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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上来答咱老百姓(真),哲学语言和毛泽东的流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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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提上来答咱老百姓(真),哲学语言和毛泽东的流毒
所跟贴
提上来答咱老百姓(真),哲学语言和毛泽东的流毒
--
Anonymous
- (1238 Byte) 2003-5-11 周日, 下午4:08
(551 reads)
咱老百姓(真)
加入时间: 2004/10/11
文章: 5307
经验值: 3142
标题:
答向大家学习:抛帽法或许是受毛泽东的流毒太深
(191 reads)
时间:
2003-5-12 周一, 上午12:43
作者:
咱老百姓(真)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在谈正题之前,先讨论一下阁下说的在哲学上不能使用“引起”一词的问题作为讨论
的引言。
在我上一贴中使用“引起”这个词是由于它出自芦笛的原文“原因就是引起现象的
一个必要但不是充分的条件”,而正是这句话导致了这个话题的所有后续讨论,也
包括了我们现在的讨论。阁下现在提出:“在分析哲学上讨论因果关系(causality)
时,不能使用‘引起’(cause)一词,因为‘引起’(cause)已经确定了因果关
系(causal)。”我觉得阁下现在实际上是在讨论“原因”这个词本身的哲学定义
了。我查了一下手头现有的哲学词典,那里关于原因和结果的定义(出自 Ger. Ursache
/ Wirkung)说:“the occurrence of one (the cause) is supposed to bring about
or produce an occurrence of the other (the effect).”。即:原因是被认为要
“bring about or produce”结果。假如你再查英汉词典,“bring about" 有“引
起”,“带来”等意思,但是我这一本哲学词典上没有说:原因是被认为要“cause”
结果。也就是说,在哲学定义上把“引起”认作是英文词汇“cause”正是一种“用
日常语汇来分析哲学问题”的典型应用,否则,上面的原因与结果的英文定义就变
成了:“the occurrence of one (the cause) is supposed to cause an occurrence
of the other (the effect).”。你能理解这样的句子吗?当然,这里只是我个人
体会。我觉得,假如我们把芦笛原文改成:“原因就是产生现 象的一个必要但不是
充分的条件”就容易防止二义性,也与哲学定义和芦笛原文意思吻合。好了,下面
切入正题。
马奇的INUS定义说:A(原因)至少是P(结果)的充分但非必要条件中的必要但非
充分条件。(这句话我抄自你的前一贴:“马奇定义?不懂语言还是不懂逻辑?”)。
假如我们去掉上面句子里的定语限定词汇而仅仅留下主语,谓语和宾语受格,那么
上面的句子就成为:原因(主语) + 是(谓语) + 什么什么的。。。什么什么(定语
限定)。。。条件(宾语受格)。显然,这里哲学家们陈述的是:原因是(一种)什么什
么(定语限定)条件。至于这里原因倒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条件,那就看个例中情况,
它可以是必要条件,也可以是充分条件。其实,在这个论题的讨论中,所有人包括
阁下在内也都是围绕着原因可以是一种什么样的条件才能产生结果而展开。明白了
“原因”不过是一种定语限定下的某种条件,就比较容易理解“能孵出小鸡的鸡蛋”
是结果“孵出小鸡”的一种条件(而且是必要条件),而不是其它的概念,因为如果
你拿掉“能孵出小鸡的鸡蛋”这个条件,那么无论你加上任何其他条件,也不会出
现“孵出小鸡”这一结果。因此,“能孵出小鸡的鸡蛋”是一种条件,而“原因”
又不过是一种定语限定下的某种条件,所以“能孵出小鸡的鸡蛋”是结果“孵出小
鸡”的一个原因。若要推翻我这个论述,除非在温度加上能孵出小鸡的鸡蛋就能孵
出小鸡这个例子中把必要条件“能孵出小鸡的鸡蛋”排除出条件这个概念范畴,而
给出它另一个哲学概念,我正试目以待阁下的努力来推翻上面的论述。
阁下的前贴中提到了樊教授提出的一个例子。阁下说:“樊弓已经给出了一个绝好的
要排除满足最低条件但不是原因的东西的说明。使用容器是过量饮酒导致酒精中毒这一过程(充分条件)中的必要条件但非充分条件,但是把使用容器说成
是酒精中毒的原因就错了。” 不幸的是,樊教授的这个例子是个错误的例子,云儿
在答樊教授的回贴中已经作了答复,可惜阁下这里重复了别人的错误。因为“使用
容器是过量饮酒导致酒精中毒这一过程(充分条件)中的必要条件。。。”这句话
是一个错误的陈述,因为“使用容器”并不是过量饮酒导致酒精中毒这一过程(充
分条件)中的必要条件。比如,当一个人用塑料吸管伸入酿酒用的酒窖中吸酒同样
可因过量饮酒导致酒精中毒,这里“使用容器”这个条件是不存在的。你由这个例
子推出的其他论断我就不再予以讨论了。
对于阁下随手抛出的“受毛泽东这个蹩脚哲学家的流毒太深”这顶帽子,我不敢苟
同。无论毛泽东是怎样的一个哲学家,我不过是引用了他说过的一句话而已。其实,
“温度加上能孵出小鸡的鸡蛋就能孵出小鸡”这句话用其他意思也同样可以表述,
例如:“温度加上水分加上土壤环境加上麦种就能培育出麦苗”也是同样的意思,
我不过图方便更加上众所周知(你也知)的原因而顺手拈来,假如阁下对这个例子特
别敏感以致深恶痛绝,那我就改成“温度加上能孵出小鸭的鸭蛋就能孵出小鸭”,
您看如何?不过我倒觉得,假如对凡是引用过某人的话就被看成是受该人的流毒太
深,那么有这种想法的人本身是否受某种影响太深?一言以撇之,俺对客观与理性
的探讨很赞赏,但对抛帽子的方法表示遗憾。
作者:
咱老百姓(真)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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