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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试接樊弓先生的六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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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试接樊弓先生的六招   
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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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试接樊弓先生的六招 (2550 reads)      时间: 2001-10-31 周三, 下午10:17

作者:芦笛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试接樊弓先生的六招



芦笛





前段时间老芦和安魂曲、人权天赋等先生为六四问题吵了起来,樊先生把他的旧作《驳芦笛先生五招》重贴出来,作为我对方励之教授责难的反击。这次多了个序,算是六招吧。樊先生的大作,除了第一招外,无一字直接驳斥我对方和其他民运领袖的批评抨击,专在毫不相干的问题上浪费笔墨,对笔者进行道德批判,本来不值得答复。无奈樊先生以为我过去的沉默是因为被他驳得理屈词穷,再三以旧作赐教,只得勉强在此接招。这里说明一下:对此类无关纠缠,本人“不是闲人”,陪不起功夫,只答这麽一次。如果樊先生要继续和我讨论,请focus 在我贴出的那些旧帖上,特别是我为方便论敌驳斥而列举出来的条条。这样做才是珍惜论敌有限时间的正道。



以下让我们看看樊先生对我的六点批驳:



第一招:



<<芦先生对方教授、86、89的指责,虽然一篇接一篇, 洋洋数万言,其

实就是一句话:



<<方励之煽动学运,学运激怒保守派,姓邓的无奈只好舍弃胡赵,於是

中国改革倒退,於是方罪该万死。



<<我说过。芦先生的全部推理,用下面一个类比就可以驳倒:



<<张三请李四喝酒 => 李四大喜上路 => 歹徒相中李四于路 => 李四遭劫

=>王五不骂歹徒,专骂张三无道。After all, 一切皆起因于张三也。>>



先生此比,为《中国人会思维吗》一文作了生动的证明。我在该文中说,中国人爱用比喻代替推理,全然不顾逻辑上有无可比性。的确,这里的类比在逻辑上根本不成立,因为八九民运并不是与政府毫无相干的宴会,而政府似乎也不就是拦路抢劫的匪徒。它荒谬地把人民和政府之间的关系比成了良民与土匪的关系。既然是这种关系,似乎中国人民别无选择,只能起来搞暴力革命了。樊先生当然可以持此观念,但恐怕在提倡这种观点的同时,还得证明为什么和平演变的路走不通,而又一次暴力革命不会导致新的更恶劣的专制才行。不仅如此,樊先生还得解释为什么土匪会在后毛时代给予了中国人民许多重大的自由。



哪怕樊先生证明了这一切,他在这儿对我的驳斥还是不成立。我并没有“不骂歹徒,专骂张三无道。After all, 一切皆起因于张三也。”凡是读过我的帖子的人应该都知道实情根本不是如此。从写作《丑陋的大陆人》起,我就一直在谴责大屠杀。这里我建议樊先生去看看拙文《再问王军涛》和《为什么要追究学运领袖的道德责任》,那里面我把屠夫们和学运领袖区分得清清楚楚,认为前者是法律审判的对象,后者是道德谴责的对象.



<<芦先生在方励之和学运的论点,从另一个角度还可以归结为:民主是

恩赐的,且只能是恩赐的,因此任何争取民主的言论行动,只要惹怒了

龙颜便是罪恶。这个论调基本上无需批驳。因为历史进程很少有唯一

途径。恩赐民主是可能的,也可能是等不到的。你芦先生凭什么说只

有你看上的那条路是康庄大道,别人走的都是独木桥?更有甚者,你凭

什么说因为人家不走你的恩赐大道,就是罪恶呢?>>



樊先生在这段话中批驳的论点,统统是他强加给我的,“基本上无需批驳”。但樊先生既然特意赐教,也只得拜复。



首先,我从没作过“民主是恩赐的,且只能是恩赐的”这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完全归纳,我说的是“在中国,民主只能靠恩赐”。得出这个结论的理由,我已经在《再问王军涛》和《就民主恩赐论答魏碑先生》中详细给出了。这里再简单重复一遍:我认为,在那块浸透了你死我活的斗争哲学的土地上,在一个相信“杀人治国”的政权统治下,民主只能靠恩赐,搞89年那种斗争只能适得其反。要“斗争”,就得像我在《答魏碑》文中举出的知青回城的例子,去点点滴滴地争取,决不能采取鱼死网破的方式,这就是为一部中国近现代史证明了的在中国实现民主的“唯一途径”。我在那些文章里详细证明了它为什么是唯一的。樊先生要想驳倒我,恐怕得证明使用89年的那种斗争可以导致中国实行民主。光写出“历史进程很少有唯一途径”的PRESUMPTION ,却连那是哪国的历史进程都不界定,然后便飞跃到我的谬论“无需批驳”。这种功夫在我看来,似乎是亲爱的党教会咱们的喊口号的那一招,



同样地,“任何争取民主的言论行动,只要惹怒了龙颜便是罪恶”的话完全是樊先生强加给我的。请他费神说明拙文中哪段话是这个意思。上面已经说过,我认为,方和学运领袖是道德责任的问题,不是什么罪恶。而这道德责任并不是樊先生强加到我头上的“惹怒了龙颜”,而是不知进退地胡闹一气,使听他们号召的人民倒在了本可以避免的大屠杀中。



类似地,“你凭什么说因为人家不走你的恩赐大道,就是罪恶呢?”也是曲解和捏造了本人的观点。我又没在事前给他们指过什么大道,怎么会说人家不听我的就是罪恶?老芦无非是放马后炮,因为大量无辜人民毫无必要地死了觉得痛心,出来指出那些领袖们思维方式的错误和应负的道德责任。这一点,任何一个不带偏见的人都看得出来。





第二招:





这一招的前半招是樊先生以为我将他“咬定为‘民主斗士’不指名道姓地把樊某臭骂一通”。他在序言里说明他相信了我的解释,误会本已澄清,用不著再说,只是他后来贴出的正文仍未作相应修改,所以免不得再重复一次:老芦仇家满天下,多一个敌人是□多不痒,债多不愁,makes no difference 。如果想骂谁,亮开嗓门,指名道姓地骂便是,用不著去指桑骂槐,伤那个脑筋。



下面驳樊先生的后半招:



<<先生在「大家」中骂方励之的文章,樊某基本上都看过。实不相瞒,

我觉得先生在多数问题上思路严谨,无懈可击。但这个问题上没有什

么道理。老樊对先生辱骂方励之看不过去,跟先生见不得不平骂马悲

鸣恐怕是一个道理。其实老樊跟方氏一点相干都没有。>>



如果樊先生觉得我没有道理,最好把我那些文章没道理的地方指出来,说明它们或是事实错误,或是思路有问题,解释本人和方氏有无相干似乎与争论毫无相干,并不能证明我对方的批判是错误的。我对先生是否与方氏有相干一点兴趣都没有。



<<先生似乎落入当今网上爱国贼的俗套:1。将论敌划入“民主斗士”之

列。2。痛骂“民主斗士”群体。3。把一切个别丑恶言行都咬定是

“民主斗士”群体所为,因而是骂而有据。



<<先生这一招的确厉害。樊某承认是“民主斗士”也不是,不承认也不

是。承认吧,自觉为中国民主事业无任何贡献,又与公开的民运人士

和组织无任何瓜葛。充其量是同情中国民主事业,怎敢冒领“民主斗

士”之光荣称号?若要否认,则正中网上共奴圈套。瞧:民主自由多

不得人心,谁都不肯与“民主斗士”为伍。



<<高!实在是高!



