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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樊弓:驳芦笛先生五招,重贴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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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樊弓:驳芦笛先生五招,重贴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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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樊弓:驳芦笛先生五招,重贴序 (1769 reads)      时间: 2001-10-31 周三, 下午10:17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驳芦笛先生五招



樊弓 [email protected]

http://fan-gong.freeyellow.com



-----

重贴序:本文是数月前跟芦笛先生商榷的文章。起因是芦先生指责方

励之“哗众取宠”,想当“青年导师”,“搞垮胡耀邦”。樊某便写

了《“哗众取宠”可以休矣-与芦笛先生商榷》(见后)芦先生很有

礼貌地作了回答。(见后)



第二天,芦先生贴了一篇回大贼的文章,其中痛斥那些为方先生鸣不

平者。樊某自然认为芦先生是在骂我,气不打一处出,故有此文。



事后芦先生一再作了解释,他的确不是跟我过不去。因此,本文不应

视为樊芦之间的个人恩怨。



但另一方面,本文对芦先生五种论调的批评,仍然成立。既然芦先生重

贴旧文,重开对方教授的责难,樊某只好加入。



芦先生对方教授、86、89的指责,虽然一篇接一篇, 洋洋数万言,其

实就是一句话:



方励之煽动学运,学运激怒保守派,姓邓的无奈只好舍弃胡赵,于是

中国改革倒退,于是方罪该万死。



我说过。芦先生的全部推理,用下面一个类比就可以驳倒:



张三请李四喝酒 => 李四大喜上路 => 歹徒相中李四于路 => 李四遭劫

=>王五不骂歹徒,专骂张三无道。After all, 一切皆起因于张三也。



芦先生在方励之和学运的论点,从另一个角度还可以归结为:民主是

恩赐的,且只能是恩赐的,因此任何争取民主的言论行动,只要惹怒了

龙颜便是罪恶。这个论调基本上无需批驳。因为历史进程很少有唯一

途径。恩赐民主是可能的,也可能是等不到的。你芦先生凭什么说只

有你看上的那条路是康庄大道,别人走的都是独木桥?更有甚者,你凭

什么说因为人家不走你的恩赐大道,就是罪恶呢?



这次安芦之争的源头,孤立地说起来芦先生基本在理。我本来有批评安

先生的意思。见了老安的检讨便作罢。

----





原文:



谢先生回应樊某关于哗众取宠的文章。



先生在「大家」中骂方励之的文章,樊某基本上都看过。实不相瞒,

我觉得先生在多数问题上思路严谨,无懈可击。但这个问题上没有什

么道理。老樊对先生辱骂方励之看不过去,跟先生见不得不平骂马悲

鸣恐怕是一个道理。其实老樊跟方氏一点相干都没有。



最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先生在回樊某的文章中彬彬有礼,而在回大贼

文中,硬将樊某咬定为“民主斗士”不指名道姓地把樊某臭骂一通。

这就是先生的不是了。我樊某不属于任何政治组织,也不代表任何他

人。你我之君子之争应仅限于你我之间。先生把老樊和其他人混在一

起骂。先生可是大大地失理了:



“可悲的是,老芦如果出来骂我党和伟大领袖,无论骂得怎样口沫横

飞,民主斗士们都只会出来喝彩,决不会有人来提醒我不要使用“讨

厌”、“哗众取宠”这类“人身攻击”语汇。一旦骂到他们的偶像头

上,得,这就不跟你讲民主自由人权了,非要你跟著他们对方某、柴

某、吾某山呼海蹈,实行“三忠于四无限”不可,倘若有人象老芦那

样强项,他们就什麽下作手段都能使出来,连什麽“网上三宝”、

“绍兴婆娘”的无耻言语都有本事写在网上!这算是什麽狗屁“民主

斗士”?还没上台就规定谁谁不能骂的“舆论一律”,上台后岂不要

将犯了恶攻罪的老芦割断气管押赴刑场?我讨厌这种民主斗士伪君子,

尤甚于讨厌伟大领袖式的真小人!至少伟大舵把敢作敢当,不但坦承

反右是“阳谋”,坦承“民主是手段”,而且数次感谢日本皇军帮助

我党上台。”



