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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弓第十四至第十六大定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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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樊弓第十四至第十六大定理
所跟贴
促樊教授道歉书
--
九戒
- (348 Byte) 2003-2-06 周四, 上午7:49
(262 reads)
樊弓
[
博客
]
[
个人文集
]
游客
标题:
反问九诫
(247 reads)
时间:
2003-2-06 周四, 上午8:35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我说过退出网战,决不食言。芦笛的东东我只存不看。但你的问题还是
可以答的。
请指出,你用引号标出的 “芦爷的用意是人格谋杀” 这句话引自何处?
如果你不能指出,便是造谣。
这是我的原文:http://www.hjclub.com/TextBody/1040.asp?od=3
------
如果依我理解先生并不想做人格谋杀,则当慎用“我讨厌某某”
于雄文之中。如读者尚知中国古训:“来说是非者,必是是非人”则有
损先生形象。
------
请问九诫,这是在说"芦爷的用意是人格谋杀" ?
看来你和芦笛一样,不造谣言就不会写东西。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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恳请樊弓睁半只眼把楼上芦笛的贴扫一眼,就知道那句话出自何处,再攻芦笛(不是9戒)造谣。
--
2u2m
- (0 Byte) 2003-2-06 周四, 上午8:50
(154 reads)
原来你说的是这一段?很好,把这句话完整地读一读
--
樊弓
- (310 Byte) 2003-2-06 周四, 上午8:59
(188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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