<<樊某不信先生属爱国贼共奴之列。但这种招数,俗套也,俗套也。不

值一驳。>>



这里首先想澄清一个概念:什麽叫“骂”。我说过,中文作为一种思辩语言很含混,这里的“骂”字是非常笼统的一个概念,包含了“批评”、“谴责”、“讽刺”、“嘲笑”、“人身攻击”、“辱骂”多重意思。举例来说,安魂曲毫无根据地诬蔑林思云化名“林思云的战友”自我吹捧是“骂”,我批评他这是搞党文化那一套也算“骂”,他因此而侮辱我是“疯子”也是“骂”,然而这些“骂”根本就不是一回事。我虽然和人吵架时搞过人身攻击,但自问对方励之和柴玲等人讽刺或许有之,却没有搞过人身攻击,既没像方舟子那样骂“民猪”,又没像马悲鸣那样骂“民主贼”。希望先生以后批评我能把概念弄得准确一些。



至于先生说的那三个“爱国贼的俗套”有一定道理,但先生忽略了这俗套是怎麽产生的。



首先,当年我在《大家》一言不慎,冒犯了方励之,冷漠先生顿时对我进行人身攻击,“方老师学生”加以劝阻并批评了我,对我解释说“我们是同志的批评”,要我不要误会,还给我留下了邮址。这种作法,特别是“同志”的提法,给人的第一个感觉就是那是某个组织的人。网上谁也不露真身,就真是民运人士,人家否认你也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一般人的自然倾向就是根据对方的政治立场来划派。因此,这是人之常情,确实是俗套,但我落入这个俗套并不是出自什麽策略考虑,并非某种狡猾的花招。



其实,先生把观点不同的论敌简单归为“爱国贼共奴”,也正是落入了这个俗套,而且比老芦更俗不可耐。我从来反对侮辱对方是“共奴”,早在跟某些民运人士或同情者翻脸前就和紫气、SU等人为此争论过。我在下海早期也用过“爱国贼”这个侮辱性称呼,后来觉得不文明,就停止使用了,希望先生也能放弃这些侮辱性称呼。



其次,我觉得所谓“民运人士”或“民主斗士”的概念,似乎不是像先生说的那麽单纯,只是个组织问题。在我看来这个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两种。从广义来说,凡是积极参加过中国的民运、现在仍未改变原初政治立场的人,不管现在是否属於某个组织,似乎都可以归入这个范畴。安魂曲和冷漠先生似乎就是这种广义的民运人士,他们参加过89民运,现在仍持原来的政治立场,说他们是“党外民运人士”大概不是冤枉他们吧?方励之被我党开除后便似乎再没属於哪个组织,但要说他不是民运人士,似乎十分牵强。他对民运的影响根本就不是民联阵里哪个小角色可以比拟的。



至于狭义的民运人士则是那些隶属某个民运组织的人。但我觉得,这种狭隘的定义似乎只在我党的“团结大多数,打击一小撮”的统战方针上有意义,理由上段已经说了。



最后,我并没有把所有的民运人士一锅熬。在《教训》帖的前言中已把这点说得清清楚楚。当然,我写文章的一个固有毛病就是不仔细。使用某个名词时前头往往忘了加个限制定语。这点先生的批评很对。以后我再抨击这些人,就使用“某些民运人士或同情者”,先生觉得这个称呼如何?是否在俗套之外?可否使用?我总得用个名词来代指那些持某个政治立场的人吧?





第三招:





<<先生第二谬招,是将论敌的批评,指为压制芦笛公民的言论自由,或

是将来一旦上台必压制芦笛公民的言论自由。樊某在此必须指出,言

论自由的含义在于,任何人,组织,或政府机构不得禁止芦笛公民发

表任何言论。樊某请先生指明,何人何处主张禁止芦笛公民发表言论?

如有此类人物,樊某将坚决加入先生行列,骂他个七窍冒烟。同时,

也请先生放弃 guilty by association 之一杆子打一船人手段。严

格来讲,只有我党有压制芦笛公民言论自由之手段。先生的论敌都没

有。>>



看来樊先生还是明白“批评”和“骂”的区别的,所以他这里谈芦笛的“论敌”用的是“批评”,而凡说到老芦的地方都是用“骂”。当然这也不去说它了。我这里想知道的是:先生既然经常上网,何以看不见“何人何处主张禁止芦笛公民发表言论”?《大家》时代就不说了,光在《说道》上,不知有多少人用最下流的语言侮辱过我甚至先母,什麽“闭上你的狗嘴!”“歇菜吧!”真是琳琅满目,美不胜收。先生有眼看得见老芦“骂人”,为什麽竟然对此熟视无睹?何以不来“坚决加入”我的“行列”,“骂他个七窍冒烟”?有先生助战,老芦定会士气大振,也用不著绝望到屡萌戒网之念。一个人如果能尊重最起码、最显眼的事实,就不能不看到想禁止老芦发表言论的人真是滔滔者遍天下。如果老芦真是戒了网,不知要有多少人从梦中笑醒!先生居然会否认这网上有人企图让我闭嘴,实在不能不让人怀疑此话不过是寻芦某的开心!



最令人伤心的是,这些辱骂人的好汉不光是那些“爱国贼共奴”,安魂曲先生辱骂我是疯子,敢问先生,那算不算企图压制别人的言论自由?先生那时竟然不出来帮我骂他个七窍生烟,敢问那又是什麽缘故?



撇开这些不说,先生这招的主要错误,是因为网上打手们没有压制受害人的言论自由的权力,就否认了这些人的行为动机和行为效果。如果不是想让人闭嘴,辱骂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干什麽?这种行为的动机是什麽,恐怕是人都能看得出来吧?一个人忍受力总是有限的,让人什麽脏话都骂过来,迟早要灰心丧气而闭口不言,这难道不是在客观上起到了压制言论自由的作用?动机和效果都有了,先生还能因为这些人没有直接的行政权力就否认压制言论自由的现实存在麽?



老实告诉先生,这网上,谁受的侮辱也没有老芦的多。如果不是我这个人逆反心理特别强,早就戒网一年了。先生就看得见我对方某不敬,看不见我受的那些荼毒,见我受到安魂曲的侮辱不出来制止,我反击时却出来贴旧作,这是否有拉偏架、打落水狗之嫌?



<<樊某请先生骂慎重点,怎么就成了要你“三忠于四无限”了?>>



此话本是先生的误会,不过要我“三忠于四无限”的人大有人在。君不见老芦为完全无关的事批评了安魂曲,他立刻就把“诬蔑方励之”当成我的“历史反革命罪行”端了出来,据此判定我是疯子。前苏联克格勃把敢于诬蔑国家领袖的人当疯子关起来的作法,不知先生听到过否?



