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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恐惧见官的曹长青才是真正的懦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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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恐惧见官的曹长青才是真正的懦夫   
马悲鸣
[个人文集]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5898

经验值: 57789


文章标题: 恐惧见官的曹长青才是真正的懦夫 (728 reads)      时间: 2002-1-10 周四, 下午10:51

作者:马悲鸣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恐惧见官的曹长青才是真正的懦夫



马悲鸣



陡见《曹长青专稿:吴征杨澜不要做懦夫》。不免心中一激凌。堂堂教导别人如何保持做人底线的曹长青居然能写出这种题目的文章来。



有了利益和名誉冲突,走正当的法律途径寻求解决,这是正常人的正当行为,如何谈得上懦夫不懦夫?吴杨是否涉嫌诈骗,也得到了法庭才能依法裁决。曹长青不过一光棍记者,可以发道德号召,但终是无权也无能力进行司法审判。



中国人一贯怕见官。县太爷在大堂上把惊堂木一拍∶“大胆刁民,从实招来”。两排衙役跟着一起大喝∶“从实招来”。不管原告被告,都先吓得筛糠。所以中国的体面之家都把一辈子不见官当荣耀。想想平常有尊严的相公、员外一到了大堂上,先跪下来听这帮衙役的呵斥,体面何在?故中国人一贯都怕见官,甚至有宁可受冤枉也不见官的案例。



所谓懦夫,就是害怕的人。比如我就害怕把真实姓名暴露给传媒,所以在这一点上来说,我马悲鸣就是懦夫。问题是用笔名不用真名并不犯法,懦夫也是人人可当的,尤其在怕犯法这一点来说。



一到吴杨寻求正当的法律途径时,先声夺人骂对方懦夫的曹长青有很大的可能就是怕见官。其实美国法庭上的法官既无中国县太爷的威风。法警也无中国县衙门里两排衙役的凶悍。曹长青要是真认为自己不是懦夫,既然干了揭露吴杨假冒学历和阅历的事,就有胆量直面法庭上的对质,何必在一接到对方律师的通知,就气急败坏成这种样子,想先从人格上骂倒对方,争取舆论支持,而不敢坦率地直面法庭的审判。还有什么比这更地到的懦夫行为吗?



曹长青指责对方把自己的如夫人也列名其中,这也没什么。列名毕竟也只是嫌犯嘛。至于曹长青的如夫人是否参与了犯罪行为,也要等到法庭裁决了以后才能算数。这次利比亚交出的两名络克比空难嫌疑犯在审判之后一判无期,一判无罪释放。更何况曹长青自己首先对吴杨夫妇一起发难。人家把曹氏夫妻一起列名诽谤嫌疑,从情理上也是说也是公平的嘛。



曹长青把走正当法律途径的行为称为懦夫,却又盛赞私占公共场地,非法割据的行为。曹长青明显地是在号召非法。他所坚持的做人道德底线就是公然蔑视法律。



再重复一遍,我也并不相信吴杨自报的那些学历、学位和简历。但把人家寻求法律途径的正当行为斥为懦夫,则曹长青也自毁了道义。



到现在为止,曹长青的道义已经跌到了吴杨之下。这是一场精彩的言论自由与司法尊严的对峙。让我们拭目以待,继续看双方的表演。





【附录】~~~~~~~~~~~~~~~~~~~~~~~~~~~



曹长青专稿:吴征杨澜不要做懦夫



【多维新闻社9日电】曹长青专稿/一月四日下午,我正在家里写作,突然联结公寓楼外门铃的电话响了,一位女性的声音说,有重要信件要面交,问我住在公寓的哪一层。



一位白人女性核对了姓名之后,很郑重地递交了一封没有贴邮票的信。我还从来没有收到过如此“郑重”、需要“当面递交”的信件,多少觉得有点新奇。打开信一看,是纽约曼哈顿的“帕特森,贝尔纳普,韦布和泰勒律师事务所”(Patterson, Belknap, Webb & Tyler LLP)署名菲利普.弗洛伦兹(Philip R. Forlenza)的律师来的信,上面写著“面交并特快专递”给四人:多维新闻网何频、加拿大赵平波,我及我的妻子。



