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
作者 |
我看安魂曲的删贴之争 |
 |
所跟贴 |
我看安魂曲的删贴之争 -- 狼协 - (2596 Byte) 2001-12-21 周五, 上午8:54 (824 reads) |
林森 [博客] [个人文集]
游客
|
|
|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1)关于“安魂曲批评加人那些话,我多少有点不以为然”,请首先看看安魂曲究竟“批评”了“加人”哪些话
安魂曲最初对加人的“批评”无非这么一句-----
“唉!加人你最近是怎么了?老是惦记着“对付洋女”。。。。
在国外时间久了,这种事情等闲一样,两条腿的白妞多的是,又何必回味无穷?:) ”
---请注意这里的:)符号,很明显安魂曲这连正式的“批评”都算不上,只是随便提醒一下。
后来安魂曲还对加人进一步解释----
““嘿嘿,只是做朋友善意提醒一下,希望小加“闷声搞白妞”,何来“封嘴”之事? 当心美加的爱国贼们把你的自白贴上他们的“强国论坛”,然后让白男人们不爽,对咱中国人不利“)
---请注意安魂曲这里说的很明白,加人是“朋友”,提醒是“善意”,而且还说了个轻松的笑话,这难道也很不妥么?!
然而加人对此的反映又是如何呢?(请注意其语气和用词,而且加人没有一句是正面对安魂曲讲的)
A。“只许你天天谈政治。不许我天天谈女人?我偏偏回味无穷!你不懂民主!! -”(不懂民主)
B。“天天网上谈女人。左派也不管我,“民主”派安魂曲竟想封我嘴!!只好暂时罢网避风头。 网友再见!”(封嘴)
C。“加友暂别!我要暂避网上恶霸安魂曲。 先躲避过风头再说。 ”(网霸)
至于安魂曲后来对加人“性骚扰”的投诉,不知您又为何对哪些地方“不以为然”?您假如生活在北美,可以咨询您公司的律师,看看安魂曲说的,加人在公众场合对其和白人女友床上性交细节的谈论和多次提到“屁股”这个不雅用语已经可能构成性骚扰究竟有无道理?!当然大多数情况下,尤其是对熟人,确实没必要投诉什么“性骚扰”,但假如对方不认你这个“熟人”,非要把你说成是恶霸而他完全在理呢?!假如安魂曲上来就来个严正投诉或者当众指责加人性骚扰,谁都可以“不以为然”,但仔细看看事情的前因后果,你就会发现,安魂曲只是说了一句,加人就转过头对所有人指责安魂曲是网霸----莫非在这种情况下,安魂曲仍得对加人陪小心,背这个“压制言论”(对信奉民主自由的安魂曲,这种指控很伤人)的罪名么?
2)你说“但是安魂曲完全可以批评加人,芦笛也可以批评安魂曲。”-----很好,但接下来呢?!
安魂曲第一篇勉强算得上正式“批评”的对加人的“性骚扰投诉”,就当即被斑竹删除,您说的“完全可以”究竟体现在哪里呢?!
“芦笛也可以批评安魂曲”,是的,他确实这么做了,而且,用的不是正面批评安魂曲的正常办法,而是借“劝”加人的方式,挖苦讥讽安魂曲“哪怕走到天边、进了哈佛,也难得脱去那层痞子皮”,说什么加人“委屈吵闹”(就为了安魂曲上面那段带:)的话?!)是因为有“幻灭和被骗(?)感”----试问,这种根本不正面同别人说话的“批评”是不是太损了,太不讲道理了一点呢?!
问题还不在这里,在于芦迪“批评”完安魂曲后,是不是“安魂曲也可以批评芦迪”----狼协先生的“可以”系列到“芦笛也可以批评安魂曲”这里就没了下文,大抵他也明白再多引申一句就会把汉奸论坛斑竹的荒谬暴露无遗了吧。
真实的情况是怎样的呢?-----“芦笛也可以批评安魂曲”,然后,安魂曲就不再被允许批评芦迪了!!!