<<批评芦笛言论不等于压制芦笛公民的言论自由。先生不会不懂这个

道理。而给论敌扣上压制言论自由的帽子,的确是逃避争论,堵论敌

之口的高招。先生高明,不能不服。>>



敝人很懂这个道理,所以凡是来驳斥我的观点而不作人身攻击的人(包括先生在内),我从来没有给人家扣过这个帽子,以此“逃避争论,堵论敌的口”。这是不是事实,请先生在此明确表个态。



<<网上论政,其基本前提就是承认对手的言论自由。所论者,公道也。>>



说得多好啊!真希望先生能把这话反复讲给安魂曲和人权天赋听听。你是他俩崇拜的人,说了一定非常之有效。



<<打个难听的比方,世上女人有权做贞妇,也有权做“小姐”。人权也。

而社会通行的道德是劝人别做“小姐”。这种劝善的行为怎么也不能

被称为是压制性自由。而更重要的公平原则是,做贞妇就不要出入按

摩厅。做“小姐”就不要指望贞节牌坊,做“小姐”者自动丧失指责

别人不贞的道义地位。



<<樊某跟马悲鸣争论过几个回合。后来马先生自动声明。郑义说东好他

就说西好东坏。他恨王丹是因为小时受团干部的气所以要报复当过团

干部的人以赚回当年吃的亏。马悲鸣这点上比先生公平。公开表明自

己的目的。也就一劳永饴地免去了辩解的必要,也就自动放弃了社会

责任之类的贞节牌坊。樊某感谢马先生直爽。要不然樊某不知还

要浪费多少时间奉陪。>>



先生这里难听的比方,似乎是说我一面当婊子,一面立牌坊。这比方我开头怎麽也弄不明白,不明白那婊子行为是什麽,牌坊上标榜的又是什麽字样,而我“不公平”又表现在何处?反复阅读上下文,我最后才明白了先生的意思。那是说:我既不能批评89民运,也不能批评民运领袖或其他弱势集团。倘若这么作了,就是搞人身攻击,就丧失了被人攻击的道义地位。但我在丧失了这种道义资格后,还指责别人搞人身攻击,就是说一套作一套的伪君子,就是不讲文德没有社会责任心,也就一定是像马悲鸣那样,对民运人士怀有私仇。



我实在是倦于这种对本人人品的纠缠和对本人阴暗心理的追究。我想先生是个严肃写手,最好还是把注意力聚焦在本人的论点论据上。搞这些名堂,我看不出与我对方、柴等人的严肃理性批判有什么相干。



第四招:





<<先生第三谬招,便是指责论敌为“老芦如果出来骂我党和伟大领袖”

“只会出来喝彩”因而对先生骂“民主斗士”的批评便自然不公正。

因而不攻自破。高!实在是高!樊某不是闲人,打字又慢。老芦如果

骂我党和伟大领袖,我虽不见得非得“只会出来喝彩”,恐怕的确是

不会劳神批评。樊某的确是让先生抓个正著。可惜先生此招在网上有

用,实际上并不证明什么。先生如不欲收起此招,请至少保持的一贯

性。下次被警察抓超速,别忘出招:“前面那人飞车,你只会坐在车

里喝彩,我就快了一点,你就罚我破产,什么狗屁民主自由公平”先

生自知灵不灵。再说,先生有何根据说“民主斗士”都“只会出来喝

彩”?先生批评过中国人不懂逻辑,不证而论,这算不算一例?马悲

鸣写文章骂民运人士对枪毙成克杰“无不喝彩”。樊某就请马君指一

个给众人瞧瞧。老马至今指不出一个,还死不认错。先生不至于也要

来这一招吧?



<<我党和“民主斗士”之间,实力不成比例。樊某之有限精力,要用就

用来帮助弱者。先生如果认为对狼和羊各打五十大板是所谓“公正”

的话,先生自然有此人权。只请先生发现天下有帮羊不帮狼的不公平

人士,不要见怪。樊某对先生骂方氏,骂“民主斗士”看不下去,并

非因为这些人是什么“偶像”。而是见不得象先生这种大才大德之人,

也甘心加入落井下石的行列。>>





先生此招,在我看来,似乎除了显示高度的逻辑混乱外,什麽也没证明。犹记先生在上一招用难听的比方,谓我实行双重标准,又当婊子又想立牌坊,这儿却转眼就忘了刚刚说过的话,倒也难得。我这里的“谬招”,也不过是想指出某些民主打手奉行双重标准而已(说明:我接受先生批评,以后用“民主打手”来代替“民运人士”这个不确切的指称)。什麽是民主?民主最主要的一条就是容忍别人的批评。你可以作反批评,但决不能命令人家住口(如冷漠先生写的《请不要侮蔑中国的良心》,不但用命令式请人免开尊口,把他崇敬的人擅自封为不容批评的中国的良心,而且把别人的批评诬蔑成“侮蔑”)或是辱骂人家是“共奴”、“共特”、“疯子”、“精神病人”。这种“民主”,老芦敬不闻命。这种民主斗士(说明,不包括所有民运人士,更与职业无关),在我眼中不过是立牌坊的婊子而已。



先生的飞车比方,又一次证明中国人确实不会思维,善用不伦不类的比喻代替推理。老芦迟钝,实在是看不懂:我犯了什麽“交通规则”?“警察”又是什麽人?是指先生还是那些民主打手?而“前面飞车的那人”倒底是谁,伟光正麽?在我看来,如果这儿硬要套用这个比方,则不如说老芦是“警察”,“前面飞车的那人”是我党,后面“飞车”的是民主打手,我对两人都罚款的时候先生出来打抱不平,说不该罚后面这个人,因为前面那人是富翁,后面这人是穷汉。



民主社会的基本原则是费厄泼赖。规则只有一个,无论是谁都得一体凛遵,便总统犯法也与庶民同罪。如果有两人飞车,警察故意放走一个,只抓一个,那就是循情枉法,就该谴责。戴安娜贵为王妃,犯了交通规则照样被抓被罚。先生出来批评老芦,我看是怪老芦不搞出两套交通规则来,应该专门谴责共产党压制异见、诛锄异己,却不能批评民主打手们的类似行为。



比喻不是论证。哪怕我这个比先生清楚得多的比方仍然不能成立,因为我党干的那些伟光正的事和民主打手们有量和质的巨大差别。不过我并没像先生说的那样“对狼和羊各打五十大板”。对这一点,我想天下自有公论。随便去奇奇书屋我的文集中看一眼,任何人都能看出这种说法是连量都忽略了的歪曲(其实就连先生此文也承认我“在多数问题上思路严谨,无懈可击”)。哪怕就在我批评方励之和学运领袖的那些文章中,我也把狼的罪恶和羊的错误分得清清楚楚。为此就说我“落井下石”,只能说明先生不尊重起码事实。



再说,方励之、柴玲辈落了什麽井?真正落井的人,是丁子霖教授的独子那样的牺牲者。前段见到丁教授出来责备学运领袖没有一个忏悔的,难道那也是“对狼和羊各打五十大板的落井下石”?



