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芦笛∶请看我楼下撤销与皇甫茹打架的帖子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芦笛∶请看我楼下撤销与皇甫茹打架的帖子   
所跟贴 芦笛∶请看我楼下撤销与皇甫茹打架的帖子 -- 马悲鸣 - (538 Byte) 2002-11-20 周三, 下午10:46 (421 reads)
咱老百姓(真)






加入时间: 2004/10/11
文章: 5307

经验值: 3142


文章标题: 最后再劝老马一句: (148 reads)      时间: 2002-11-21 周四, 上午1:28

作者:咱老百姓(真)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在美国打民誉纠纷或财产官司,很多情况下不论被告原告,嬴方输方,最后大把的银

子都进了律师的腰包。因为这里一个官司往往一拖就是很长时间,在官司未了之前,

被告和原告都是各自往自己的律师那里不断送钱(每开一次庭,每一次请证人,作文

件等)。就算是差一点的律师也要每小时100美刀左右。而当被告原告双方都被这不

断输血的银子拖得耐不住时,或者那律师见这当事人油水快干时,往往就劝双方庭

外和解。一旦你同意庭外和解,不论你有天大的胜诉理由,你付出去的银子也就一

分也拿不回来了。所以,老马,你要打这官司,一定要想好了,除了有耐力,还要

有财力。最好,还是不要打罢。

作者:咱老百姓(真)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阅读会员资料 咱老百姓(真)离线  发送站内短信
显示文章: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不能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0.474339 seconds ] :: [ 22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