先生似乎落入当今网上爱国贼的俗套:1。将论敌划入“民主斗士”之

列。2。痛骂“民主斗士”群体。3。把一切个别丑恶言行都咬定是

“民主斗士”群体所为,因而是骂而有据。



先生这一招的确厉害。樊某承认是“民主斗士”也不是,不承认也不

是。承认吧,自觉为中国民主事业无任何贡献,又与公开的民运人士

和组织无任何瓜葛。充其量是同情中国民主事业,怎敢冒领“民主斗

士”之光荣称号?若要否认,则正中网上共奴圈套。瞧:民主自由多

不得人心,谁都不肯与“民主斗士”为伍。



高!实在是高!



樊某不信先生属爱国贼共奴之列。但这种招数,俗套也,俗套也。不

值一驳。



先生第二谬招,是将论敌的批评,指为压制芦笛公民的言论自由,或

是将来一旦上台必压制芦笛公民的言论自由。樊某在此必须指出,言

论自由的含义在于,任何人,组织,或政府机构不得禁止芦笛公民发

表任何言论。樊某请先生指明,何人何处主张禁止芦笛公民发表言论?

如有此类人物,樊某将坚决加入先生行列,骂他个七窍冒烟。同时,

也请先生放弃 guilty by association 之一杆子打一船人手段。严

格来讲,只有我党有压制芦笛公民言论自由之手段。先生的论敌都没

有。



樊某请先生骂慎重点,怎么就成了要你“三忠于四无限”了?



批评芦笛言论 不等于 压制芦笛公民的言论自由。先生不会不懂这个

道理。而给论敌扣上压制言论自由的帽子,的确是逃避争论,堵论敌

之口的高招。先生高明,不能不服。



网上论政,其基本前提就是承认对手的言论自由。所论者,公道也。

打个难听的比方,世上女人有权做贞妇,也有权做“小姐”。人权也。

而社会通行的道德是劝人别做“小姐”。这种劝善的行为怎么也不能

被称为是压制性自由。而更重要的公平原则是,做贞妇就不要出入按

摩厅。做“小姐”就不要指望贞节牌坊,做“小姐”者自动丧失指责

别人不贞的道义地位。



樊某跟马悲鸣争论过几个回合。后来马先生自动声明。郑义说东好他

就说西好东坏。他恨王丹是因为小时受团干部的气所以要报复当过团

干部的人以赚回当年吃的亏。马悲鸣这点上比先生公平。公开表明自

己的目的。也就一劳永饴地免去了辩解的必要,也就自动放弃了社会

责任之类的贞节牌坊。樊某感谢马先生直爽。要不然樊某不知还

要浪费多少时间奉陪。



先生第三谬招,便是指责论敌为“老芦如果出来骂我党和伟大领袖”

“只会出来喝彩”因而对先生骂“民主斗士”的批评便自然不公正。

因而不攻自破。高!实在是高!樊某不是闲人,打字又慢。老芦如果

骂我党和伟大领袖,我虽不见得非得“只会出来喝彩”,恐怕的确是

不会劳神批评。樊某的确是让先生抓个正着。可惜先生此招在网上有

用,实际上并不证明什么。先生如不欲收起此招,请至少保持的一贯

性。下次被警察抓超速,别忘出招:“前面那人飞车,你只会坐在车

里喝彩,我就快了一点,你就罚我破产,什么狗屁民主自由公平”先

生自知灵不灵。再说,先生有何根据说“民主斗士”都“只会出来喝

彩”?先生批评过中国人不懂逻辑,不证而论,这算不算一例?马悲

鸣写文章骂民运人士对枪毙成克杰“无不喝彩”。樊某就请马君指一

个给众人瞧瞧。老马至今指不出一个,还死不认错。先生不至于也要

来这一招吧?