----关于这一点,斑竹的“删贴解释”是承认得很明白的----
“斑竹 关于删帖的声明 12/19/2001 6:48:59 PM [Click:7]
本坛欢迎网友之间进行理性的观点之争,但对于本坛网友之间对人不对事的互相攻击一律(!)禁止。有时可能出现删帖不及时的情况,但当有关当事人开始反击(!),出现了网战迹象的时候,斑竹将以删去双方帖子的方式介入。我们无意对争论双方的是非曲直做评判裁决,只能采取各打五十板的办法,目的只有一个:维护良好的讨论气氛。
罕见奇谈不是打架论坛,要是有私人恩怨需要解决的网友,请另找场合。有对斑竹删帖不满的网友,请通过斑竹信箱投诉。谢谢合作。 ”
换句话说,就是只许单方攻击,不许“互相攻击”;只许攻击“有关当事人”,但“有关当事人”却不能“开始反击”---通俗点讲,只许先“批评”别人,不许对方反击,不然就“出现了网战迹象”
看来狼协先生所谓的“安魂曲完全可以批评加人,芦笛也可以批评安魂曲”论坛大道理恐怕首先斑竹这一关就根本过不了。不过本人还是有一事不明,既然这规则如此简单,那么为什么当初加人就可以对安魂曲的善意提醒立即“开始反击”,而且不受制止了呢?莫非狼协先生你说错了,安魂曲当初根本没有“批评加人”,而完全是加人首先对安魂曲发难?!怪不得“有关当事人”安魂曲刚“开始反击”,斑竹就忙着不许人家说话了。假如汉奸论坛都是这种“先咬人者没事”的管理规矩,下次我们是不是也可以突然发难,臭骂芦迪,加人一通,然后等斑竹及时删除“有关当事人开始反击”的帖子呢?!
3)“论坛规则才会明确规定是“用下流语言攻击对手”时,删无赦”-----很好,安魂曲“用下流语言攻击对手”了么?!当然没有,既然如此,既然“加人没有用下流语言攻击对手(是用了下流语言,只是没有”攻击对手”呢?还是根本没用“下流语言”?),所以可以不删”,那么同样的道理,“安魂曲没有用下流语言攻击对手,所以可以不删”是不是顺理成章了呢?!
可是斑竹却另有上面这个什么“对于本坛网友之间对人不对事的互相攻击一律禁止”的“论坛规则”?这就怪了----是狼协记得不全呢?还是斑竹私定规矩呢?!
俺们都是汉奸论坛的生人,刚听斑竹搬出这个“规矩”来还真以为有这样的明文规定,后来听别的网友讲,再听浪协这么一说,才发现原来上了一个不小的当---现在就请问狼协一句:面对这种斑竹标准不一,又随意制订解释规则的情况,你让人家如何“相信版主删贴的出发点是善意的”呢?!您自己刚说过,“民主政治的出发点也不是寄托在手握权柄的人的善意上”---既然这样,斑竹只要不能尊重游戏规则的建立和遵守,所谓“善意”云云又究竟有什么意义呢?!
说来说去就一个问题问狼协:究竟汉奸论坛以前有无“对于本坛网友之间对人不对事的互相攻击一律禁止”的“论坛规则”,假如有的话,很好,人家安魂曲自然会在今后学会如何利用它来对付小人;假如根本没有这条的话,“安魂曲对本坛的置疑”可就不是“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了---因为这样“暗箱操作”的论坛和斑竹根本不值得去尊重它。
5)最后,也是最关键的两个问题要替安魂曲问狼协-----
一,芦迪自己在今天文章中所说的“老芦好斗成性,网人皆知,但决不愿在此打架,一则毁了一块硕果仅存的干净园地,再则有仗势欺人之嫌”里面的“仗势欺人之嫌”究竟指的是哪一种情况或者哪一种可能?!假如本论坛真的那么公正平等,芦某人为何又口口声声要避“仗势欺人之嫌”呢?!芦迪既然有这样的“觉悟”,说明他自有“仗势欺人”的权力和可能,对此熟悉本坛各位大佬的狼协有和圆满解释?!
二,狼协您自己刚刚在上文中提到:“如果版主要拉拢,我看他更应该拉拢那些跟自己不那么靠近的人。自己的铁哥们,反而不必那么起劲”,请问狼协先生,您这段话是不是可以解释成“安魂曲属于跟斑竹不那么靠近的人,而芦迪是自己的铁哥们”呢?!---既然斑竹是芦迪的“铁(!)哥们”,那么你又怎么能否认,安魂曲在斑竹已经标准不一并私定规则情况下对斑竹基本公正性提出严正置疑,恰恰是最合理的反应?
说来说去就是一句话,这里的斑竹究竟和哪些网友属于“铁哥们”,既然“铁哥们”自己都承认有“仗势欺人之嫌”,那么是不是应当定一个规矩,请那些斑竹的“铁哥们”们自动避讳,不得主动挑起与任何“不那么靠近的”网友的言语交锋???!!!
假如做不到这一点,就别在那里自称什么“海纳百川”,或者“汉奸论坛”----你们连安魂曲这样的“川”都“纳”不了三天,还敢称什么“海”?!也许芦迪说的对,你们确实最“纯洁”,就象人家里的浴缸一样干净,不过也就象人家的浴缸一样不值几个钱。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
|
返回顶端 |
|
 |
- 答复 -- 狼协 - (2174 Byte) 2001-12-21 周五, 下午12:05 (322 reads)
|
|
|
您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您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您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您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您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您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您不能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