先生驳我“不证而论”的那段话更是令人啼笑皆非。先生是数学教授,总不至于分不清“只会出来喝彩”和“全部出来喝彩,无一例外”的区别吧?据我的理解,前者的意思是“只可能出来喝彩,但决不会喝倒彩”,与后者意思完全不同。先生按后面这个意思大批一通,只不过是硬把自己的话塞在我嘴里的一贯招数罢了。



先生要我找喝倒彩和正彩的例子倒是毫不作难,《大家》上的紫气等人不必说,先生后来夸老芦是“大师”,忍不住“拍案叫绝”的谬赞也不必再提。光看看此文就够了。先生在前头赞我“在多数问题上思路严谨,无懈可击”,这里说我“大才大德”,后面还“吐血推荐”,同时又责我“落井下石”,却就是看不出无论是骂我党还是批评学运领袖,我使用的是同一“严谨、无懈可击”的思维方式。



先生的正倒彩喝得如此响亮,倒底是什麽原因?我想当然不是思维上的理由,而是感情上的理由,也就是说,因为先生觉得我批评那些人有帮助强者压迫弱者的作用,所以哪怕我在这个问题上的思维是一如往常的严谨,也是错误的。而这就是先生下一招的主要思想。先生当然可以说老芦这麽做不道德,不过似乎用不著硬要说我在理性思维上出了错。



第五招:



<<先生第四招,便是如下理论:“对未上台的政治家和政治组织进行

“人身攻击”很有必要,这是检测他们是否真正献身并理解民主的试

金石。一个不能“忍骂”的政治组织上台后必然要抛掉民主的面具而

疯狂压制异见。”对不起,芦先生。你错了。而且先生难得错得如此

彻底。因为先生是用专制的思维来讨论民主制度下如何选择政治家。

风马牛不相及。





对不起,樊先生,我一点都没错,错的是先生。先生是用民主制度已经确立之后选择政治家的方式来套中国的情况,可惜中国现在似乎并不是民主社会,於是先生的论证便“风马牛不相及”了。



过去百年中,中国的志士仁人一直在想使中国从专制变为民主,却一次又一次地被野心家和骗子愚弄。如果先生稍微知道点历史,就该知道这些骗子诸如孙中山和伟光正,在上台前民主的高调唱得比谁都动听,但他们上去后却使社会变得越发黑暗。这些骗子本来是不难识破的,因为他们上台前的内部作为就泄露了天机。如果人民当初知道孙中山的中华革命党党员在加入前必须按手印发誓效忠于他个人,或是知道我党在延安如何收拾那些敢于批评他们的人,狂热拥戴这些骗子的人就要少得多。老芦在这儿犯的“如此彻底”的“难得”的“错误”,无非是总结历史教训,为人民提供一个识别野心家骗子们的小招数。像先生那样不去面对中国的历史与现实,凭著一点对成熟民主国家的运作的粗浅皮相观察,就以为找到了在中国建立民主制度的途径,只不过是重复前人的错误罢了。





<<什么是民主制度?民主制度重制度而轻视政治家的道德。这个制度就是

要迫使几个醋气熏天的魔鬼追求一个水性杨花朝三暮四的名叫选民的丑

女子。且这个丑女子每四到八年必抛弃一夫。魔鬼们只好要么装天使,

要么打光棍。这个丑女子不在乎假装出来的天使还是真天使,反正对她

都一样。



<<专制思维就是,我们要挑一个圣人,然后这个丑女子必从一而终。这女

子要么拍圣人马屁,要么挨揍。



先生在这里又一次雄辩地为我的《中国人会思维吗》作了生动的注脚,使用荒谬比喻代替推理,歪曲了社会现象的实质,用诸葛亮的话来说就是“引喻失义”。人民和公仆的关系是雇佣关系,不是婚姻关系。被雇佣的政治家是处於雇主严密监视下的合同工,不是什麽“醋气薰天的魔鬼”。只“装天使”不干活或甚至贪赃枉法的合同工立刻就要被解雇甚至进大牢,美国的尼克松、阿格纽,日本的田中,南韩的卢泰愚都是例子。



这里的逻辑错误还不止是荒唐类比,还有概念混乱的毛病。先生以为“道德”就是专指是否玩女人、打小抄那些私德,却忘记了政治家最重要的道德是公德。公仆的职业道德就是忠于人民这个雇主。人民不容许政治家欺骗他们,这乃是西方的政治常识。作为政治家要在西方成功,最起码的道德前提就是决不能欺骗选民。如果哪个当选总统上台后不兑现竞选诺言,就别再想连任。西方“丑女子”对这条道德要求是如此“在乎”,以致将其上升为法律。尼克松身败名裂、挂冠而去,克林顿几乎被黜,都是因为丧失公德,犯了或被疑为犯了欺骗“丑女子”的伪证罪。



我批评某些民运领袖以国事民命为儿戏,是批判这些人只知哗众取宠出风头,不考虑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人民遭受巨大的苦难,缺乏忠于人民的政治家公德,丝毫未扯到他们作为个人的私德上去。而樊先生却显示以追究“玩女人”、“打小抄”这些私德的可笑来曲解我的理性批判,是典型的偷换概念的诡辩术。我们还会在下面看到他多次重复使用这一招数。



至于那个“专制思维”说,则简直要让人怀疑樊先生是否在专制社会生活过。请问,专制社会的“丑女子”有选择的自由麽?有哪个“圣人”是“丑女子”自由恋爱挑上的?





<<芦先生想用漫骂选圣术筛出个圣人来,是想要这个圣人民主还是独裁?

