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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再次请张三一言承认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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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再次请张三一言承认错误   
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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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4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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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再次请张三一言承认错误 (934 reads)      时间: 2001-12-01 周六, 下午4:26

作者:和合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请问张三一言哪种权利是没有形式的?

当你说"所有参政"时,难道不能理解成所有的参政形式吗?



请问张三一言原来在他的大前提里面哪里说明了参政只是权利而不

是形式?既然你没有事先区分形式和权利的差别,当然还是

中了我批评的"对于参政没有严格定义。 "



张三一言现在已经把他原来的大前提:

所有M(参政)是P(公民的基本权利)

修改成了:

所有M(参政权利)是P(公民的基本权利)

这还不能说明他原来没有把他大前提中的"M(参政)"严格定义吗?



再次请张三一言承认他在大前提中"对于参政没有严格定义。 "

这个错误。



----------------------------------------



再说明一下,我们讨论的焦点不是

"当总统候选人是不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而是我的观点:总统候选人可以用学历进行规范和限制。

至于当总统候选人是权利也好,不是权利也好,我并不在乎。



这是我今天暂时回答一下。

作者:和合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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