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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告芦笛、芦敌与芦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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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告芦笛、芦敌与芦迷书   
所跟贴 告芦笛、芦敌与芦迷书 -- Anonymous - (890 Byte) 2003-5-06 周二, 下午9:30 (825 reads)
RE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979

经验值: 533


文章标题: 斑竹04,我有一例。芦曾在以前撰文,文中使用高光明字样 (310 reads)      时间: 2003-5-06 周二, 下午10:08

作者:RE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意指高寒。我曾就此事专门写信与斑竹商量,认为此种作为专门挑起争端,不无端讽刺对手(甚至还不是对手,因为当时两人并没有开战),于论题没有任何有益帮助的地方。希望斑竹秉公执法,将文删去。责令芦笛修改后可以重贴,删除无关字眼。



斑竹回答,你们认为并无不妥。应予保留。



请问,如果我称芦笛芦骂街,是否同样待遇。称呼芦笛芦黑暗是否同样待遇。称呼芦笛芦想立牌坊是否同样待遇。



举报?举报了也要看执法的抓不抓,警察是不是犯罪嫌疑犯的哥们。警匪一家。警察帮助土匪打击土匪的竞争对手,屡见不鲜。我上面就举一例。

作者:RE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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