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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转贴:回应云儿先生的贴,再答郑义先生的点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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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转贴:回应云儿先生的贴,再答郑义先生的点评文章   
所跟贴 转贴:回应云儿先生的贴,再答郑义先生的点评文章 -- Anonymous - (5724 Byte) 2003-1-05 周日, 下午11:52 (209 reads)
云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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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秦先生大概没看见我十几天前的回应,现整理重贴一遍 (75 reads)      时间: 2003-1-06 周一, 上午1:53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云儿先生在指责我文中的概念错误时,犯了与

// 郑义先生的点评文章中所犯的同样的错误。把

// “生产成本和利益享用在时间、空间上的分离

// ”偷换成了“生产和享用在时间、空间上的分

// 离等等”……



您的定义说,“生产成本和利益享用在时间、空间

上的分离”,是公共品的特征。



我倒要请教了,所谓“生产成本和利益享用在时间、

空间上的分离”云云,脱离了生产成本和利益享用

这二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有什么意义?



生产成本通常发生于生产之时,利益享用通常发生

于消费之时。按照正常理解,“生产成本和利益享

用在时间、空间上的分离”,通常都蕴含“生产与

消费在时间上空间上的分离”。在这个地方,脱离

概念的内涵玩文字游戏,没什么意思。



// 而且这样的特征描述也非我创造,随便找一本

// 资源经济学的书就可以发现。



这我倒是孤陋寡闻了。好歹读过几本资源经济学书,

从未见过将“生产成本和利益享用在时间、空间上

的分离”作为公共品特征的。这种说法极不严谨,

误人子弟。不知您能不能举一本书出来?严肃的经

济学著作中出现这样不知所云的话,是值得给作者

去信指出其中毛病的。



据我所知,从生产成本和利益享用的角度看,公共

品的特点之一,不是这两者在时间上、空间上的分

离,而是它们在某种意义上的数量不等,即生产中

的边际转换率与消费中的边际替代率不相等。不严

格地讲,也可以说是边际生产成本与边际消费利益

不相等。



注意这仅仅指数量上的不等,并不蕴含时间上空间

上相互分离的含义。后者如果不联系上生产成本与

利益享用这二者发生的地点和时间,就毫无意义。

我已经说了,生产成本发生于生产之时,利益享用

发生于消费之时,而生产与消费在时间上空间上的

分离,是绝大多数包括私人品在内的非服务产品的

特征,不是公共品所独有的,因此不能看作是公共

品的特征。



// 您把福利经济学和国家干预主义混为一谈了。

// 前者是庇古的建树,而后者确是凯恩斯的主

// 要理论。云儿先生真不该用错,至少您应该

// 先找本教科书检验一下您的印象再下结论,特

// 别是在用来否定别人时,尤其如此,呵呵。



我谈的不是福利经济学,而是基于福利经济学原理(如

外部性、公共品等等)的国家干预主义。国家干预主义

源远流长,非自凯恩斯开始,而且理论上有许多来源,

福利经济学理论与凯恩斯理论只是其中之二。象反垄断

法、贸易限制、国有或国家直接资助实业经营、中央银

行干预利率、用税收杠杆矫正分配与外部性等等,早在

凯恩斯之前就已经被广泛提倡和运用了。



我想这里可能有理解上的歧异。你似乎把国家干预主义

与凯恩斯理论等同起来了,这并非通常的理解。特别资

源经济学通常所谈的国家干预主义,主要是基于福利经

济学的各项干预政策,后者并非主要来自凯恩斯理论。



// 对林业的持续发展而言,产权的稳定比是国有还是私有更重要。



这个我赞成。从所有制看,世界上林地产权大致可分为

开放产权(open access,不知如何翻译)、社区共有产权、

国有产权(包括地方政府产权)、私人产权等几类。除了

open access会导致公地悲剧以外,其他几项产权安排,

理论上没有普遍适用的优劣划分,实践上都有非常成功的

例子。破坏性最大的还是产权变来变去,损害人们的稳定

预期,助长短期行为。



读楼下老郑的回应,感觉他并非提倡经济学里通常所理解

的那种私有产权。比如他提出建立起保障农民与地方利益

的制度,通过农民及地方与中央以及下游地区讨价还价,

补偿上游地区所提供的外在效益等等,其实赋予了政府特

别是地方政府以十分主动的角色,并非一味强调私有产权。



问题在于,怎样才能使得利害当事人有稳定长期的产权预

期?老郑强调,只有当整个社会都尊重私有产权,并建立

其一套有效保护私有产权的政治制度时,才能给当事人以

稳定的财产预期,促进其长期行为。他认为政府的干预,

应当建立在普遍尊重私人产权的基础之上。



我觉得,这种带有学术性色彩的讨论,最好先澄清概念,

特别是先澄清各人理解的不同,求得一个共同的平台,比

较有利。其实澄清了概念,我想大多数分歧都会消失,剩

下的分歧可能就是实质性的,值得进一步讨论。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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