先生象是要圣人搞民主。谬也。民主的精髓是要两个魔鬼,不要一个圣

人。这种漫骂选圣的过程就是一个负淘汰的过程。筛出来的只会是生时

脸皮奇厚死后不留骨灰让你鞭尸都找不到的心理变态。樊某连例子都是

现成的。



<<共奴反民主的常招便是:你们民运人士上台更坏。先生似乎也有此担心。

樊某认为,如果专制制度不改,不管你芦笛用什么骂术来提炼圣人,上

台后99%最终变魔鬼。而民主制度迫使99%魔鬼装圣人。After all,凡

人都是魔鬼和圣人的混合体。邓小平在文革中不光挨骂,而且挨斗。此

公忍气吞声,完全满足先生要求。上台后先因魏京生指出他是一个独裁

者而将其投入大牢。当年忍功荡然无存。在其权力巩固后便借学运斩功

臣,倒胡罢赵。最终将坦克开上街头射杀国家的年青一代。先生的漫

骂选圣法有什么用!邓小平当年挨的骂没有使他更容忍,而是使他更残

忍。他当年少挨点骂少挨点斗,或许不至于动用军队杀学生。相反民主

制度下的那个玩女人说谎话的克林顿照样把国家治得好好的。也没有把

Rush Limbough 抓起来。



这里暴露出来的错误多极,简直不胜枚举,只能择重要的说说。



首先,“漫骂选圣术”是先生强行塞到我口里来的,无论是对我党还是民运人士,我进行的是理性批判,从来没有谩骂过,更不主张谩骂。先生引用我的那段话里的“人身攻击”和“忍骂力”都是加了引号的反讽。其次,我并不主张“提炼圣人”,我不过是提醒人民警惕毛泽东和柴玲那样的骗子和野心家,提出了一个识破这些人的伪装的检验手段。第三,最主要的是,如上所说,先生混淆了在成熟民主社会中挑选总统与在专制社会中识别谁是真正的民主志士这样两件完全不同的事。第四,“漫骂选圣的过程就是一个负淘汰的过程。筛出来的只会是生时脸皮奇厚死后不留骨灰让你鞭尸都找不到的心理变态”是武断,毫无论证,给出的“现成例子”只显示了先生偷换概念的一贯功夫。邓小平忍辱,忍的是大流氓头子毛氏之辱,不是人民之辱。邓小平第二次复出是大独裁者的恩赐,第三次是权力斗争的结果,与人民选举克林顿毫无可比性。第五,我主张检测未上台的政治家是否真正理解并献身民主,指的是在民主制度尚未建立的情况下的中国,检查的是他们对民主的理解和实施,不是他们是否玩女人的私德。第六,先生上文骂老芦是又当婊子又立牌坊的伪君子,赞扬马悲鸣那真小人,此处说“漫骂选圣”术的恶果是只会选出伪君子(只是使用了“心理变态”来暗渡陈仓而已),下文又讴歌伪君子,丑诋真小人,一波N 折,陷于惊人的自相矛盾。



先生屡屡误解我的意思,把我从未说过的话硬塞在我嘴里,似乎不外以下几种可能:一、蓄意曲解捏造;二、理解力较差,看不懂白话文;三、阅读潦草,轻率为文。除此之外,我还真想不出有别的解释,请先生费神澄清一下。在此之前,我还得再度重复自己,希望这次先生能看个明白。



愚以为,人民在专制国家识别、选择和支持真正的民主志士,和在成熟民主国家挑选总统,完全是两回事。这里最明显最根本的区别,就是后者有制度保障人民不会被骗子愚弄和利用。“假天使”如尼克松先下令去民主党总部装窃听器,后又撒谎欺骗人民,被揭露后立刻身败名裂,黯然挂冠而去,而毛泽东上台前装成民主斗士,上台后立刻变成空前的大独裁者,一生都在欺骗、玩弄、强奸人民,却谁也奈何他不得。



专制国家的真正民主斗士和民主国家总统候选人的另一个重大区别,是前者无名利可得,反而有坐牢杀头的危险,因而必须是真诚信仰自己鼓吹的信条、言行一致、以身作则并不惜以身殉道的志士,而后者是一种名权双收的高尚职业,除了必须忠于人民雇主的职业道德之外,并没有太多别的要求。



这两个重大的区别,决定了专制制度下人民在决定支持民运人士前必须慎之又慎。和民主国家的人民不同,我们一旦判断错误,至少几十年内没有改主意的可能。“解放”前“民主党派”和许多知识分子不满国府专制,转而支持中共那个“民主斗士”,为此受了几十年的荼毒。如果那时的人民更成熟些,中共决不会如此轻易上台。老芦对某些民运领袖的批判,就是鉴于这个历史教训敲警钟,以免子孙们再上毛泽东和柴玲那种野心家们的当。



那麽,如何判断民运人士究竟是真正献身民主的志士,还是欺骗人民的野心家呢?合乎逻辑的结论就是:听其言,观其行,看他们是否真诚地相信并身体力行自己鼓吹的东西。你既然提倡民主自由,“the essense of liberty is tolerance”, 起码得容忍别人歌颂共产党,容忍别人的批评指责。如果有人像先生那样,别人稍微批评一下民运人士(哪怕是所有的民运人士也罢),就要诬蔑对方搞人身攻击,甚至斥之为奴,那麽这种人相信的绝对是伪民主。如果这种人是所谓“民运人士”,就一定是以民主为幌子的骗子野心家,一旦上台就必然是又一个毛泽东。



这里想请教樊先生:本人坚信(不是担心),如果某些民运人士持您那样的思维定势,在中国上了台,结果一定比中共更坏。先生是否就要因此认定我是别有用心使毒招的共奴?





<<先生还错在以此为自己辩解,至少是文不对题。1。请问我樊某作为旁观

者,见不得先生的人身攻击,起而论之,是否也证明该组织“上台后必然

要抛掉民主的面具”?2。是不是天下文人都应该加入先生骂阵,全国人民

齐声痛骂一切民主斗士,一个民主的中国就会在我党的恩赐中和众人的漫

骂中诞生?3。一个正在执政的政党,干尽天下一切恶行,至今不肯开放政

治改革。而另一方是典型的弱势群体,在可见的将来无任何执政希望,请

问谁该骂?4。中国的民主人士,坐牢的坐牢,流亡的流亡。流亡到国外还

要挨网上共奴爱国贼加马悲鸣芦笛骂。且对其中良莠不加区别,归到

一堆来骂。旁观者看不过去,便推到那一堆里去骂。骂完后告诉你,我骂

你是检测你是否真正献身并理解民主。妙哇!江泽民心里不知有多高兴,

一分钱不用花,自然有人在海外把一切民主的可能骂倒在萌芽之中。



<<祝贺你芦先生,这种漫骂大合唱起到了惊人的character assassination的

效果。海外的中国人在平常交往中,一提到民主人士便无好印象。几乎无人

在party上敢说自己同情民运。你要去问民运人士中谁不地道,为何不地道,

90%的中国人说不出所以然,“只听说他们都不怎么样”芦笛先生目的达到

了是不是可以收骂了?先生自然没有兴趣告诉他的读者,民运人士中,有写

下「论言论自由」「一面之词」「人的驯化,躲避与反叛」的胡平,有为

“第五个现代化”坐了多年劳的魏京生,有为掩护朋友逃亡而坐牢并写下

「情义无价」的刘丹红。中国人只懂拍皇帝马屁等专制者恩赐民主也就够了,

何必要对不拍皇帝马屁的人士大骂不止。芦先生自称“强项”。不错,可惜

先生的强项是用来对付那些既无力,也无心送你进监狱,甚至是至今还尊重

你的人。>>



先生这里的所谓驳斥完全是党文化的扣政治帽子,甚至连语言都是当年那套(如“漫骂大合唱”“扼杀于萌芽”等等)。时至今日,身居海外,还要浪费时间来批驳这些文字垃圾,真是令人悲从中来。



这里洋洋一大堆,无非是层层上纲:芦某总结八九民运领袖犯下的策略和道德错误,提醒人民警惕打著民主旗号的野心家,就是人身攻击,就是漫(谩)骂,就是打落水狗,就是帮助当道者欺压弱势集团,就是败坏民运人士的声誉,就是对他们进行人格谋杀,就是扼杀中国的民主事业于萌芽之中。这里只差最后一个结语:该犯实属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罪大恶极的阶级敌人。



