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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告芦笛、芦敌与芦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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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告芦笛、芦敌与芦迷书   
所跟贴 那你可以用“芦光明”来讽刺他 -- Anonymous - (518 Byte) 2003-5-06 周二, 下午11:11 (329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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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979

经验值: 533


文章标题: 呵呵,他用光明我才能用光明,所以他用流氓,我才能用流氓,是否? (307 reads)      时间: 2003-5-06 周二, 下午11:55

作者:RE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至於婊子,是否属於性词汇,这个可以再讨论。至於是否是本坛人物,我决不承认。我提的绝对是小说人物,这点你可以问2U2M。他曾公开表示过,小说就是小说。我最后也只好承认他说的也有些道理。你要是不承认小说人物只是小说人物,那么我提出出尘的人物名目有问题时,怎么你不答话?



我根本不需要推论。因为你喜欢推论,给你作个示范而已。



其实你在坛规里,加一条,本坛芦笛受特殊保护。就够了。



你谁也教不了。把你教师爷的作风和把戏收一收,别没事拿出来现了。





作者:RE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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