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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不锈钢云儿】探讨一下秘密拘禁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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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不锈钢云儿】探讨一下秘密拘禁的法律依据   
所跟贴 【不锈钢云儿】探讨一下秘密拘禁的法律依据 -- Anonymous - (7246 Byte) 2002-12-27 周五, 上午9:41 (676 reads)
随便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24019

经验值: 64


文章标题: 此文下列段落自相矛盾,请作者改正 (214 reads)      时间: 2002-12-27 周五, 上午9:57

《刑事诉讼法》第64条和第71条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在拘留或逮捕人时,

“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或逮捕的原因和羁押

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



可见,任何不通知家属的秘密拘留或逮捕,都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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