本人是不是犯了那些罪,懒得再在这里说,省得老是纠缠个人私德,不免降低了这场辩论的水平。请读者去看我的旧帖,作出自己的结论。



这里只想提醒樊先生:生活在自由世界的人民有全面信息来源,有独立判断能力,不是专制制度下的愚民。所谓“人格谋杀”只是先生虚构出来的惊人之语。以为老芦写两篇文章就能成功抹黑民运人士的总体形象是滑天下之大稽。它不但是敬爱的林副统帅的“笔杆子、枪杆子,夺取政权要靠这两杆子,巩固政权也要靠这两杆子”的遗毒,过分抬举了我这个百无一用的书生,而且是对人民智力的侮辱。老芦没有能力谋杀任何人的人格,也无法抹黑任何人的乾净面孔。人格只能“自杀”,无法“他杀”。民运人士在人民心目中从同情对象变成讨厌对象,是某些民运人士一颗老鼠屎搅坏一锅汤的结果,赖不到老芦头上来。而老芦批判这些人的错误,正是要把那几颗老鼠屎捞出来,恢复那锅汤的鲜味。如果人民对民运事业得像对我党那样藏著掖著,包著裹著,捧著拍著,则这种事业无非是又一种黑社会事业,与民主没有任何相干。





<<樊某所见与先生不同。人民与民主斗士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利用关系。没

有民主斗士的争取,专制政权不会恩赐民主。民主制度诞生之日,便是,

也才是鸟尽弓藏兔死狗烹人皆可骂之时。樊某坚决主张,一旦伟光正开放

民主,一定要选它继续执政。切不可妄选民主斗士。用邱吉尔的话说,一

个忘恩负义的民族是成熟的民族。但在这一天到来之前,则应象爱护弓剑

猎犬一样爱护民主斗士。(请民主斗士们也听清了,如不愿做人民的猎犬,

走人还来得及)>>



先生前面说“恩赐民主是可能的”,这儿又说是不可能的。这本是先生一贯的逻辑混乱,毫不足怪。先生生活在一个民主制度成功建立了两百年的国家,只看见制度的重要,却没去想想中国根本就没有这个制度,这倒真是怪事。由此,先生将民主斗士比为人民利用的猎犬,却忘了中国并没有个制度在那儿保障人民可以兔死狗烹。当年人民没本事摆脱毛泽东那只猎犬,以后他们又有什麽能耐摆脱如今混在民运队伍中的野心家?先生口口声声强调制度重要,在这儿却以主观愿望代替制度,以为吆喝两声野心家们便会自行走开。这种幼稚天真的想法,似乎不该出自一个有许多人崇拜的网上高手。



<<樊某曾经纳闷,华人在美国为什么无领袖?现在多少悟出点道理。我们的

文化中有太多的骂的冲动。对不能骂的人或组织(如皇帝)就拍马屁,对

骂起来无危险的人就往死里骂。即便是先生在《马屁之邦》中历数国人马

屁恶习,仍不忘拍一拍邓小平。我们把对皇帝不能骂的压抑,统统发泄在

我们的同类身上。看来我们中国人真是做奴隶的料。我们有太多的文人和

非文人,有意识无意识地热衷于人格谋杀(character assassination)。

我们太热衷于散布流言蜚语,对不当皇帝的人我们看见的只是缺陷,对皇

帝我们看见的是每一点恩德。明明是邓小平要搞倒胡耀邦(鸟尽弓藏也),

偏偏要找个方励之来骂。明明是皇帝要杀岳飞,偏偏要找个宰相来骂。找

得到缺失当然骂,找不到毛病就用些似是而非的,不证而论的词语骂。骂

你哗众取宠,骂你追名逐利,骂你狼子野心想当“青年领袖”。骂者不必

证明 (谁能证明某人心里想什么?) 被骂者又无法反驳(谁能证明自己

心里不想什么?〕不光本人不能反驳,旁观者也不能说公道话,说了骂你

“压制异见”,或是骂你将来上台后必如此。说公道话的旁观者超过三人,

便骂你“围剿”。骂者永远立于不败之地。这种好事傻瓜才不干。



<<於是我们中国人只配有暴君,不配有领袖。只配有马悲鸣,不配有马丁路

德金。几年前一国人问我所敬仰的历史人物为何人,答曰有马丁 路德 金

和杰弗森。问者大笑樊某傻冒。曰金氏上学时打过小抄,杰弗森更是奸污

女奴之强奸犯。樊某无话可说,只能叹惜中国人心眼有多黑暗。试想马丁

路德金如果是华人而领导反歧视运动。必有一群同胞挖尽金氏一生过失,

骂个痛快。而且专骂金氏哗众取宠,追名逐利,想当“xx领袖”。美其名

曰考验其民主自由理念。芦先生当何感想?>>





先生在此重复的,无非是《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的精神:“对人民事业只能歌颂,不能暴露”,“歌颂人民的光明者必定伟大,暴露人民的所谓黑暗者必定渺小”。莫非搞这老一套,就是在中国建立民主制度的正道?



对先生惯用的诡辩手法,我实在懒得去一一指出。我在旧作中,详细列出了方励之在86学运中的荒谬举措和严重恶果,根本不是“找不到毛病就用些似是而非的,不证而论的词语骂”。我确实“骂你哗众取宠,骂你追名逐利,骂你狼子野心想当‘青年领袖’”,但不是“骂者不必证明 ”,而是给出了严格证明,凡不被偏见蒙住双眼的人都能看见。“被骂者又无法反驳”,倒确实如此,因为我说的都是事实。“说公道话”的“旁观者”如樊先生,则除了捏造本人的论点、思路和罪行外,便是扣帽子。至今没见过有谁把我那些论点论据一条条列出来,或证伪,或指出思路错误。这不是不讲道理的围剿是什麽?



有趣是先生竟然应用偷换概念的诡辩手法,对老芦进行了曲折隐晦的人身攻击。先生指我为助纣为虐的共奴,却又不敢明白说出,只敢反复说我以“漫(谩)骂大合唱”讨江泽民的欢心,甚至说我拍邓小平的马屁。可惜先生既忘了我的《领袖的心事》,又忘了我在《马屁之邦》中对马屁作的定义,那就是:“所谓马屁,就是为了迎合被拍对象的虚荣心而编造出来的毫无根据的假话或略有影子但无限夸大的‘实话’。”我想,客观的读者既能看出迎合一个死人的虚荣心是否可能,也能看出我说邓公的好话,到底是对政治家功绩的实事求是的肯定,还是编造毫无根据的假话或略有影子但无限夸大的“实话”。他们当然也能看出我对某些民运领袖的批评指责,到底是对他们作为政治家的行为及其后果的实事求是的评价,还是去“挖尽”他们“打小抄”式的“一生过失”,“骂个痛快”。最后,头脑清醒的读者当然更能看出到底是老芦的“心眼有多黑暗”,还是先生以诡辩当雄辩。





<<记得去年芦先生讨论柴玲方励之时,转述戴晴的一段描述:曰柴玲开会时

很少说话,会后便到处说某人是特务。--这就是典型的流言蜚语。因为

这段话绝对是不准确的人云亦云。“开会时很少说话”,是从不说话,还

是一小时会议说10分钟话?怎么解释都行。“会后便到处说某人是特务”

