下午12:43
(165 reads)
“形式逻辑”=亚里斯多德的标准格式逻辑体系;布尔逻辑,谓词逻辑是另外两种格式.
--
越南人
- (0 Byte) 2005-10-11 周二, 下午1:04
(146 reads)
显示文章:
所有文章
1天
7天
2周
1个月
3个月
6个月
1年
时间顺序
时间逆序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您
不能
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您
不能
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您
不能
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1.314025 seconds ] :: [ 23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