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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玛雅人的 “死亡足球”与某些中国人的 “马鹿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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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玛雅人的 “死亡足球”与某些中国人的 “马鹿逻辑”.   
所跟贴 玛雅人的 “死亡足球”与某些中国人的 “马鹿逻辑”. -- Anonymous - (11828 Byte) 2002-11-30 周六, 上午7:33 (1038 reads)
RE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979

经验值: 533


文章标题: 可以说是学生违反了中国法 (304 reads)      时间: 2002-11-30 周六, 上午8:41

作者:RE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不知道这样是否能满足你的要求?



违法是个中性概念,不明白为什么不能说学生违法了。即使违法是个贬意概念,不使用也不能改变了学生违法的事实。即使学生违法了,也不能得出政府可以使用军队来对付学生的推论来。所以我到觉得对于法律本身的争论是必要的。满世界找例子,证明学生不违法美国法,不违反法国法,没什么意义。



另外守法的概念是个僵化的概念,例如巴西人在玛雅年代踢球的话,输了非不让杀其实就是违法了。至于这个法是否必需要遵守,是否先进的,倒没有关系。法律就是约定俗成的。所以不是三权分立的国家才能立法,专制国家也能立法的。



从法律角度讨论六四,如果详细的讨论的话,得出的结论我个人认为不会对政府太有利的。所以不用一听学生违法就跳起来。觉得如果把双方的观点局限于当时的法律,那么对于政府的问题可能看的更清楚。反而一味只能赞扬学生,声讨政府,不仅不能解决疑惑,只能造成类似的争吵一直持续下去。



对于这种类似于民主诉求的运动,只从法律角度来探讨不是很合适。但是完全抛开法律层面的问题,就更不合适了。还想指出,用美国的立法精神来解释中国法律是不恰当的。只能说,可能美国的立法精神是我们的发展方向。

作者:RE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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