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
作者 |
咱老百姓(真), 你进来吧 |
 |
牛乐吼 [博客] [个人文集]
游客
|
|
|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下面是我指控马造谣的原帖,其中根本未提及本坛的”资料“上的帖。
尔后在FoxPro提及本坛的有关帖时,我跟帖重申我强调的是原帖出自于他。
你再看不懂,就不管我的P thing了!
又,我上次训斥你,你承诺要改,怎么越加变本加厉了。
=======================================================================================
我为什么指控马悲鸣造谣诽谤王丹?
马悲鸣有动机,你恨王丹和所有与民运有涉的人,你曾扭曲捏造他人观点,蓄意诽谤王丹要杀知识分子。散布王丹要向中共索赔非典的谣言与你在网上对王丹等人竭尽攻击丑化的一贯作法相吻合。
马悲鸣有前科,你在长期对郑义的纠缠与骚扰中,曾编制无数下流谣言,包括郑义偷窥他人出浴之类,旨在以无中生有的谣言诋毁他人的人格,与你炮制王丹的非典和同性恋的谣言如出一辙。
马悲鸣有劣迹,你继续在网上编造新的谎言,诬陷杨建利为国民党军统特务,手法相同,同样将谣言散至各大中文网,弥信“谣言重复千遍就是真理”。
这是一个合情合理的circumstantial case.
从前有个谋杀案,某人的妻子失踪,几年来警察没有找到尸体,凶器,血迹和其它任何PHYSICAL证据。检方坚信是由她丈夫谋杀,遂发展一理论,认定他杀死她后将尸体搬上私人飞机飞至公海领空抛入大海。检方制作了一盘模拟的录像带在法庭上放给陪审团看,最后将他定罪。
这也是一个彻头彻尾的circumstantial case.
你造谣的CASE比该兄杀人的CASE还要强,因为你有造谣前科,那人没有杀人前科。
马悲鸣若不服,可请你那位收五百元写律师信的律师去法庭告我诽谤, 我保证向法庭呈上更翔实更具体的证据,请法庭查证你的电脑并请传博迅网管作证出示上贴记录,向陪审团证明这确确实实是你干的。
你要是没有胆量去法庭诉讼,这个案子就这么定了,抵赖是徒劳的,没有用的。
======================================================================
作者: 牛乐吼 IP不同,也不能证明他的清白 7/23/2003 22:03 [Click:69]
我并没有说他在本坛上的原帖,也并没有说非是他本人匿名上的帖,只是说这个谣言源自于他,他可以口头告诉别人,而由他人散播于网络。
他要洗刷,就必须证明他没有造谣的动机和前科,他的人品文品与造谣不附,他应当驳倒我对他动机,前科,劣迹的举证。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
|
返回顶端 |
|
 |
|
|
|
您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您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您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您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您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您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您不能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