跟开会“少说话”有什么联系?柴玲是见人就说某人是特务,还是只跟三

个她以为可信赖的人说过?还是开过一个玩笑说这家伙简直就跟特务一样,

还是根本就没说过任何人是特务而是戴晴听了误传?一切都可能而一切都

很难查考。然而这段流言蜚语的效果就是极其生动地描述一个阴险丑恶的

嘴脸。把最可能坏的型象加到柴玲脸上,无论柴玲是否deserve, 她的人格

被摧残的效果就永远达到了。当我看到先生这段言论时。我开始怀疑“谣

言止于智者”这话到底有几分道理。芦笛先生和戴晴女士都是樊某尊重的

智者。怎么这种谣言也传?先生讨厌柴玲固然有言在先,用这种方式未免

有点不择手段。后来读了胡平的「一面之词」,方有所悟。胡先生说:“

与其说是谣言止于智者,不如说是谣言止于贤者。因为传谣不传谣,与其

说取决于判段力的高下,不如说取决于责任心的强弱”樊某至今仍然不相

信先生有什么恶心。只是中国的酱缸文化过于浓厚,你我皆时有不能免也。>>





先生对“人格谋杀”一语如此爱好,足见“酱缸文化”遗毒之深。如果柴玲的“人格被摧残的效果就永远达到了”,先生还何必在此为她辩护?莫非先生有起死回生的功夫?戴晴女士无非是陈述一个事实。如果先生认为她是造谣,似乎先得去质问造谣者,证伪后再来追究我这个传谣者的责任。我对柴玲那个野心家的批判见于《再问王军涛》一文,根据是柴女士自己的讲话,她那讲话倒确实处处指责别人是坏人,只有她才是谭嗣同式的志士(详见她的讲话)。如果先生认为那个讲话是谣言,建议先生去质问她。说到底,谋杀柴玲人格的凶手不是别人,正是她自己。





<<樊某与先生商榷,盖因先生用“知识分子的社会责任”骂方励之,进而猜

想先生是有这种社会责任心的人。因而应是有文德的人。若樊某有幸猜中,

先请先生放弃上述四招暗器,堂堂正正与论敌就事论事。再说,招数已被

识破,再用也是无聊。以先生高才(先生勿谦),当有其他招数教我。若

樊某所猜大谬,也敬请先生相告。樊某只当世上有马悲鸣第二就是。>>





芦某批判方某,正是出於知识分子的社会责任心。摆出的是堂堂正正之师,并未使用什麽见不得人的“暗器”。无奈先生不是捏造就是指东打西,再不然就是或扣帽子,或作道德批判,在猜测本人的文德上狠下功夫,却死也不肯“与论敌就事论事”,把我旧帖中的观点和事实一条条列出来批倒批臭。我如果真有什麽见不得人的招数,也只是存在于先生的毒眼之中。先生不但显示了这种用邪恶心理猜测别人动机的党文化高招,而且充分显示了用毒眼瞄准后扔过来的满天花雨暗器。老芦接到手酸,实在盼望先生放马过来“就事论事”,不然只有逃之夭夭,因为“不是闲人”,耽误不起功夫。





第六招:





<<先生第五招,便是自称是小人物,称所骂者是公众人物。民主社会中小人

物怎么骂公众人物都行。“将老芦这种普通百姓拿来类比那些大人物(当

然只是过去时而已,但他们毕竟曾是政治家,起码是公众人物),似乎是

不妥当的”。对不起芦先生。你骂法轮功的文章已在「美中时报」上发表。

你在网上发表了数十万字的一流文字(先生语),怎么在需要承担文责的

时候就谦虚起来了?的确,民主社会中有专骂某些公众人物的,如Rush

Limbough (spell?), 有专取笑公众人物的,如深夜脱口秀主持人。但这

些人都公开表示了他们的目的和在社会中的角色。听者也不再把他们的话

当真计较。你芦先生要用“知识分子的社会责任”来批评方励之,你就必

须尊重你自己的社会责任。你如果要演脱口秀,就请告诉众人你在演脱口

秀,让读者用脱口秀的眼光来看那数十万一流文字。先生总不能两头都

要,吃著碗里还看著锅里吧?>>





说实在的,偷换概念的把戏老芦也算见多了。不过把老芦这样一个网上写手硬要派成与方、柴那样害死数千人的政治家等价的大人物(再次声明:他们不是屠夫,但他们的言行唆使、激励民众迎著本可避免的大屠杀走了上去),倒也真是罕见,而这里的论据,就竟然只是因为我是个网络写手,而且《美中时报》盗载了我的一篇批评法轮功的文章!樊先生硬要坚持派我作“公众人物”,请先去问问读者是否同意。樊先生也在网上发过文章,也是网上高手,是否也就算“公众人物”?有这种连真名、职业都不知道的“公众人物”麽?



老芦在网上写的,迄今已有数百万文字。虽是化名写作,凡是我写的文章,每一个字我都承担文责。但承担文责跟是否是政治家或公众人物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樊先生硬逼我自认自己是公众人物,否则就是逃避社会责任,就是演脱口秀,就是吃著碗里看著锅里。这种连续飞跃、层层上纲的“论证”方式,怎麽看怎麽像文革专案组的逼供信。



我怎麽也不懂:老芦的社会责任是什麽?难道因为批评过某些民运领袖和李洪志,老芦就“一言丧邦”,“人格谋杀”了中国的民主事业和弱势集团,成了新右派,只能送去劳改?连我党都没本事发明出“人格谋杀”这种文字狱的罪名来。我要是真有那种特异功能,最先遭到谋杀的就是敬爱的江总,因为我早在批判民运领袖和李洪志之先就写了《领袖的心事》,何以他老人家的人格至今未见摧毁,顽健如故?《芦笛文集》中绝大多数文章是批判伟光正的,为何我党还没给老芦骂倒?



吃先生苦逼不过,我这里只好招了:我就是公众人物。先生破了我的这招见不得人的暗器后,请问又是什麽伟大胜利?是否证明了方、柴等人的伟大光荣正确?是否驳倒了老芦对他们的无耻诬蔑?这难道就是先生“与论敌就事论事”的正大光明的招数麽?





<<顺便谈谈写文章说“我讨厌某某”是否合乎文德。你芦笛有一切权利讨

厌任何人。正因为如此,在文章中反复声称讨厌某某甚为不妥。你讨厌

谁是你的事。你可能有理由,也可能没什么道理。樊某不想知道。既无

法,不必要,也不想劝你别去讨厌谁。你芦笛写出来固然图你痛快。如

果先生不断重复“我讨厌某某”是想要造成广告效应。要全天下平庸人

都猜想:既然我所尊重的芦笛如此讨厌此人,必有其中道理。我等也当

远之。久而久之,一个(群)人的人格就被摧毁。如果先生用意在此,

至少应象马悲鸣一样,敢做敢当,有言在先。声明目的就是要搞臭某某。

而不要用什么“检测他们是否真正献身并理解民主的试金石”来为自己

辩解。如果依我理解先生并不想做人格谋杀,则当慎用“我讨厌某某”

于雄文之中。如读者尚知中国古训:“来说是非者,必是是非人”则有

损先生形象。>>



先生对这“人格摧毁或谋杀”的爱好,简直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这病因在我看来,是假设人民是可以被一小撮精英愚弄的蠢货。这倒是我党内心的坚定信条与统治秘诀。他们也确实在中国做到了这一点。不过要在开放社会中玩这一招可没戏。是真金子自闪光,我不相信人是可以搞臭的。哪怕在封闭社会如中国,以前被我党搞臭的那些国家和历史人物现在又一个个重放光泽,从美帝到苏修到康梁到胡适直到百万右派都是如此。从我党那儿,我倒是学会了一条:如果某个政党、组织或个人生怕被人搞臭,只许别人搞香,则一定心中有鬼,内里必然是臭的。



我在文章中表示讨厌谁谁,先生并不想知道我的理由,既说不想劝止,却又认为那是人格谋杀,劝我慎说这种话。短短一段话中,先生竟能做到如此不讲理(或曰“不想知道我的理由”),又能如此前后混乱矛盾,端的是难能可贵。怪不得我批判方、柴“可能有理由,也可能没什麽道理”,先生“不想知道”,却又出来阻止我的“人格谋杀”。我不明白的是:万一我的讨厌真有充足理由,“人格谋杀”的确实是坏人,先生又怎麽说呢?





