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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中国人大常委会的呼吁信(初稿,欢迎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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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中国人大常委会的呼吁信(初稿,欢迎提意见)
所跟贴
给中国人大常委会的呼吁信(初稿,欢迎提意见)
--
非文人
- (2920 Byte) 2003-1-12 周日, 下午12:55
(606 reads)
邋遢道士
[
个人文集
]
警告次数: 1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6217
经验值: 18456
标题:
一愚之见
(206 reads)
时间:
2003-1-13 周一, 上午12:25
作者:
邋遢道士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谢谢老非老随两位。
老道觉得《呼吁书初稿》有几个地方似乎值得斟酌一下:
一、抬头部分:付委员长的“付”是否应该用“副”字?
有没有加上“各位常务委员”的必要?
二、第一句的开头部分,感觉上好像不太顺当,
是否可以考虑润色一下?
例如:我们是一群居住在海内外的中国人,
我们之间有各阶层、各专业界的人士,包括教授、学者、
科学家、政商界人士、学生等,我们………。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第一百零五条原文之后的那一段首句,
〖我们认为“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包括范围过广,……。〗
“包括范围过广”这六字是否可以改为“覆盖范围过广”?
四、《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第十九条之后的那一段首句,
〖我们的建议是对“颠覆国家政权”这句话进一步定义,……〗
“进一步定义”五字是否可以改为“给予更明确的定义”?
五、呼吁书的修改建议条文之后的最后一段的首句,
〖……和煽动暴力颠覆国家政权的言论。〗是否可以
在“煽动”和“暴力”之间加上一个“以”字,
成为“煽动以暴力颠覆……。”?
六、紧接着的〖也必将使主张暴力的非法组织孤立于广大群众之外。〗
这一句是否必要?
七、定稿后的正式呼吁书是否应当摆上“起草人”某某、某某?
或者用个“呼吁书联署联络人”某某、某某之类的落款,
另外附列签署者名单?
这都是一愚之见,只供参考而已。
作者:
邋遢道士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_________________
“天法道,道法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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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道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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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文人
- (0 Byte) 2003-1-13 周一, 上午3:56
(127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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