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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位,俺觉得老马上法庭打官司的决心是真的。大家还是劝郑义认个错算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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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位,俺觉得老马上法庭打官司的决心是真的。大家还是劝郑义认个错算了, -- 咱老百姓(真) - (94 Byte) 2002-11-22 周五, 下午9:19 (350 reads) |
咱老百姓(真)
加入时间: 2004/10/11 文章: 5307
经验值: 3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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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咱老百姓(真)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只要控方(原告方)一找律师递诉状,这被告方就得马上找律师给回复了。我说的这大
笔的银子,就是从这里开始像灌水般地从原告和被告向各自律师后院里的“水桶”
倾注了。一般从法院接到诉状到正式开庭,这里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半年到一年是
常有的事)原告和被告都会因各种原因(收集,确证证据,等等)与律师和法庭接触。
还有的案子需要预审。所谓庭外和解,一般也就在这段时间发生。但这段时间却正
是律师卯劲收银子的时间。(听说5000 到一万美刀是很平常的数)。到正式开庭,还
得有大量的钱财得伺候着。
作者:咱老百姓(真)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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