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一位党校教师主张:人大常委会的人员结构应当如何优化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一位党校教师主张:人大常委会的人员结构应当如何优化   
民主论坛
[博客]
[个人文集]

游客









文章标题: 一位党校教师主张:人大常委会的人员结构应当如何优化 (179 reads)      时间: 2003-3-17 周一, 上午7:43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刘大生】人大常委会的人员结构应当如何优化?





针对各级人大常委会所存在的常委们年龄偏高、兼职偏多和专业水平

偏低的问题,《十六大报告》强调,要“优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

结构。”要贯彻这一精神,就应当以老、中、青三结合的年龄结构取

代以老同志为主的年龄结构;以专职常委为主的组成结构取代以兼职

常委为主的组成结构;以法律专家、经济专家、管理专家为主的知识

结构取代以工程技术人员和劳动模范为主的知识结构;逐步实现人大

常委的年轻化、专职化、专业化。



那么,如何实现这一目标呢?笔者以为,下列措施是必不可少的。



§§一、“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相结合



所谓“计划调节”就是要求各个党派和人民团体以及人民代表在向人

民代表大会推荐人大常委候选人时,应当充分考虑“三化”问题。必

要时,中共中央和全国人大可以出台“三化”的硬性指标,保证常委

会的结构优化。所谓“市场调节”就是在人大常委的产生过程中引入

竞争机制,允许一些政治素质高、业务素质好、热心从事人大工作的

人士自我报名,经组织考察,实行公开选拔。



近年来,国家公务员基本上通过公开招考的办法录用,想当法官、检

察官的人,必须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公开竞争。党群系统和行政系

统的部份领导干部,也可以通过竞争公开选拔。唯有人大代表和人大

常委不能公开竞争。这明显落后于政治体制的改革大潮,不利于适合

从事人大工作的各界优秀人才进入人大系统工作,不利于完善人民代

表大会制度。建议在人大常委的提名过程中,将个人报名、组织考

察、知识及能力考试等程序和投票选举有机结合起来。这样做既引入

了竞争机制,有利于适合从事人大工作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又可以

保持党组织的调控作用,防止自由竞争的弊端,符合《十六大报告》

关于“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的要求。



§§二、大调整和小调节相结合



所谓“大调整”就是要在人大换届选举时,将不符合《十六大报告》

“优化”要求的诸多人大常委更换到合适的岗位上,或者让他们退

休,由符合“优化”要求、热心人大工作的人士取而代之。所谓“小

调节”就是在每年的人大例会上,对部份任期未满、但已经暴露出不

适合从事人大工作的常委,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予以调节,或建议辞

职,或强行调动,或予以罢免。



我国现行的组织法只规定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如何监督一府两院的工

作,而没有规定人民代表如何监督常委会的工作。人大常委们只要不

犯罪,就不用担心被罢免。这种做法不应当再继续下去了。



§§三、更换式优化和激励式优化相结合



所谓“更换式优化”就是换人,就是以合适人士取代不合适人士。所

谓“激励式优化”就是鼓励那些年龄偏高、知识不足、业务能力偏低

的常委提高业务能力,以适应人大工作。激励应当从三个方面着眼。



(一)加大对常委的监督力度,促使常委们积极地学习和提高



   对于人大常委们决策失误的问题、把关不严的问题、立法质量

   不高的问题、以及该作为而不作为的问题等等,人民代表应当

   严肃监督,新闻舆论更应当适当曝光。这样才能促进人大常委

   会以及每个常委的自我激励和自我提高。



(二)是要建立人大常委培训制度,提高常委们的业务素质



   在我国各个政治系统中都有干部学校和相应的培训制度,如党

   群系统有党校、团校等,行政系统有行政学院、经济干部学院

   等。这些学校或者学院常年对本系统的干部进行基本理论和专

   业知识的培训。唯独作为国家权力核心的人大系统没有自己的

   干部学院,更没有本系统的干部培训制度。这显然是不合理

   的。因此,笔者建议,尽快建立人大常委培训制度。在目前尚

   没有专门学校的情况下,可由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承担人大常

   委的培训任务。



(三)是要为人大常委配备业务助理,提高常委们的办事能力



   在一些发达国家,尽管议员的文化水平已经很高,但知识结构

   仍然不能完全适应议决工作和立法工作的需要。为了弥补这一

   缺陷,不少国家为议员配备了业务秘书或者助理。如美国众议

   院议员每人平均拥有16个助理,参议院议员每人则平均拥有35

   个,其雇佣的费用全部由国库开支。日本国会议员可配备3名

   秘书,费用也由国库开支。我国人大常委的知识结构相对于人

   大的繁重工作来说更不适应,更应当配备法律、经济、科技等

   业务助理。这方面,深圳人大已经作了有益的尝试。据报道,

   从2002年1月8日起,19名硕士以上学历、品行良好的专职律

   师、仲裁员成为深圳市人大常委会19名兼职委员的法律助理。

   深圳的这一做法对于提高深圳人大常委会整体业务素质无疑是

   十分有利的,值得全国各地学习。笔者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

   每个常委至少应当配备3名秘书,即法律秘书、经济秘书和科

   技秘书,这些秘书应当是专职的。地方人大常委也应当每人配

   备1到3名兼职秘书。





〔转载自《民主论坛》;http://asiademo.org/gb〕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显示文章: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不能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1.608817 seconds ] :: [ 20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