该律师信说,“我们是吴征博士、杨澜女士和阳光四通公司的律师。据我们所知,你们每个人分别、并且联手,参与了一场正在进行的破坏和损害吴博士和澜女士的个人名誉与专业信誉的运动,不正当地干预阳光四通集团的商务。”“我们在这里要求你们每一个人立即停止那种不正当的、可能被起诉的行为,其中包括发表或用其他方法传播,像在网上贴条子等,诽谤吴博士和澜女士的文章。……你们这几个人要为所有的损失负全部的责任。……其中包括要求赔偿因(你们)过去和将来的不当行为而造成的金钱损失。”



我这辈子无论在中国还是在美国,都还从来没有收到过如此这般的恐吓信。而且是面交的。难道下次里面会装子弹不成?



看了这封信,我首先想到的是吴征在密苏里期间因卖保险涉嫌诈骗、被中国留学生告上法庭时的做法。他当时不是到法庭上回答中国留学生们的诉讼,反而倒打一耙,背后秘密地给美国执法机构写告状信,指控这些中国留学生是把文革做法拿到美国,是美国制度的危害者等等。该信导致税务局突然抽查了几位中国留学生的财务情况,结果多数联名状告吴征涉嫌欺诈的中国留学生退出诉讼。这倒不是因为那些留学生的税务有问题(最后没有听说查出什么问题),而是中国人刚来美国留学,不仅对美国的法律不熟悉,也由于中国那种生存背景,对官方心存畏惧。另外中国人怕惹麻烦,不到万不得已不愿意打官司(他们得对吴征气愤到什么程度才会想到联名去告),更不愿卷入和税务局有牵连的麻烦。



正是由于多数人退出了诉讼,才导致吴征躲过了一场本来应该被追究得更严重的官司(最后庭外和解)。吴征这种背后写信告状的做法,才真正是文革时整人最幼的办法。他居然在美国也成功了!



这次吴征杨澜面对互联网上人们质疑的一系列反应,每一步都非常出乎我意料:



首先在去年11月30日,他们以阳光四通名义发出“严正谴责”的通告,虚张声势地宣称这是一场“有组织”的“造谣、诬陷”;并在新浪网设立以“警察”命名的网址,要“在全球范围内以法律手段追溯”“匿名”作者们,并“重奖”举报者。



接著吴征12月3日接受《北京青年报》采访,除了坚持他在学历、艾美奖等事情上的夸大其词之外,指责质疑者们“恶意中伤”,用“下三流”的手段进行商业竞争,并谩骂网上的批评是“疯狗”。



我在多维新闻网发表的质疑文章12月12日被北京《中华读书报》转载之后,吴征杨澜马上向纽约的“国际艾美奖”告状,反指我歪曲这个奖。我在文中列出了“国际艾美奖”的网址、电话、地址,任何有兴趣的读者都可以亲自去核实。但吴征杨澜不仅有胆量在《中华读书报》回应我的文章中继续“国际艾美奖”有直播、有两亿人看到的谎言,同时反指我“造谣中伤”、“极为恶劣”。



与此同时,杨澜吴征在国内通过权势人物,并直接派人一边阻止媒体继续发表追踪质疑他们的文章,一边调查我的个人背景和这组文章与阳光新浪合并的关系等(我将专文另叙)。国内记者同行就吴征杨澜对媒体施加压力的背后行为表示“他们真的很无耻。”没想到同样作为新闻传媒从业人员的杨澜吴征,居然会去创造远比夸张学历、经历更严重的记录。



在不少人自12月初就真名真姓公开出来质疑和谴责吴征杨澜的夸大、不实言词之后,杨澜在12月19日还怒斥,“他们连名都不敢署,我只能叫他们是懦夫!”然后一本正经地对记者表示:“现在我们已经有一些线索了”



直到我收到了这封律师信才知道,原来杨澜这番大话的背后竟然连一点其他“线索”也没有,居然只有我们这几个明火执仗写、发文章的人。总得“抓”住一、二个“匿名者”,才能圆下来上面那句话的面子吧?