我党和“民主斗士”之间,实力不成比例。樊某之有限精力,要用就

用来帮助弱者。先生如果认为对狼和羊各打五十大板是所谓“公正”

的话,先生自然有此人权。只请先生发现天下有帮羊不帮狼的不公平

人士,不要见怪。樊某对先生骂方氏,骂“民主斗士”看不下去,并

非因为这些人是什么“偶像”。而是见不得象先生这种大才大德之人,

也甘心加入落井下石的行列。



先生第四招,便是如下理论:“对未上台的政治家和政治组织进行

“人身攻击”很有必要,这是检测他们是否真正献身并理解民主的试

金石。一个不能“忍骂”的政治组织上台后必然要抛掉民主的面具而

疯狂压制异见。”对不起,芦先生。你错了。而且先生难得错得如此

彻底。因为先生是用专制的思维来讨论民主制度下如何选择政治家。

风马牛不相及。



什么是民主制度?民主制度重制度而轻视政治家的道德。这个制度就是

要迫使几个醋气熏天的魔鬼追求一个水性杨花朝三暮四的名叫选民的丑

女子。且这个丑女子每四到八年必抛弃一夫。魔鬼们只好要么装天使,

要么打光棍。这个丑女子不在乎假装出来的天使还是真天使,反正对她

都一样。



专制思维就是,我们要挑一个圣人,然后这个丑女子必从一而终。这女

子要么拍圣人马屁,要么挨揍。



芦先生想用漫骂选圣术筛出个圣人来,是想要这个圣人民主还是独裁?

