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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就法律传统而言,英美法系信奉“不可知论”,而大陆法系信奉“决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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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就法律传统而言,英美法系信奉“不可知论”,而大陆法系信奉“决定论”   
所跟贴 嗯,这是专业水准的论证了,但是: -- 咱老百姓(真) - (156 Byte) 2005-9-20 周二, 上午1:51 (443 reads)
奥兰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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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美国刑事法庭对陪审团进行指导时,要求判罪标准是90%;民事法庭的标准是50% (395 reads)      时间: 2005-9-20 周二, 上午2:32

OJ的刑事法庭陪审团判“罪名不成立”,并不是认为OJ无罪,而是认为检方出示的证据,乌笼多多,没有达到90%的判罪标准。

所以,实际上,是由于检方的无能而导致OJ最后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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