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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唐荆陵律师关于真话签名的公开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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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唐荆陵律师关于真话签名的公开声明   
所跟贴 唐荆陵律师关于真话签名的公开声明 -- 东海一枭 - (858 Byte) 2003-7-18 周五, 下午7:41 (306 reads)
王希哲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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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用真名说真话”,可惊天地,可泣鬼神 ------ 希哲答一枭兄 (86 reads)      时间: 2003-7-18 周五, 下午11:07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用真名说真话”,可惊天地,可泣鬼神 ----希哲答一枭兄





王希哲





一枭兄示来,谈点意见。也好。



1、一枭兄号召“用真名说真话”,此乃兄之权利。任何对兄扣帽子加猜疑

的作法,都是不妥的。因为一枭兄同样有对反对“用真名说真话”者扣帽

子加猜疑的权利。这就混战了。



2、被号召者可接受,可不接受,朗月清风,自便而已,何必扰扰焉,奋袂

攘襟,怒目冲天?



3、若网上行走者意不在政治,不过自娱娱人,或假化名之酒杯浇腹中之块

垒,鄙意还是化名为好。一则安全,二则尽可畅所欲言。相对真名,化名自

然百无禁忌。但若以化名攻击围剿真名者,则不公平。化名者戒之。



4、若发言者意在政治之改良,我意则提倡用真名为好。自然。百花齐放,

各适其适而已。





呜呼,一枭兄文名,贯我耳久矣,何期今日得教,幸甚幸甚!先生泛舟五

湖,玉趾东南,臣妾山水,陶冶万物,疾专制以鸣枭,忧国事以长嚎,此非

豪杰英雄敢作他人想乎。夫隐士者,躬耕南亩,悠然见山,抱瓮灌园,孤映

高霞不与世事争者也,先生类乎此乎?先生何谦之甚耶?



“用真名说真话”,可惊天地,可泣鬼神。当此国难之秋,希哲得先生不弃

友之,教之而号召之,必能出昏醉而卓然立不败之场也。

幸再拜

XZ

7/18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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