先生象是要圣人搞民主。谬也。民主的精髓是要两个魔鬼,不要一个圣

人。这种漫骂选圣的过程就是一个负淘汰的过程。筛出来的只会是生时

脸皮奇厚死后不留骨灰让你鞭尸都找不到的心理变态。樊某连例子都是

现成的。



共奴反民主的常招便是:你们民运人士上台更坏。先生似乎也有此担心。

樊某认为,如果专制制度不改,不管你芦笛用什么骂术来提炼圣人,上

台后99%最终变魔鬼。而民主制度迫使99%魔鬼装圣人。After all,凡

人都是魔鬼和圣人的混合体。邓小平在文革中不光挨骂,而且挨斗。此

公忍气吞声,完全满足先生要求。上台后先因魏京生指出他是一个独裁

者而将其投入大牢。当年忍功荡然无存。在其权力巩固后便借学运斩功

臣,倒胡罢赵。最终将坦克开上街头射杀国家的年青一代。先生的漫

骂选圣法有什么用!邓小平当年挨的骂没有使他更容忍,而是使他更残

忍。他当年少挨点骂少挨点斗,或许不至于动用军队杀学生。相反民主

制度下的那个玩女人说谎话的克林顿照样把国家治得好好的。也没有把

Rush Limbough 抓起来。



先生还错在以此为自己辩解,至少是文不对题。1。请问我樊某作为旁观

者,见不得先生的人身攻击,起而论之,是否也证明该组织“上台后必然

要抛掉民主的面具”?2。是不是天下文人都应该加入先生骂阵,全国人民

齐声痛骂一切民主斗士,一个民主的中国就会在我党的恩赐中和众人的漫

骂中诞生?3。一个正在执政的政党,干尽天下一切恶行,至今不肯开放政

治改革。而另一方是典型的弱势群体,在可见的将来无任何执政希望,请

问谁该骂?4。中国的民主人士,坐牢的坐牢,流亡的流亡。流亡到国外还

要挨网上共奴爱国贼加马悲鸣芦笛骂。且对其中良莠不加区别,归到

一堆来骂。旁观者看不过去,便推到那一堆里去骂。骂完后告诉你,我骂

你是检测你是否真正献身并理解民主。妙哇!江泽民心里不知有多高兴,

一分钱不用花,自然有人在海外把一切民主的可能骂倒在萌芽之中。



祝贺你芦先生,这种漫骂大合唱起到了惊人的character assassination的

效果。海外的中国人在平常交往中,一提到民主人士便无好印象。几乎无人

在party上敢说自己同情民运。你要去问民运人士中谁不地道,为何不地道,

90%的中国人说不出所以然,“只听说他们都不怎么样”芦笛先生目的达到

了是不是可以收骂了?先生自然没有兴趣告诉他的读者,民运人士中,有写

下「论言论自由」「一面之词」「人的驯化,躲避与反叛」的胡平,有为

“第五个现代化”坐了多年劳的魏京生,有为掩护朋友逃亡而坐牢并写下

「情义无价」的刘丹红。中国人只懂拍皇帝马屁等专制者恩赐民主也就够了,

何必要对不拍皇帝马屁的人士大骂不止。芦先生自称“强项”。不错,可惜

先生的强项是用来对付那些既无力,也无心送你进监狱,甚至是至今还尊重

你的人。



樊某所见与先生不同。人民与民主斗士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利用关系。没

有民主斗士的争取,专制政权不会恩赐民主。民主制度诞生之日,便是,

也才是鸟尽弓藏兔死狗烹人皆可骂之时。樊某坚决主张,一旦伟光正开放

民主,一定要选它继续执政。切不可妄选民主斗士。用邱吉尔的话说,一

个忘恩负义的民族是成熟的民族。但在这一天到来之前,则应象爱护弓剑

猎犬一样爱护民主斗士。(请民主斗士们也听清了,如不愿做人民的猎犬,

走人还来得及)。



樊某曾经纳闷,华人在美国为什么无领袖?现在多少悟出点道理。我们的

文化中有太多的骂的冲动。对不能骂的人或组织(如皇帝)就拍马屁,对

骂起来无危险的人就往死里骂。即便是先生在《马屁之邦》中历数国人马

屁恶习,仍不忘拍一拍邓小平。我们把对皇帝不能骂的压抑,统统发泄在

我们的同类身上。看来我们中国人真是做奴隶的料。我们有太多的文人和

非文人,有意识无意识地热衷于人格谋杀(character assassination)。

我们太热衷于散布流言蜚语,对不当皇帝的人我们看见的只是缺陷,对皇

帝我们看见的是每一点恩德。明明是邓小平要搞倒胡耀邦(鸟尽弓藏也),

偏偏要找个方励之来骂。明明是皇帝要杀岳飞,偏偏要找个宰相来骂。找

得到缺失当然骂,找不到毛病就用些似是而非的,不证而论的词语骂。骂

你哗众取宠,骂你追名逐利,骂你狼子野心想当“青年领袖”。骂者不必

证明 (谁能证明某人心里想什么?) 被骂者又无法反驳(谁能证明自己

心里不想什么?〕不光本人不能反驳,旁观者也不能说公道话,说了骂你

“压制异见”,或是骂你将来上台后必如此。说公道话的旁观者超过三人,

便骂你“围剿”。骂者永远立于不败之地。这种好事傻瓜才不干。



于是我们中国人只配有暴君,不配有领袖。只配有马悲鸣,不配有马丁路

德金。几年前一国人问我所敬仰的历史人物为何人,答曰有马丁 路德 金

和杰弗森。问者大笑樊某傻冒。曰金氏上学时打过小抄,杰弗森更是奸污

女奴之强奸犯。樊某无话可说,只能叹惜中国人心眼有多黑暗。试想马丁

路德金如果是华人而领导反歧视运动。必有一群同胞挖尽金氏一生过失,

骂个痛快。而且专骂金氏哗众取宠,追名逐利,想当“xx领袖”。美其名

曰考验其民主自由理念。芦先生当何感想?



记得去年芦先生讨论柴玲方励之时,转述戴晴的一段描述:曰柴玲开会时

很少说话,会后便到处说某人是特务。--这就是典型的流言蜚语。因为

这段话绝对是不准确的人云亦云。“开会时很少说话”,是从不说话,还

是一小时会议说10分钟话?怎么解释都行。“会后便到处说某人是特务”

