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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笛】应不平要求“到处散发”他的英雄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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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芦笛】应不平要求“到处散发”他的英雄帖
2u2m
[
个人文集
]
加入时间: 2004/02/15
文章: 8074
经验值: 1371
标题:
【芦笛】应不平要求“到处散发”他的英雄帖
(280 reads)
时间:
2003-10-09 周四, 下午7:33
作者:
2u2m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博讯论坛] 应不平要求“到处散发”他的英雄帖
芦笛
刚才看见网友转贴的不平的帖子,不料三年过去,还是那副市井豪杰的英雄气慨。历史证明我当初打的那场架一点都不错,不信请诸位看看这位先生是什么样的下作壮士,离开“杂种”便没有灵感。
可惜就连骂脏话他也就只有那两下子,还没有我在接受“再教育”时听到的那些生动和富于想象力。犹记三年前他还能骂个“驴马杂种”出来,过了三年没有进步反而退化了,唉。那些“太监”、“硬不起来”等五光十色的丰富生理语汇不知这次怎么也没使出来,原来下作胚也竟然会有“江郎才尽”一说,奇怪。
现在我按他的要求,“到处散发”他的英雄帖,省得不谙网事的新网友光看见老芦打架,看不见他打的都是什么样的人。可惜我一般只到三个地方上贴:大家,万维天下和博讯。现在大家似乎倒闭了,我只好贴剩下两处,在此授权不平先生,我这帖子,请你到处转贴,让万民看看你的英雄气慨,好么?
这里还要补充声明:
一、三年前,因为不平造谣马悲鸣女眷被强奸,并用不堪入目的脏话辱骂林思云,我看不下去和他大打出手,在我一方完全是正义之争,打得痛快。
二、因为不平造谣说我拐跑了人家的新娘子,我一怒之下,便写了篇文章,侮辱到不平的母亲头上去。那文章我此后一直引为奇耻大辱。网友(包括黄叶)因为该文不但毫无粗话,而且文辞优美幽默,爱不忍释,特地下载保存,并当成骂人文学的杰作多次贴了出来,我每次都求对方不要再贴。
现在不平并不觉得那对他是什么冒犯,并不觉得自己的母亲被侮辱是“奇耻大辱”,倒因为我忏悔自己的罪孽而觉得我“是生不如死,还是去买块豆腐撞死算了”,这种奇特心理,实在超出了我的理解能力。
不平拒绝我的道歉,大概是为了怕因此丧失用脏话辱骂对方并侮辱他人女眷的神圣权利吧。我觉得不平先生不必担心,我从来就没指望过流氓作正人君子,道歉的目的并不是要获得你的谅解----那怎么可能?流氓和正人君子本来就是两条道上的车,绝对无沟通可能,而是向天下人表明,无论流氓如何下作,正人君子都不能使用对方的招术,让自己也跟着堕入粪塘。
三,不平先生透露战略绝密,说“可以透露一点的是,这事没有结束,骑驴看唱本吧”,本人荣幸之至,洒扫庭除,日夜恭候传票或杀手的到来,只是想冒昧提醒先生:您这唱本已经唱了三年了,至今还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未免让天下人等得心焦,您能不能超越“透露”阶段,真的干出点事来让大家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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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确实化名骂过人
芦笛
刚才在《众议院》看旧帖,无意中看到了“中国之春”转贴的“老网虫”的文字,一看就知道是我的老相好黄叶先生的大作。这位同志过去化名“柿油党”百般辱骂我,后来又在《罕见奇谈》化名“冷眼旁观”攻击我,被揭发出来,脸上挂不住,便一溜烟跑了,从此再没回去过,倒颇有点骨气。只是毕竟不改下流脾气,后来在《说东道西》硬要咬死我是“搞笑”,说什么“一仆一主化名出游”,等到后来我辟谣,他却立刻说“我从来没说过芦笛是搞笑”!真是地道的小圣人。
看了小圣人的那帖子,我的感觉是毛骨悚然──一个人竟然会如此投入网上的一时恩怨,刻骨铭心地永志不忘,从此跟定了那人,无论对方干什么事、说什么话都牢牢记下来,到时便抛出来作钢鞭材料。妈妈米啊!这种人实在超出了我的理解能力。
那帖子基本由“芦笛是搞笑”一类的笑话组成,不过也有真事,我这里非得说个清楚不成。
第一,黄小圣人说的我跟多维打架的事基本是真的,那提出用文章换IP也是事实。我当时因为不平侮辱马悲鸣家的女眷,要跟不平打官司,但不知道他的姓名地址,请教律师后,说是起码必须知道人家的IP,我这才想出那个馊主意来,但话一出口就受到无所先生的批评,我立刻公开认了错。
第二,写文章侮辱到不平的母亲头上也是事实,那虽然是因为不平侮辱马的女性亲属激出来的,但确实是大错。那文字是我生平的奇耻大辱。这里愿意向不平先生道歉,虽然迟了三年。
第三,我和多维打的那架,错误基本在我,这里愿意向多维特别是何老板道歉。
