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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自决权的尊重──中国民运份子面临考验 〖旧文重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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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自决权的尊重──中国民运份子面临考验 〖旧文重登〗
所跟贴
人民自决权的尊重──中国民运份子面临考验 〖旧文重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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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onymous
- (18244 Byte) 2003-9-23 周二, 下午8:30
(432 reads)
云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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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标题:
老洪啊,我不当民运分子,就不用这个自决权来考验了:-)
(170 reads)
时间:
2003-9-23 周二, 下午9:53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其实承认这个自决权,并不意味着,不顾后果地行使这个自决权
就是合理的,明智的。
何况住民自决权本身也是问题多多,我看它制造的问题远比解决
的问题多。台湾住民可以自决独立,那么在台湾内部,比如大陆
人占优势的地方(台北市?或其中的某区),他们可不可以也自决
独立,无需征求周围台湾人的同意?
如此将自决原则贯彻到底,很容易破坏社会的多元和谐共存,特
别在观点、立场、族群偏见、政治利益相互对立的条件下。你要
自决独立,要取得自决独立的利益,就不能不防备其他人在你内
部也搞自决独立,弄得你的自决独立一无所得,于是免不了在内
部搞族群净化。我看到世界上许多鼓吹自决的,都不肯尊重其内
部其他族群的人权,反而将其当做敌人予以歧视,甚至迫害。前
南前苏地区的许多冲突,就不说了。即使在台湾,鼓吹台独的报
纸,隐隐也将大陆妹和大陆配偶视为敌国公民,不仅多方歧视,
甚至连基本自由都不予保障。
比如楼下《自由时报》社论中说,“对於中国配偶的街头抗议,
台联表达强烈批评,台联立院党团副总召陈建铭表示,中国配偶
未取得我国国籍前,若上街头游行,将因与来台目的不符涉及违
法而遭驱逐出境。”
此语让我强烈不安与反感。也许是因为我在美国生活,知道一些
美国宪法原则。象游行示威这些基本自由权,按平等保护原则不
能仅限于美国公民,而是及于美国境内的一切人,包括非法入境
的外国人。这一条在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的相关措辞就是“人”而
不是“公民”。50年代加州曾经有法律禁止外国人在当地出版涉
及竞选的政治言论,结果被联邦法庭判违宪。任何人,包括非法
移民,都不得因行使了游行示威、言论出版等基本自由而被驱逐
出境。
象前面那些台独人士的言论,与保障基本人权的大势相背,反映
了一种非常危险的倾向,很容易演变成践踏人权的族群清洗与迫
害。这样的自决,我感到害怕,不敢赞同。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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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吹自决权的人, 多数要的只是"我"的自决权
--
人之初
- (26 Byte) 2003-9-23 周二, 下午10:46
(139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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