跟开会“少说话”有什么联系?柴玲是见人就说某人是特务,还是只跟三

个她以为可信赖的人说过?还是开过一个玩笑说这家伙简直就跟特务一样,

还是根本就没说过任何人是特务而是戴晴听了误传?一切都可能而一切都

很难查考。然而这段流言蜚语的效果就是极其生动地描述一个阴险丑恶的

嘴脸。把最可能坏的型象加到柴玲脸上,无论柴玲是否deserve, 她的人格

被摧残的效果就永远达到了。当我看到先生这段言论时。我开始怀疑“谣

言止于智者”这话到底有几分道理。芦笛先生和戴晴女士都是樊某尊重的

智者。怎么这种谣言也传?先生讨厌柴玲固然有言在先,用这种方式未免

有点不择手段。后来读了胡平的「一面之词」,方有所悟。胡先生说:“

与其说是谣言止于智者,不如说是谣言止于贤者。因为传谣不传谣,与其

说取决于判段力的高下,不如说取决于责任心的强弱”樊某至今仍然不相

信先生有什么恶心。只是中国的酱缸文化过于浓厚,你我皆时有不能免也。



樊某与先生商榷,盖因先生用“知识分子的社会责任”骂方励之,进而猜

想先生是有这种社会责任心的人。因而应是有文德的人。若樊某有幸猜中,

先请先生放弃上述四招暗器,堂堂正正与论敌就事论事。再说,招数已被

识破,再用也是无聊。以先生高才(先生勿谦),当有其他招数教我。若

樊某所猜大谬,也敬请先生相告。樊某只当世上有马悲鸣第二就是。



先生第五招,便是自称是小人物,称所骂者是公众人物。民主社会中小人

物怎么骂公众人物都行。“将老芦这种普通百姓拿来类比那些大人物(当

然只是过去时而已,但他们毕竟曾是政治家,起码是公众人物),似乎是

不妥当的”。对不起芦先生。你骂法*轮*功的文章已在「美中时报」上发表。

你在网上发表了数十万字的一流文字(先生语),怎么在需要承担文责的

时候就谦虚起来了?的确,民主社会中有专骂某些公众人物的,如Rush

Limbough (spell?), 有专取笑公众人物的,如深夜脱口秀主持人。但这

些人都公开表示了他们的目的和在社会中的角色。听者也不再把他们的话

当真计较。你芦先生要用“知识分子的社会责任”来批评方励之,你就必

须尊重你自己的社会责任。你如果要演脱口秀,就请告诉众人你在演脱口

秀,让读者用脱口秀的眼光来看那数十万一流文字。先生总不能两头都

要,吃着碗里还看着锅里吧?



顺便谈谈写文章说“我讨厌某某”是否合乎文德。你芦笛有一切权利讨

厌任何人。正因为如此,在文章中反复声称讨厌某某甚为不妥。你讨厌

谁是你的事。你可能有理由,也可能没什么道理。樊某不想知道。既无

法,不必要,也不想劝你别去讨厌谁。你芦笛写出来固然图你痛快。如

果先生不断重复“我讨厌某某”是想要造成广告效应。要全天下平庸人

都猜想:既然我所尊重的芦笛如此讨厌此人,必有其中道理。我等也当

远之。久而久之,一个(群)人的人格就被摧毁。如果先生用意在此,

至少应象马悲鸣一样,敢做敢当,有言在先。声明目的就是要搞臭某某。

而不要用什么“检测他们是否真正献身并理解民主的试金石”来为自己

辩解。如果依我理解先生并不想做人格谋杀,则当慎用“我讨厌某某”

于雄文之中。如读者尚知中国古训:“来说是非者,必是是非人”则有

损先生形象。



与先生刚好相反,樊某宁交伪君子,远避真小人。樊某很欣赏胡平的一

篇关于虚伪的文章。文明就是虚伪!芦先生说过美国人比中国人文明,

何也?美国人比中国人虚伪就是了。美国人尽量说人好话,即使非说实

话不可,也要坏话当好话说。不信读一读洋人的推荐信就知道。刚到美

国时觉得这太虚伪了。久而久之,渐悟其中道理。中国人干嘛要那么多

的斗争哲学。不互相骂个你死我活不罢休?要是担心某人骂少了要可能

要专制,为何不等到他有机会竞选时骂,为何不骂用坦克维护专制的邓

小平?不光不骂还拍?假如邓小平在六三晚上是个伪君子,则是中华万

幸。伪善也是善。伪善绝对强过真恶。别看先生慷慨激昂:“我讨厌这

种民主斗士伪君子,尤甚于讨厌伟大领袖式的真小人!”我绝不相信先

生愿意回到真小人江泽民治下,更不要说回到伟大领袖当年的地狱里去。

我们不是在美国这个虚伪的民主制度下,虚伪的人群中乐不思蜀吗?



