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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狗不理”包子店不应改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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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弓 [博客]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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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再论“狗不理”包子店不应改名
樊弓
上次贴了《奸决反对汉奸论坛改名》,有几分搞笑的意思。老虫等
奸坛大股东非但不笑,且紧锣密鼓,据说是几日内便见分晓。看来
汉奸论坛很快就会成为历史。本奸只当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再劝
一劝众奸收回改名之议。
依俺看来,奸坛改名之举,就象是狗不理换招牌,实在是要不得。
“汉奸”和“狗”是同一等极的贬义词。包子店自称是狗都不理,
实在是出奇致胜的高招。老樊去北京无数次,全聚德总是没去成。
天津只去过一回,那包子是绝对没错过。细想起来,那包子虽说是
好吃,但毕竟是不上酒席的东东。要不是叫上这么个恶名,根本
不可能家瑜户晓。不信你去跟那老板建议改成“万里香”试试。俺
保证打死他也不干。
论坛名称是一个商标。一个好商标大致需要(1)顺口,(2)好记,
(3)独特,(4)吸引力,最后才是 (5)响亮。“奸坛”或许不
甚优美响亮,顺口独特好记是没有问题的。其吸引力是正负皆有之。
有很多网人(包括爱国圣贤)闻臭而来,进来之后便知别有洞天,
于是赖着不走。可能也有不饮盗泉者望而却步。因此还不好下结论。
本奸这回要卖的理由是,从商业角度出发,保持奸坛招牌是利大于
弊。再一个例子是“傻子瓜子”。 你说瓜子能好吃到哪去?由你怎
么吹嘘做广告,那玩意无非是聊大天消磨时间时才用得着的零嘴。
可那位傻子老兄就是凭这个龌龊品牌成为中国自共产以来的第一个
百万富翁。
汉奸论坛不应改名是类似道理。不论狗不理怎么改,换成任何一个
店名都是画虎不成反类犬。“汉奸”是跟狗不理一样难听,但是很
难找出比这更据广告效应的商标。
RR说俺以当汉奸为荣。在此本奸不加否认。一般说来,人要有某种
症状,就特别忌讳那病名。穆铁柱绝对不担心有人说他是武大郎,
刘哓庆肯定不在乎别人说她丑八怪。芦笛写那些关于中华民族
最愚昧的言论招人憎恨,其实正是说到的本民族的痛处。真要卖国
的人必定对奸坛避之唯恐不远。本坛奸友都是想卖国都没资格的主,
何必在乎那顶汉奸帽子?
至于改名的其他理由,虽然不无道理,恐怕都是得不偿失。本奸不
妨一一评点:
1。奸坛政治论坛名称,不利于其他题材入坛。
评:任何论坛都有侧重。狗不理不应卖烤鸭。全聚德何必卖汉堡。
没听说哪个大杂烩论坛能有什么出息。再说,政治论坛也不排斥其他
题材嘛。电影里的汉奸哪个不是吃喝玩乐,谁成天24小时卖国来着?
2。“汉奸”招牌不利于吸引那些有政治野心的高手前来。
评:狗都不理的包子店好象不缺上等人光顾。
3。论坛在国内被封。
评:这是没办法的事。只要说大实话说真心话就多半被封。哪怕你
叫“爱党论坛”
4。不利于其他论坛设置友情链接,不利于报刊转载时申明出处。
评:论坛办好了这些都不是问题。“汉奸论坛”可以理解为爱国人士
讨论汉奸问题的论坛。就象狗不理可以理解为“狗才不理”一样。
还有什么改名理由来着?甭管怎么改,老虫等奸都逃不掉“前汉奸
论坛斑竹”的注解。本坛永远是前汉奸论坛,没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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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奸决反对汉奸论坛改名
樊弓
近来本奸俗缘未尽,上奸坛只看不写。见到些改名之奸议,只当是众奸戏言。
今见融融《写在汉奸论坛改名之前》,方知奸情不好。不能不发些奸言,以
维护论坛之奸名。
奸坛自开奸以来,奸气大盛,群奸荟萃,切不可举而不奸,更不可奸而不久。
既以奸名于世,当奸之彻底。奸坛《宣言》说得极好。出入本坛乃是对“汉
奸”骂名的蔑视。而改名之奸议,实在是奸心不纯,在爱国圣人的奸计面前,
最终败下奸阵。
融融的文章除了最后两行之外,写得非常棒。本奸要补充的是,我们的文化
和文字中有太多的奸气,一奸不慎,便是一世奸名。或奸,或盗,或匪,或
贼。我们的脸谱文化中只有两种人:要么是圣人,要么是奸匪。我们的词汇
也只有两类,要么是酸溜溜的褒义词,要么是奸溜溜的贬义词。走遍天下论
坛,少见理性辩论,到处是骂人奸心不良。汉奸论坛问世,乃是众奸友对这
种“帽子文化”的挑战,体现出对奸字招牌置之一笑的勇气。此时此刻,不
但不应该鸣金收奸,而是应该再奸再励,宜将奸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
中国奸人要想有所进步,首先必须接受一个现实:人是不奸不圣,又圣又奸。
“好人”不过是老奸巨滑奸而不露,“坏人”其实只是奸之不慎被人捉奸。
经济发展的最终源泉是众奸商自私自利的奸心。英奸亚当斯密经济学的核心,
就是人人为奸。而伟光正理论失败的原因之一,就是企图改造全世界的奸人
为圣,画虎不成反类奸,所到之处,奸不聊生。最终还是要改革圣制,加入
WTO与奸共舞,狼狈为奸。
诚然,奸友之中,有人圣心未泯,对奸字招牌梗梗于怀,欲奸不能。完全是
革命意志不奸定的表现。这也是本坛必须奸持下去的重要依据。闻奸不怒才
是为奸之道。本坛只有保持奸名,才能有助于芸芸众生修炼成奸。
希望本坛一如既往,奸持到底。切不可一世奸名,毁于一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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