<<与先生刚好相反,樊某宁交伪君子,远避真小人。樊某很欣赏胡平的一

篇关于虚伪的文章。文明就是虚伪!芦先生说过美国人比中国人文明,

何也?美国人比中国人虚伪就是了。美国人尽量说人好话,即使非说实

话不可,也要坏话当好话说。不信读一读洋人的推荐信就知道。刚到美

国时觉得这太虚伪了。久而久之,渐悟其中道理。中国人干嘛要那么多

的斗争哲学。不互相骂个你死我活不罢休?要是担心某人骂少了要可能

要专制,为何不等到他有机会竞选时骂,为何不骂用坦克维护专制的邓

小平?不光不骂还拍?假如邓小平在六三晚上是个伪君子,则是中华万

幸。伪善也是善。伪善绝对强过真恶。别看先生慷慨激昂:“我讨厌这

种民主斗士伪君子,尤甚于讨厌伟大领袖式的真小人!”我绝不相信先

生愿意回到真小人江泽民治下,更不要说回到伟大领袖当年的地狱里去。

我们不是在美国这个虚伪的民主制度下,虚伪的人群中乐不思蜀吗?>>





先生以为美国是个虚伪国家,中国反而成了个诚实的国家,还引用了胡平的名言来证明,让我实在是惊诧莫名。我写《谎言之邦》就是揭露共党专门说假话欺骗人民的。原来那倒算诚实,这对我来说这倒真是个惊人发现。



必须承认,我在答大贼、驳冷刀的聊天帖(不是什麽正式文章)中意气用事,说了“伟大领袖是真小人”那种屁话。在我看来,有史以来最大的伪君子,就是伟大领袖和伟光正,历史上再没谁比这些人更是好话说尽,坏事做绝。共产党以欺骗人民上台,以欺骗人民维持统治,这是谁都不能否认的铁的事实。我讨厌并批判某些民运领袖,正是因为他们的伪君子行径让我想起了伟光正。



先生这里的逻辑错乱和常识错误仍是层出不穷,驳不胜驳。首先,西方的礼貌待人的社会风气,是基于文艺复新以来对人的价值的认识和尊重。先生将此当成了虚伪,是极为难得的概念混乱。先生喜欢西方,是因为这儿处处顾及你做人的尊严,而不是用谎言来欺骗、愚弄、利用、压迫、剥削你。明明让你当臭苦力还要说是“领导阶级”,明明是农奴还要捧你是“同盟军”。其次,先生把“斗争哲学”和虚伪对立起来,看不到那正是一种虚伪文化假道学的结果,反而把它等同于诚实。最后,先生的豪断“伪善也是善,伪善绝对强过真恶”简直让人啼笑皆非。中共之所以是中国历史上最反动、最黑暗、最残暴、最下流的政权还能长治久安,正因为它是个世上最富有欺骗性、最虚伪的伪善政权,党章上写的每句话都是无比美好的无耻谎言。如果中共没有宣传部那个谎言机器分分钟行骗,只露出凶残的真面目来,它连一天都维持不下去。伪善比真恶的更恶毒之处,是它的欺骗性使得人民心甘情愿地忍受它的荼毒还以为自己是国家主人。





<<樊某写下本文,心中很矛盾。我反复在想,我是否有对先生人格谋杀之

嫌?自然而然,网上那些辱骂过芦笛先生的人士会以为樊某在帮他们的

忙。则是我不愿看到的。如有冒犯先生处,只当是与先生冒犯樊某之处

(见上述引文)扯平,谁也不欠谁,如何?在此樊某敬向本文读者声明。

樊某对芦先生的批评,实属不会拍电影的观众挑电影导演的毛病。芦导

演的“电影”,樊某批评归批评,仍将吐血推荐。只是各位看到骂民主

人士的台词,想想樊某是不是有道理。谢了。



樊某顺便敬告网上“芦敌”,樊某与芦先生之争,到目前为止仍属君子

之争,哪怕是伪君子之争,也不容忍辱骂言论。任何辱骂芦笛先生的行

为。樊某不与为伍。>>





先生请放心,芦某的人格不是任何人可以谋杀的。想当初我和老马打架之先,给他E 了战书,大言不惭地说:“我要把你变成网上的笑话!”接着就撕了六七篇他的文章,自问已把他的逻辑和常识错误的可笑荒诞之处凸显于天下,此后再也没人认为他是什么高手了。殊不料易往崇先生却跟我说:你就是把他的文章全撕完了,我还是照样喜欢他的文章,照样认为他是高手,只是认为你比他更高明而已。连老芦严谨思维指导下的雄辩尚且如此,何况是先生这种满天花雨的混乱诡辩?所以,那种把读者当作需要诸葛亮们时时加以指点的阿斗的傲慢假设,我看先生还是放弃为好。与其说先生谋杀了我的人格,不如说先生谋杀了我这个并非闲人的时间,因为正如上面的批驳显示的,先生的满天花雨只是对著本人而来,却与公正客观地评价学运、总结血写的历史教训离题万里,实在是无聊之极。



至于“扯平”云云,恕我坦率说一句,讲这种话似乎缺乏大家风范,就像先生先怀疑我答大贼、驳冷刀是指桑骂槐,后又表白与方教授毫无关系,并时时影射我“攻击”方某、柴某是和马悲鸣一样,有什麽私人动机似的。更不客气地说一句:这许多不必要的做作,在先生看来或许是“文明就是虚伪”的证明,在我看来却是小家子气的表现。



先生“吐血推荐”除批评民运人士之外的拙文,本人不胜感激,却不识好歹,并不领情,因为第一,我相信文章的内在价值并不因旁人的褒贬而增减;第二,我相信大多数读者有自己的判断力,用不著谁来给他们引路;第三,坦率地说,我觉得先生是谬托知己。先生错爱我的文章,只不过是因为我骂伟光正骂得精彩绝伦,为先生出了恶气,而不是因为我实事求是,思路谨严,对中国的历史和现实有深入理解,因而能言人之未能言、未敢言,而这一特点尤其反映在我对八九民运及其领袖们的理性批判中。



最后再说一遍,我接先生这六招,已是明知浪费时间和精力还硬著头皮干的无奈之举,再纠缠下去则杀了我的头也不接招了。所以如果先生要反驳此文,我决不再作回应,就算先生尽破我的毒招和暗器算了。我唯一的请求,就是先生将来在网上更新文集时,请把这篇文章附在大作后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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