樊某写下本文,心中很矛盾。我反复在想,我是否有对先生人格谋杀之

嫌?自然而然,网上那些辱骂过芦笛先生的人士会以为樊某在帮他们的

忙。则是我不愿看到的。如有冒犯先生处,只当是与先生冒犯樊某之处

(见上述引文)扯平,谁也不欠谁,如何?在此樊某敬向本文读者声明。

樊某对芦先生的批评,实属不会拍电影的观众挑电影导演的毛病。芦导

演的“电影”,樊某批评归批评,仍将吐血推荐。只是各位看到骂民主

人士的台词,想想樊某是不是有道理。谢了。



樊某顺便敬告网上“芦敌”,樊某与芦先生之争,到目前为止仍属君子

之争,哪怕是伪君子之争,也不容忍辱骂言论。任何辱骂芦笛先生的行

为。樊某不与为伍。





附相关三篇文章。





附1:

“哗众取宠”可以休矣-与芦笛先生商榷



樊弓



芦笛先生文章皆上乘好文。英雄所见略同处在此先按下不表。



先生至少五次发表下述文字:



“除了柴玲,老芦最讨厌的“民运人士”就是那个躲到美国使馆里的

“中国的萨哈罗夫”,因为他哗众取宠,为了自己当“青年导师”,

搞垮了中共最开明的领袖胡耀邦。”



樊某认为,先生有如下谬误。如先生不以为然,樊某请先生指教。



1。上述文字,尤其是“讨厌”之类,是人格攻击而非政论。这种词汇

属于街头吵架之浪妇,不属于公开发表文章的严肃作者。



2。“搞垮了中共最开明的领袖胡耀邦”者,是你芦笛先生推崇备至的

邓小平。先生爱邓也就罢了,何必把邓之过推到他人头上?



3。先生的逻辑是:方励之发表言论 => 学生上街游行 => 保守派借

机起哄 => 邓不得已割爱倒胡。因此方万恶不赦。先生之推导等价于:

张三请李四喝酒 => 李四大喜上路 => 歹徒相中李四于路 => 李四遭劫

=>王五不骂歹徒,专骂张三无道。After all, 一切皆起因于张三也。



方励之是文人,文人就是要发表言论。文人的责任在于其言论是否

正确,而不在于该言论最终转弯抹角地帮助某件事的发生。樊某请问,

方励之当初到底说错了什么。芦笛先生肯教否?



4。中文有一些恶毒词汇,仅用于人格攻击且不必论证。“哗众取宠”

“心怀鬼胎”“野心”之类便是。你可以骂一切发言论的小人物

“哗众取宠”,偏偏不适用于骂皇帝。比如说,有人要骂你芦笛先生

写文章“哗众取宠”,你绝对咬牙切齿而无从反驳。而若有人说邓小

平“哗众取宠”,则是可笑之至。位极天下者只需宠人,何须人宠?



细细想来,“哗众取宠”何罪之有?立言立行以求社会肯定(i.e.

“哗众取宠”〕为何不是件值得推崇的事?然而,“哗众取宠”这个词,

描画出来的是一个阴森森的心怀鬼胎形象。



“哗众取宠”可以休矣。





附2。关於“哗众取宠”



送交者: 芦笛



先生的批评已拜读,此间不是讨论这些问题的地方。我以前在《大家》时已

经就这些问题写过详细的答辩,如果先生有兴趣,等我这段时间忙过了,

咱们挪到别的地方去详谈,我把旧文贴出来让先生看看,如何?



