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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事一绝对就不对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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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骆驼 [个人文集]
加入时间: 2004/02/16 文章: 1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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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五骆驼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例如有人说,东方西方国家都杀过人,为什么西方杀人没人骂或骂的少些,东方杀人就骂的很凶啊?斯大林是杀人,骂的太多了吧?
所以说不要“绝对”,“一律”,一说道“凡是杀人绝对不好”,或者“一律不好”,就成了过折话,要被人抓住痛脚了。所以我提倡具体事情,具体分析。杀人为什么杀?可不可以不杀,少杀?你杀和我杀能不能比较?
斯大林的杀人大家都比较熟悉了,前有二十大赫鲁晓夫的控诉,后有无数史家的考证。基本可以说,第一,杀人的目的是排除异己,不是什么原始积累。这为无数的回忆录和研究所证实。第二,所杀的人绝大部分可称无辜,完全没有可杀之罪,斯所杀2千万里,大部分都是对苏联忠心耿耿的人,他如此做法,自毁长城。第三,斯大林的杀人和英美早年的殖民时代,西部开发时代无法比。时代进步到二十世纪三十年代,道德标准与今天向去不远,用现代史中的大屠杀比较古代和近代史的大屠杀,当然比不出什么结果,只能比出个昏愦混乱的“差不多”来;其次老斯杀的是自己人,乃是共产党的独门“窝里反”功夫,英美再残暴杀的也是外敌和外族,这一差别就分出高下不少来。比如国共内战,争的是政权,残酷无比,贻害几代人,到现在才算渐渐化解开。老美内战,四年也是死人无算,原因与黑奴也没什么大关系,主要是政权,可人家一旦分出胜负,就把手言欢,互舔伤口。这也就分出高下了。
杀人当然不好,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杀了就没了。可有时不杀也不行,比如法西斯军队来进攻,你不杀他们行么?杀人有时就是救人,不是救被杀的人,而是救那些要被被杀的人杀的人。
不过标准也在变化,比如80年代枪毙贩卖黄色录像的人,现在也就是个没收罚款了事,试想如果当时不枪毙,判了无期,现在也有个减刑释放的机会,杀了也就没了。
美国侵略伊拉克,是为了政治犯下的战争罪行,当与苏联侵略阿富汗,中国侵略越南同列。
作者:五骆驼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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