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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芦笛、芦敌与芦迷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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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芦笛、芦敌与芦迷书 -- Anonymous - (890 Byte) 2003-5-06 周二, 下午9:30 (825 reads) |
RE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979
经验值: 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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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RE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意指高寒。我曾就此事专门写信与斑竹商量,认为此种作为专门挑起争端,不无端讽刺对手(甚至还不是对手,因为当时两人并没有开战),于论题没有任何有益帮助的地方。希望斑竹秉公执法,将文删去。责令芦笛修改后可以重贴,删除无关字眼。
斑竹回答,你们认为并无不妥。应予保留。
请问,如果我称芦笛芦骂街,是否同样待遇。称呼芦笛芦黑暗是否同样待遇。称呼芦笛芦想立牌坊是否同样待遇。
举报?举报了也要看执法的抓不抓,警察是不是犯罪嫌疑犯的哥们。警匪一家。警察帮助土匪打击土匪的竞争对手,屡见不鲜。我上面就举一例。
作者:RE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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