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在浙江省丽水地区龙泉市的林樟旺一案再次表明,虽然中国呼喊建设"法治国家"的口号已经二十多年了,但在实际的执法、司法过程中,由于缺乏民主监督的有效制约,公共权力的违法滥权现象还是比较普遍,特别是在所谓市场经济的刺激下,掌握公共权力的执法人员的违法滥权行为不是减少了,而是增加了。如果说执法者过去的违法滥权行为在技术层面上比较粗糙的话,今天,执法者的违法滥权在技术层面上则显得比较"精细"了,这表现为:所有违法滥权行为都以法律的名义来进行!十九世纪法国著名大法官、作家路易斯·博洛尔在其名著《政治的罪恶》(
Political
Crime)一书中一针见血地指出:"以法律的名义来剥夺人权比使用野蛮的暴力更加可恨,因为在这种邪恶的不义之举中增添了虚伪狡诈的成分!"
龙泉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的违法滥权行为再次验证了路易斯·博洛尔的话在今天的中国,在中国的浙江省丽水地区龙泉市仍然是多么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