但这就是吴征杨澜的做事风格,把大话说在前面,“震”住你们所有人,有了这个效果就行了,剩下的就不去管它了。他们用这种夸张的“媒体效应”在国内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于是习惯性地延续这种做法。



这次动用纽约大律师事务所,又当面递交,又特快专递送律师信,到底是“大手笔”行动的前奏呢,还是又一轮夸张手法的“做戏”呢?他们一边在北京恐吓中国的媒体,一边在纽约恐吓美国的中文媒体,真拿出在“全球范围”追究的气势呢。



他们在这封信里不仅把发表文章的多维社负责人何频、写文章的赵平波和我连在一起,还把我妻子也加了上去,是不是实在找不到“大规模”的“有组织的”的“阴谋”了呢?我妻子有她自己繁忙的工作,从来没有就吴征杨澜事件发表过一个字;她的确帮助我进行了一些采访,她不愿署名并不是有任何担心和恐惧,而是因为在过去她协助我写作的许多文

章中历来如此。但是吴征杨澜不仅在国内的报纸上特地注明她是我妻子,而且在这封发自律师的恐吓信上也要把我妻子带上。这到底是由于他们自己太愿意一起出头露面,也硬要把别人这么拉上呢?还是恐吓:要把你们夫妻一起告?



由于我连续写了这些关于吴征杨澜的文章,现在他们又把我妻子也加到恐吓信上,也许有

人疑惑,是否我或者我妻子跟吴征杨澜有过什么个人纠葛?事实是,虽然我妻子也读过哥大国际关系学院的国际传媒与传播专业,但是杨澜入学的时候她已经去了新闻学院。无论我妻子和我本人都从来没有见过、也根本不认识杨澜和吴征,更不存在任何个人恩怨、商业竞争。我们都只和文字打交道,对任何商务都根本没有兴趣。吴征杨澜有征服从太阳到地球的商业野心,也不至于这么树连他们自己都不相信的假想敌。



新浪网共同主席、阳光四通媒体集团首席执行官吴征先生和阳光四通集团主席、阳光文化主席杨澜女士日前委托纽约曼哈顿Patterson, Belknap, Web & Tyler LLP律师楼向多维新闻网总编辑何频等发来律师信,指责多维“参与了一场破坏和损害吴博士和澜女士的个人名誉与专业信誉的运动”,要求多维“立即停止可能被起诉的行为”。图为律师信件。(多维社)



本来我已经写腻了吴征杨澜,关于杨澜的几篇文章也在年底前基本写完,计划新年后告别越写越令人生厌的吴征杨澜,回到我去年11月底已写完只剩修改的一组关于我喜欢的作家奈保尔的评论。但吴征杨澜从国内到国外的做法,只能促使我在厌烦中继续尽量再多写几篇关于他们的文章,因为这件事本来只是一个媒体监督公众人物、上市公司高层领导人员信誉的问题;但现在吴征杨澜威胁国内国外媒体的做法,已经改变了问题的性质,把它变成一个利用权势和金钱干预和限制新闻自由的事件。我们是否再写、多维新闻网是否再发表,就成为一个是否要捍卫言论自由的问题。



吴征杨澜喜欢在做事之前先造声势,声势完了之后是不了了之,就像“警察”网址的“全球范围”缉拿。希望这次吴征杨澜不仅仅是造声势,而是敢于真正走向法庭,向法官解释那些他们不肯对读者、网友、股民回答的问题。



希望他们这次不只是恐吓和虚张声势,而是真正打一场“诽谤”官司。我曾花了几年时间学习和研究美国的“新闻诽谤官司”,还曾给受诽谤官司困扰的香港杂志出谋划策,写长文分析诽谤官司赢输前景;也在美国发表过关于新闻诽谤案的文章,做了不少次空头理论家,却还从来没有过实践经验,对吴征杨澜可能提供的这次机会倒真的很感兴趣。



杨澜指批评她和吴征的人是“懦夫”,那么希望他们这次给自己点儿面子,不要做懦夫!



1月8日于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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