先生的关於“哗众取宠的用词是人身攻击”的说法我觉得有一定道理。但这有两

个问题,第一是对公众人物、特别是言行深刻地影响到了历史发展的人物能否

进行人身攻击?第二,如果此词是人身攻击,似乎不能用于指事,但我们可以

说某文章哗众取宠,所以似乎此词严格说来不能算人身攻击的用语。对这个词

的词义我和先生的理解也有不同,我并不觉得哗众取宠的人就是怀有某种阴森

森的不可告人的目的的人。在我的印象中,此词是用来描述某种人为了出风头

故作惊人言行的举动,具体用在那个地方,我是用来特指某公忘记了知识分子

的社会责任、不顾自己的崇高名望和社会地位可能使盲目敬仰他的青年冲动起

来、丧失理智而造成严重的后果而随便说话。如果该人当初能谨言慎行一些,

我自然也就不会有后来的“人身攻击”。



至于另外那位女士也是这样。“讨厌”是一种情绪,普通人有权表示他们对深刻

影响了中国的历史和现状的政治家们表示讨厌、憎恶甚至仇恨,这似乎不是什

麽人身攻击问题。相反,保障普通人的这种“人身攻击”权利,正是民主社会

的特点。如果这些人还没上台就不许他人说三道四,那麽他们的奋斗目标还有

什麽吸引力呢?如猪八戒说的,谁会去“现钟不打打铸钟”?老芦还不如去热

爱伟光正。



将老芦这种普通百姓拿来类比那些大人物(当然只是过去时而已,但他们毕竟曾

是政治家,起码是公众人物),似乎是不妥当的,不知先生以为如何?



谢谢先生的批评!











附3:大贼,你让我哭笑不得





芦笛



我最近实在是忙,本不该再来罗嗦耽误正事,无奈一沾上了网,就有那班朋友得答

复。我一般不理骂我的人,但朋友总得回应,所以,网上打手其实是帮助戒网的良药,

而朋友才是海洛因。



大贼的帖子已拜读。关於我不该乱管闲事这一条,我深以为然,无奈生就了这个脾气

没办法。骂我的人也倒罢了,我一般不理会,但就是爱乱管别人的事。当初“不芦之

争”就是为我看不下去不平污辱林、马而掀起来的,跟我其实什麽相干都没有,

但弄到最后只有我一个人在那儿顶著,无论是林是马都相应不理,浑若无事人,而老

芦反倒成了在网上发泄私怨的、网人皆曰可杀的坏人。所以,这世道也真是不能管闲

事。



帖子上的其他话我就不敢恭维了。《肉》的文学价值我不想和大贼你争,文艺上的事一

辈子也争不出个是非来。你看不出《老人与海》的美来,对此我无话可说,但你竟然把

老芦的胡说乱道说得比那还强,就不能不让我哭笑不得。最让我啼笑皆非的,是你咬死

我是红崽子,这里面似乎反映了以冷刀和你为代表的一部分知识分子是何等不善于思维。



当初看冷刀的跟贴,我就忍俊不禁。我原来以为老芦就是豪断的专家了,孰料此公似乎

比我还豪情万丈。说句不太客气的话,他的思维特点是“聚焦短路式”的,特别不善于

“发散性思维”。如果你问学生:“砖头有什麽用处?”只能答出“盖房子、垒灶”的

学生就只会收敛式地思维而不善于发散性思维,因为他想不起可以用砖头来玩的许多票,

从代替铁锤敲钉子到日本人用的“老虎凳”,一直到文革时用来作武斗弹药。



一个善于发散性思维的人,看到老芦自承初一时打电话骚扰小学班主任,就会设想出种

种使用电话的可能,除非穷尽了这一切可能性,谁也不敢由此就作“飞跃推理”,推出:

小芦打骚扰电话

→ 那电话或是他家私人的或是付费电话,两者必居其一 → 无论哪种情况,他家的

境遇都非同一般 → 结论:他是红崽子。”



