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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锈钢老鼠的遭遇是对大陆“法制建设”的绝妙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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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不锈钢老鼠的遭遇是对大陆“法制建设”的绝妙讽刺!
所跟贴
标题有错字,能否重贴一下?:)
--
Anonymous
- (0 Byte) 2002-12-09 周一, 下午8:22
(86 reads)
安魂曲
[
个人文集
]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12787
经验值: 0
标题:
不锈钢老鼠的遭遇是对大陆“法制建设”的绝密讽刺!
(128 reads)
时间:
2002-12-09 周一, 下午8:25
作者:
安魂曲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有些人整天腆着脸说什么六四以来中国法制建设进步多么大云云,并以此来谆谆告诫大家:对共产党统治下中国的民主前景应当充满信心。。。但“不锈钢老鼠”刘荻小姑娘,身为一个著名院校的在校大学生、拥有北京常驻户口的首都居民,却被“有关部门”用不请不楚的罪名(“涉嫌参加敌对组织”,请问究竟是哪一个“敌对组织”呢?)抓走----至今一个多月连不让其家人直到其究竟在被什么部门侦讯、又究竟关在什么地方(大家想想看:北方正在入冬时,一个女孩子被从学校突然抓走,家人甚至连送日常用品都不知该送到哪里),甚至连律师都不让见、不让了解案情!
即使根据中国的现行法律,一个月的拘留期限也超越了法律所规定的一般时限,但“有关部门”至今却没有对刘荻家人解释过延期拘留的真正原因,出示延期拘留的必须文件(我甚至怀疑连一开始的拘留证她家人也没有看到过,不然她家人肯定会给美国之音记者和其他好心人讲清楚她究竟是否被正式刑事拘留,被什么部门所拘留,而用的又是什么确切罪名)。。。更绝的是,一个多月以来,北京“有关部门”不仅不肯告诉亲属嫌犯的被关押地址、拘留部门和原因、而且不许律师见面或至少了解案情,完全践踏剥夺了被关押的嫌疑人在此期间得到家人律师法律援助的正当法律权利!----凡此种种,都属于对一个公民的突然逮捕、秘密关押、超期拘留,不仅违反基本的国际人权公约和基本的法律精神,甚至连中国自己的刑事诉讼法和治安管理条例也明显违反!
一个大城市的合法居民、一个著名院校的在校生,一个二十刚出头、同奶奶相依为命的可怜小女孩,就这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北京的光天化日之下,某一天被“有关部门”突然带走,然后除了一个“涉嫌参加敌对组织”的莫须有罪名外,其家人在长达一个多月的冬季严寒里,就再也得不到自己被超期拘留亲人的半点消息!不要说见面,就连律师也无法得知其被关押的地点!----莫非这就是某些人整天津津乐道的“大陆法制的进步”?对不起,从这样的“大陆法制”中,我只感到了不锈钢老鼠们无时无刻不在感受到的那种冰冷的恐怖。
13年前的一个夏天,我被学校保卫处叫去“配合调查”,结果就被带去了公安局,当晚再转送看守所。。。那个晚上,我第一次明白了什么叫“失去自由”,也第一次领教了看守所里10多人同睡一个木板铺、翻身都会碰醒别人的共产党大牢的苦头。我永远忘不了那个晚上,也永远忘不了被关押虐待每一天对一个习惯了自由的青年人究竟意味着什么,忘不了短短几个月的牢狱生活,给我的身体带来了多少慢性病和后遗症----很遗憾,今天我们的刘荻小妹妹(她明显比我更加勇敢,因为今天做一个大陆政治犯的勇气和孤独,要十倍地超过89年的我们),却在一个更见不得人的地方每天受着我当初受到的一样折磨,而同我们当初家人同学还可以带看守所排队送钱送东西的待遇相比,今天的刘荻亲人甚至连给她送一床冬天盖的厚被子都可能成了一种奢望!上帝啊,她还只是一个小女孩啊!!
在不锈钢老鼠的遭遇面前,在刘荻这样一个女孩子现在每天正在饱尝的痛苦面前,生活在自由中的我们每个中国人,都应该感到一丝的不安和惭愧,而那些整天为关押刘荻的专制政权摆功评好、涂脂抹粉,说什么“大陆在共产党统治下,法制建设有了长足进步”的论者们,你们的良心,今天就应该在一个被关押过月,家人连起码的关押地点都不知道的大陆“法制建设”真相前发抖!
作者:
安魂曲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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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你可以进文集修改的
--
斑竹07
- (36 Byte) 2002-12-09 周一, 下午8:28
(115 reads)
怎么改?从来不会
--
安魂曲
- (44 Byte) 2002-12-09 周一, 下午8:30
(107 reads)
其他不会修改帖子的文集作者也请进
--
斑竹07
- (124 Byte) 2002-12-09 周一, 下午8:35
(181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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