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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大赦国际就中国互联网案件提出行动方针 [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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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大赦国际就中国互联网案件提出行动方针 [ZT]   
所跟贴 阁下查古狗的水平确实太差 -- Anonymous - (362 Byte) 2002-12-27 周五, 下午9:13 (146 reads)
随便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24019

经验值: 64


文章标题: 抱歉,在俺看来,您的推测只能当作您的推测,不能当作事实 (121 reads)      时间: 2002-12-27 周五, 下午10:01

作者:随便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类比不等於查证,而事实的问题必须查证。英国宪法不是关注的问题,关注

的问题是大赦国际是否如您下面所说的那样,采取行动经过家人同意。



“象大赦国际一类人权组织接受的个案,除了案件的真实性以外,另两个先决条件

就是当事人家属的同意和负面影响的可能性小。因此,凡是他们参与的案子,都

不必担心这两个问题,可以相信他们考量。” -- 古迷



既然大赦国际的行动指导方针里没有征求家属意见这一条,而您除了以化名

提供的猜测之外,也没能提供任何文字证据,理性的态度只能是暂时不相信

您的推测。如果您能够证明您就是大赦国际的法定代表或者发言人,那是另

一回事。



您列举了几个分部的网页,证明一些支部发起了呼吁释放刘荻的行动,对此

俺无异议。但是,俺也注意到呼吁释放的重要条件是除了互联网言论之外

‘无其他犯罪活动’。

作者:随便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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