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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坛规封名条款第8条修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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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坛规封名条款第8条修改为:
所跟贴
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坛规封名条款第8条修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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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文人
- (180 Byte) 2005-8-29 周一, 上午3:44
(765 reads)
游客
[
个人文集
]
加入时间: 2004/11/10
文章: 2864
经验值: 2731
标题:
请再讨论一个新的提案:第8条彻底作废,量条理由:
(348 reads)
时间:
2005-8-29 周一, 下午12:41
作者:
游客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天真的理由:修改之后的规则,“损害本网站利益为目的之捣乱”判定缺乏客观评判标准,即使是集体做出决定,任意心也太大
狡猾的理由:大量的行为,除了主观判断外没有其他可行的办法来判定其性质。更加麻烦的是:对自己不诚实的人巨多:自己根本不打算进行实质性讨论的时候,仍然坚持是在理性对话。用一个可以测量的标准来删贴非常愚蠢的。但是,在规则中企图给予主观判断以一定的余地,会被抓住把柄。
操作上的推荐:
低级办法:使用修改后的第8条,以集体主观判断为标准,封杀捣乱者
中级办法:作废第8条,向新海川学习,不依照任何坛规进行必要封杀。白 the way,俺认为新海川的做法无可厚非,如果他们对芦迪的主观判断是捣乱者,并且领悟了“狡猾的理由”,自然应该偷偷封杀芦迪。马悲鸣也一样。
高级办法:不使用地8条,让捣乱者继续捣乱。这是因为:世界主要有少数人统治,捣乱者让多数人相信了他们的观点,也没有关系。少数人叫做狼,多数人叫做羊,两者权重不一样。
之所以被定为高级办法,是因为捣乱艺术体现了美感,很值得欣赏。审美最近非常时髦
作者:
游客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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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狡猾的理由 might 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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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unia
- (0 Byte) 2006-5-05 周五, 下午9:24
(283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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