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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提上来答魏先生: 正义不是定义在独裁者的强权上的.
先生所说的"动机",在我的理解中,就是凌驾在法律之上的强权.我不否认这些意志和动机包含有正义的成分,但我人为导出法律权威的唯一来源是正义.关于正义是什么,则是更复杂更原始的哲学问题,然而,无论如何复杂敏感,这些哲学问题都是必须要讨论清楚的,因为她们关涉到社会的道德文化环境,是现实世界的法律前提和基础.
我在文中所指的正义,在哲学上来说,是属于"自然法"的范畴,是人类普遍常识(共识).这些常识高于学术理论,不是限于某一种学术理论的范畴,而是从各种学术的讨论争论中,在全人类的学习进步过程中被普遍认同.这些共识的形成,是人类社会千百年来的智慧积累,至少在目前是被人们普遍认为正确的.例如,我们普遍都认为真善美,民主自由人权等等大观念,是人类的共识,表达了善的需要.当然,属于这些大观念的很多细节,还是不断被人类所争论,而且有各种不同的说法,甚至有针锋相对的意见,但这并不妨碍我们对她们的基本认识和依赖.而马列主义等理论,只属于学术范畴,它当然也讨论了和涉及了很多以上的共识问题,而且也有相当部分是被现代社会认为是正确的,被提高成共识.但从整体上来说,马列主义不是人类共识,而是一种学说理论.我反对以主义学术治理国家,就是因为此.
如果认为专政集团的意志就代表正义,显然陷入了对人类常识的误解.将在强权意志下制定的法律本身视为权威,则依然是错位地将强权视为正义.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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