第四,我确实辱骂过银河网的安琪女士。一年后我因为良心煎熬,写信向她道歉,并取得了她的谅解,恢复了友谊,但我愿意在此公开向她道歉。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条是:我确实化名骂过人。当初在《说道》,憨子老弟缠着我足足骂了一年,使用多个化名(如“王大妈”)辱骂我,什么脏话都骂过来了,但我一直笑脸巴结他。只是他冒充水栀子在网上弄了个《水栀子日记》出来,并冒充那人来邀请我去那个网站,我识破那圈套后,忍耐终于达到了击穿点,于是便用“黄河老祖”的名字写《憨子的天空》,本意是骂他,但写了四五节后便后悔了,于是把故事改得与他毫不相干,并主动恢复“芦笛”的名字。其实从第一节贴出来后,憨子就知道那是我,严格说来也不算什么欺骗,何况后来我还主动把笔名改了回去。但不管怎么说,那终究算化名骂人。后来安魂曲入主说道后,我回去打架遇到他,特地当众向他道歉过。
我在批评伪民运人士化名攻击他人时,竟然忘记了这件事,实在不该。这教训便是,不要把话说得太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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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平声明——决不接受芦笛的道歉 10/8/2003 22:21 [Click:35]
这世界是越来越看不懂了。“不平侮辱马悲鸣家的女眷”,不见马悲鸣出来跳脚,倒 见芦官人出来撒泼。莫非这马悲鸣家的女眷竟然是芦官人的祖奶奶?否则的话,有谁 能解释这一出一出的“皇帝不急急死太监”的连台好戏么?什么规定侮辱芦官人的女 眷可谓厉害了吧,这芦官人就是有本事气定神闲,气不出一口,屁不放一个,视而不 见,听而不闻。不是说尖嘴俐牙么,这下全到九霄云外去了。看样子有两种解释,一是这位芦官人有自虐症,若是你辱到他自己的女眷,他就会闭上尖嘴,缩进俐牙,闷声大发财了,或许正和读者一起乐呢。二是这位芦官人有着雷锋的无产阶级精神,要先解放了全世界的受压迫者才最后解放自己,要等到全世界的女眷都不受侮辱了才会想到自己的受辱的女眷。这世界是越来越看不懂了。“写文章侮辱到不平的母亲头上”,不平还没有说“奇耻大辱”,倒听到芦官人感到“奇耻大辱”。看样子倒还应该是不平向芦官人道歉。芦官人,你对什么规定写的东西不感到是辱,对自己写的东西倒感到是辱了。我看你这种东西是生不如死,还是去买块豆腐撞死算了。 你不愿意(还是没胆量)去跟规定打官司,倒也没人强迫你。但你不是“要跟不平打官 司”么?本人愿意奉陪,你怎么宁肯做杂种也不肯出头了呢?
对於芦先生的“这里愿意向不平先生道歉,虽然迟了三年。”本人声明如下:
1。本人从来没有要求过芦先生道歉,芦先生道歉不道歉与本人无关。
2。对於芦先生这次“道歉”,本人不接受。本人本来就不在乎“道歉”,何况你还有著收回道歉的劣迹。你要道歉要收回,那是你的事,与本人无关。你以为你的道歉值千金,那就快把它放到保险箱里藏起来,在本人看来连狗屎都不如,就不要在本人面前现世了,本人不感兴趣。本人即不受道歉,也不接降表,以后这种现世的东西少 来来。
3。可以透露一点的是,这事没有结束,骑驴看唱本吧。
你不是要把你的帖子到处散发以显示你的胸襟吗?如果你是有种气的,就请把这个帖 子附在你的帖子后面一起散发。
作者:
2u2m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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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规定阿?他说了什么?请不平、软小二转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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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精
- (244 Byte) 2003-10-09 周四, 下午8:03
(102 reads)
这雷锋学不得,有黄牌加身之险。自己去Boxun.com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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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昆
- (0 Byte) 2003-10-10 周五, 上午3:00
(65 reads)
小二去转没关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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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精
- (72 Byte) 2003-10-10 周五, 上午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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