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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蟋蟀先生提供呼吁信“干涉立法”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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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请蟋蟀先生提供呼吁信“干涉立法”的法律依据
所跟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
非文人
- (22526 Byte) 2003-1-15 周三, 下午11:17
(200 reads)
不锈钢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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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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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标题:
根据立法法,我们海外华人致信人大代表,好象并没有违法
(181 reads)
时间:
2003-1-15 周三, 下午11:47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粗略看了一遍非文人转来的立法法,没有发现任何不许我们海外华人写信给人大的条
文,也没说只能给本选区的代表。
非文人的公开信只是建议和呼吁,何谈干涉立法?我们说的是我们的意见,人大代
表怎么听,怎么做是他们的事。兼听则明吗,对他们也没坏处。
不过我觉得,接信人越具体越好。譬如我觉得,现在全国人大代表各回各地,实际
上是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在掌握实际立法权,所以,我想把信给每一位人大常务委
员会委员比较好。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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