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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翔情妇”是如何出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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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程翔情妇”是如何出笼的?
侯一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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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程翔情妇”是如何出笼的?
(849 reads)
时间:
2005-8-17 周三, 下午6:53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8月11号,湖南女士黄伟到香港向媒体证实,她和在内地被捕的新加坡海峡时报驻华
首席记者程翔,并没有超过朋友之外的特殊关系。此言一出,海外民主自由派人士
都出来痛斥“中共”,认为中共应该为前一段造谣抹黑程翔负责。
其实,只要认真回顾一下,就不难发现并得出结论:前一段媒体提出程翔情妇论,
实在是跟香港一些媒体低下的新闻道德和拙劣的新闻采访和写作水平有关,是捕风
捉影、追求最大市场效应的耸人听闻八卦新闻观树根所结之毒果,跟北京其实没多
大关系。
何以见得?容我慢慢道来。
程翔是四月被抓的,五月下旬华盛顿邮报率先报道了这一新闻。到8月10号之前,海
外流传的所谓程的罪状,多只是和泄密以及间谍案有关。而这些“料”,多是中国
正式渠道“爆”出来的。但8月10号起,程翔又多了一个“搞腐化”的罪名。这次
“猛料”不是来自北京,而是香港两本刊物---[东周刊][快周刊]最先爆出来的。
这两本周刊,第一次给程翔“扣”上了“有情妇”的大帽子,然后,一些报纸和互
联网新闻网站纷纷转载,一时间,“帽子”满天飞。东周刊102期刊物封面故事就是
“独家大揭密”----大字标题:程翔遭情妇出卖,[欧亚基金]利诱做间谍。
从这个封面来看,东刊抛出了两个帽子,一顶给程翔,说他有“情妇”,另外一顶
给“情妇”,说她出卖了程翔。该刊第三页(CONTENTS)介绍封面故事说:“程翔间
谍案轰动全城,本刊根据可靠消息来源,独家报道其深圳情妇黄伟,在国安指示下
致电程翔,令他返深圳被捕。”
于是,仔细把14页到20页的这篇“独家”报道研读了几遍。在正文前,有一段[编者
按]或者是[编前语],其中说:“本刊还调查到程翔在深圳情妇的详细背景,程这次
被国安捕获,与这名女子有直接关系。”这种指控,不能说不重,好象是检察官的
起诉书或法庭的判决词。
也许是老眼昏花,也许是精气神不济,居然从头到尾看完没有找到这个“可靠消息
来源”。报道也没有交代,它是如何知道黄伟“在国安指示下致电程翔,令他返深
圳被捕”。总之,读完独家报道,还是一头雾水。
文章第二段,有一个小标题是:“情妇黄伟,作饵诱捕”。里面说:“明知处境危
险的黄伟,却没有情义至上,最后国安人员以她作饵,促使她致电程翔叫他返深圳,
诱捕程翔归案。程翔明明知道北京正在追查书稿,还敢到深圳见黄伟,显然两人感
情匪浅。根据案情供述,从来只要黄伟一个电话,程翔就马上‘随叫随到’。”
“程翔被捕,绝非是所传去广州取赵紫阳回忆录第二本书稿,而是为了见情妇黄伟
一面!”
这里,我们看不到,东刊记者是如何得到这个消息来源和做出这样结论的。这里面
到是有一个消息来源叫作“根据案情供述”,我到现在也不清楚,这个“根据案情
供述”,到底是个什么东西?谁的案情?这个案情又如何“供述”?记者又是如何
得到这个“案情供述”的呢?
报道继续说:“人们更不能想像,他们熟悉的程翔,竟然还在深圳有一段地下婚外
情。而这种关系,程翔太太刘敏仪是知情的。”报道第二段小标题是:“多次幽会
照顾生活”。里面说,“02年程多次赴深圳与黄幽会,发展成一段地下情。”同样,
这种指控,也没有交代来源。是程翔自己的坦白交代?还是刘敏仪说的?还是检察
院的起诉书?还是黄伟自己的说法?在读者非常需要“可靠消息来源”的时候,刊
物却装聋作哑搪塞蒙混过关了。
同样的错误,也在[快周刊]的报道里出现。快周刊八月十号期的报道,封面故事也
是程翔案。其封面是:程翔谍变之迷,误中美人计。这篇报道,也长达五页。编者
按开宗明义说:“间谍战使用‘美人计’,从来都是无坚不催的犀利武器,当大陆
指控程翔收受五百多万替台湾[国安局]做间谍,一众好友全部力撑,认为程翔向来
重情义、轻钱财,但是八月五日再爆出程翔‘衰在女人身上’,不少人即时收声!”
“大陆挤牙膏式发放消息,一如何伟途事件翻版,撑得越硬,爆得越劲。至今从不
同渠道所收消息,‘美人’可能不止一位。有消息指今次程翔在深圳被拘捕,正是
遭一名任职出版社编辑的‘美人’出卖。”
报道说:“有消息称,这女人因为出版事宜与程翔认识多年,近两年有时更接受程
翔经济上的支持,关系非比寻常。”
如果报道只是说到这份上,那么,其恶劣程度充其量只是同东周刊有一比,五十百
步之别。但是,更为恶劣的是,快周刊的报道后面又说:“消息透露,程翔六年前
派驻台湾前后,认识一名外表清秀,学养高雅的台湾文化界才女,她经常往来中、
港、台,并拥有香港身份证,两人结成好友之后,慢慢发展出一段‘不伦之恋’”。
东周刊的指控,只是说程翔同大陆女子有“关系”,而快周刊又把这种“关系”网
发展扩大到了台湾!而且,报道没有对这种“不伦之恋”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往
程翔头上泼的脏水显然又多了一盆。
写到这里,我为香港这些八卦刊物表示悲哀。这种写法,完全背离了新闻写作必须
客观公正全面的报道原则,是典型的UNPROFESSIONAL AND BAD JOURNALISM。香港作
家陶杰对香港媒体这种报道手法感到痛心疾首。他说:“香港是香港,曾经接受殖
民地管治,本地的传媒工作者理应熟悉报道刑事案的分寸,被告在审讯裁决之前一
切无辜,如此「政治化」的案件,不应只相信一个政权发放的片面之词,尚需时反
覆独立求证。即使报道中方论点,也应该避免直接的引述,保持一点新闻的中立距
离,例如当「间谍」要注明「涉嫌」;收受金钱,要加上「据指」;所谓婚外情,
也要强调「中国官方消息人士所指的」等客观用语,提醒读者和观众,这等片面之
词,不一定真确。”
以笔者来看,陶杰只说对了一半。谈到被捕等候宣判人士的“婚外情”,仅仅强调
“中国官方消息人士所指”也还是不够的。一定要尽可能详细说出消息来源人士的
具体身份、地位或者工作单位,非此不足以服众,非此就不是对大众负责任的PROFESSIONALISM
AND GOOD JOURNALISM。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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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不仅仅是香港会有这个问题
--
狼协
- (150 Byte) 2005-8-18 周四, 下午12:33
(271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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