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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请张三一言承认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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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再次请张三一言承认错误
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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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已禁止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4912
经验值: 31018
标题:
再次请张三一言承认错误
(934 reads)
时间:
2001-12-01 周六, 下午4:26
作者:
和合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请问张三一言哪种权利是没有形式的?
当你说"所有参政"时,难道不能理解成所有的参政形式吗?
请问张三一言原来在他的大前提里面哪里说明了参政只是权利而不
是形式?既然你没有事先区分形式和权利的差别,当然还是
中了我批评的"对于参政没有严格定义。 "
张三一言现在已经把他原来的大前提:
所有M(参政)是P(公民的基本权利)
修改成了:
所有M(参政权利)是P(公民的基本权利)
这还不能说明他原来没有把他大前提中的"M(参政)"严格定义吗?
再次请张三一言承认他在大前提中"对于参政没有严格定义。 "
这个错误。
----------------------------------------
再说明一下,我们讨论的焦点不是
"当总统候选人是不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而是我的观点:总统候选人可以用学历进行规范和限制。
至于当总统候选人是权利也好,不是权利也好,我并不在乎。
这是我今天暂时回答一下。
作者:
和合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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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用学历进行规范和限制?
--
逍遥散人
- (0 Byte) 2001-12-04 周二, 上午1:36
(443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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