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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我哭豺狼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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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我哭豺狼笑”   
马悲鸣
[个人文集]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5898

经验值: 57789


文章标题: “我哭豺狼笑” (608 reads)      时间: 2003-3-30 周日, 下午6:44

作者:马悲鸣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旧作新贴】“我哭豺狼笑”



马悲鸣





  “欲悲闻鬼闹,我哭豺狼笑。洒血祭雄杰,扬眉剑出鞘。”



  这是76年四五天安门广场事件时被《人民日报》指为最反动嚣张的一首反诗。它道出了当年周恩来弃世后老百姓的心情与四人帮心情的对照。不管后人对周恩来如何评价,但他至少不比四人帮更遭人恨。而且周恩来是个工作狂,是个一丝不苟的总理。



  把四五事件打成“反革命事件”镇压当然不对,但后来的彻底平反也嫌太过。因为平反四五事件有邀买民心的巨大现实政治意义。所以在中共高层的角斗中刚刚取胜的一方就立刻给四五事件彻底平反以求民间对自己合法性的认同。



  平心而论,至少四五事件的烧汽车是非法的。先不说这些汽车本不是烧车者的私有财产。即便是他们的私有财产,但天安门广场总是公共场地。在公共场地焚烧私人汽车当然违法。而且即使私人汽车的所有者把汽车开回自家后院焚烧也不行。因为空气还是公共的。在私人后院焚烧私人汽车是制造公共空气污染,当然也非法。所以对四五天安门广场事件理性的后处理应该是政治上平反,刑事上不平反。即四五事件不是反革命事件,但有刑事案件的成分。对所有纵火者以刑事法论处。假如一辆汽车价值一万元人民币,而有十个人参与焚烧的话,那么平均每人至少应罚款一千元。假如那时的一名纵火者月收入四十元人民币,而他又没有那么多闲钱支付罚款的话,至少要判他二十五个月的徒刑。让他用在监狱服刑创造的价值来抵偿被他烧毁的汽车钱。



  中国人认“大方向正确”。只要“大方向”对头,怎么胡来都可以。五四纵火、打人的后处理以“爱国”为由宣布无罪释放,开蔑视法律的先河。中国人由此养成的这种恶习直到今天也没改。五四的后处理之前,社会舆论就普遍以“爱国”两字同情学生。唯有梁漱溟认为学生应该接受审判,以严肃法制。梁漱溟指出当初日本就有以“爱国”为名犯罪,刑事判决后再特赦的判例。但他同时指出这种判例反过来促进了日本民间对法律的蔑视,所以不足取。结果五四的无罪释放比日本的先刑事判决再特赦的判例还不如。



  日本由于有特赦爱国犯罪的判例做参照,他们的年轻人就敢刺杀来访的李鸿章。他们的少壮派就敢发动二二六事件,武力消灭不同意发动战争的内阁,从而走上法西斯道路。日本少壮派大本营关东军的大佐河本大作就敢私自埋设地雷炸死张作霖。而日方对河本大佐的判决极其轻微。



  《五四运动和中国共产党》一文指出“没有五四运动就没有中国共产党”。这话说得是太有道理了。其实岂止“没有五四运动就没有中国共产党”,没有五四运动也没有北伐。由于五四运动的无罪释放导致了迄今为止近一亿中国人死于非命。抄家、打人漫延了半个多世纪,遍布整个中华大地。



  周恩来后来在爱国犯罪是否合法的问题上有所醒悟。文革火烧英国代办处事件就没有因其爱国意义而宣布无罪。正是由于五四出身的周恩来到晚年多少看到了这个“爱国无罪”悖论造成的后果,才最终被四人帮打成“当代李鸿章”和“投降派”而在政治局被批判了十二天。周恩来在最后的日子里一次进入手术室时因为怕不能活着下手术台而自言自语地大叫:“我是忠于党、忠于人民的,我不是投降派。”其心境可想而知。



  四五事件的后处理还是不吸取五四后处理的灾难教训,又是一个无罪释放。结果后来就还有人敢玩六四。八九民运虽然一开始没人以“爱国无罪”为名烧汽车,但却以“爱国无罪”为名割据天安门广场,拒不撤退。六四事件的参与者至今还幻想着援五四和四五事件的“爱国无罪”判例。五四是反日的,真有爱国意义。四五和六四则仅仅是内政问题,与爱国无关。



  时隔四年,那些宣誓:“我要用我的生命捍卫人民的广场(实际上本来就是人民的公共场地)!我与天安门广场共存亡。”的人对此没有丝毫的反省,在六四四周年纪念日又开大会发宣言,提出“我们要笑着回家!”的新号召。



  试问那些至今仍关押在监狱里服刑和忍受虐待的难友们可有心情去笑!?那些失去儿女、失去情人,而至今只能打落牙齿和着血泪往肚子里咽的遗属们今生今世可还有心情笑!?不信请问问蒋捷连的母亲丁子霖女士。问她在失去儿子四周年之际是否想开个派对(Party)庆祝一番!?



  幸亏中共钳制言论,封锁消息,没让跑到海外的“民运精英帮”发出的这个“笑着回家”的新号召传回国内。否则,那些被难者遗属听罢不骂她们个狗血喷头才叫见鬼了呢!



  “欲悲闻鬼闹,我哭豺狼笑…”



   --写于1993年万圣之夜

作者:马悲鸣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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