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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柴玲的刑期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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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柴玲的刑期分析   
所跟贴 注意当局指的是当时自上而下的有关一切机构。一份文件的证据是不充分的 -- 随便 - (40 Byte) 2003-4-02 周三, 上午9:41 (79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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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就当局下令“采取一切手段”而言,可不是只有孤证。这里还有秋实早就引用过的材料 (89 reads)      时间: 2003-4-02 周三, 上午10:05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一号)



  根据李鹏总理签署的国务院关于在北京市部分地区戒严令,为迅速制止社会动乱,维

护首都正常的工作、生产、教学、科研、社会生活秩序,北京市人民政府特发布此令:



  一、自一九八九年五月二十日十时起对东城区、西城区、祟文区、宣武区、石景山区

、海淀区、丰台区、朝阳区实行戒严;



  二、在戒严期间,严禁游行、请愿、罢课、罢工和其他聚众妨害正常秩序的活动;



  三、严禁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制造和散布谣言,进行串联、演讲,散发传单,煽动社会

动乱;



  四、严禁冲击党政军领导机关,严禁冲击广播、电视、通讯等重要单位,严密破坏重

要公共设施,严禁打、砸、抢、烧等一切破坏活动;



  五、严禁骚扰各国驻华使馆和联合国驻京机构;



  六、在戒严期间,发生上述应予禁止的活动,公安干警、武警部队和人民解放军执勤

人员有权采取一切手段,强行处置。



  以上各项,望全体市民遵照执行。



市长 陈希同1989年5月20日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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