这里的飞跃推理之荒谬再明显不过了。我的回忆录说得清清楚楚,那电话是学校公用电

话。即使我用的是私人电话,也不能证明我就是红崽子,因为高层“统战人士”不是红

的,家里照样可以有私人电话。同样地,就算我家富到可以让我打付费电话,我仍然可

以是统战对象的黑崽子。当年我班就有个这样的黑崽子,经济上的宽裕并不能保证他不

在“红恐”中备受迫害,恰恰相反,正因为他是班上最富的崽子,引起了旁人的嫉妒,

他才给整得非常之惨,比小芦这穷黑崽糟多了。郑义这大黑崽可能也是这样,他爸是全

国有数的大资本家,可能也算高层统战人士吧。如果他要打骚扰电话,就有条件在家里

打了。当然,我这也是瞎猜。老芦和冷、贼的区别,是瞎猜时就一定说明,决没有那种

一口咬定的大无畏魄力。



有趣的是,冷刀豪断一番后,有人点醒他先去看了老芦的回忆录再说,他去看了,承认

猜错了,却马上又作了另一豪断,说我既然有闲情逸志去打电话骚扰老师,可见挨饿决

没有那麽惨,由此可见我的《饥饿岁月》不是生安白造,起码也是大大夸张。说句老实

话,本人自长眼睫毛以来,还从未见过如此“见微而知著”的能手。因慢性饥饿导致营

养不良是个慢性的渐进的积累过程,要是那三年的每时每刻都象我书上写的高峰期那样

可怕,也就不会有今天的老芦了,而全国人民恐怕也要十停里去了九点九停。我打骚扰

电话是刚上初一那会的事,并未每日挖山不止,勤勤恳恳地连打三年,不过个把星期而

已。那时还没饿到后来的可怕状态,但学校秩序已开始松懈,这才可以不上课去打电话。



冷先生这次对我的批判又显示了他的短路思维特点,我说方励之不顾知识分子

的社会责任,不顾他个人的崇高声望和社会地位可能在青年中引起的巨大反响,

乱说话哗众取宠,他就此咬死我是指控方某人居心叵测。在这里,他实际上开

出了“不顾责任=用心险恶”的等式,根本就看不到可以有无数种原因使一个

人不顾责任。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吸毒者不顾家庭责任弄得倾家荡产,难道又

是蓄意坑害亲人?方励之的毛病,是名令智昏,飘飘然做“青年导师”做出了

瘾,哗众取宠坑害的国家、坑害了青年,也坑害了他自己。什麽“中国必须解

散”之类的屁话都说得出来,难道是“顾了社会责任”?



历史不问动机,历史只看效果。老毛当初发动大跃进,又何尝是为了饿死几千

万人?不管方励之、柴玲主观上怎麽想,他们就是祸害中国的蟊贼。为什麽

要声讨这些人,我在《为什麽要把学运领袖押上道德法庭》、《六四是民主

造反派和保守派对改革事业的颠覆》等文已经说得清清楚楚了,冷先生如果

有兴趣,请去访问《曼宁中文。奇奇书屋》中收藏的我的文集,此处不赘。

至于“人身攻击”和“打棍子”,我早已在《大家》说过多次,这里再重复

一遍:方励之、柴玲、吾尔开希辈如同慈禧、袁世凯、孙中山、毛泽东等人

一样,深刻地影响了中国的历史,使中国人至今还承受著他们政治活动造成的

后果,因此,只要愿意,每个中国人都有神圣的权利去“攻击”乃至辱骂他们。这

是我们的天赋人权,任谁也没权剥夺,精英们出国一场连这都没学会,也实在

是让人无话可说。



可悲的是,老芦如果出来骂我党和伟大领袖,无论骂得怎样口沫横飞,民主斗士

们都只会出来喝彩,决不会有人来提醒我不要使用“讨厌”、“哗众取宠”这

类“人身攻击”语汇。一旦骂到他们的偶像头上,得,这就不跟你讲民主自由

人权了,非要你跟著他们对方某、柴某、吾某山呼海蹈,实行“三忠于四无限”

不可,倘若有人象老芦那样强项,他们就什麽下作手段都能使出来,连什麽

“网上三宝”、“绍兴婆娘”的无耻言语都有本事写在网上!这算是什麽狗屁

“民主斗士”?还没上台就规定谁谁不能骂的“舆论一律”,上台后岂不要将

犯了恶攻罪的老芦割断气管押赴刑场?我讨厌这种民主斗士伪君子,尤甚于讨

厌伟大领袖式的真小人!至少伟大舵把敢作敢当,不但坦承反右是“阳谋”,

坦承“民主是手段”,而且数次感谢日本皇军帮助我党上台。



老芦去年五六月份在《大家》遭受的第二次围剿,说明了一个真理:对未上台的

政治家和政治组织进行“人身攻击”很有必要,这是检测他们是否真正献身并

理解民主的试金石。一个不能“忍骂”的政治组织上台后必然要抛掉民主的面

具而疯狂压制异见。当王实味的野百合在荒野中无声凋谢之时,未来中国知识

分子的命运也就铸定了。从这个角度来看,如今被围剿的马悲鸣就是新时代的

王实味,而那些卖“三宝”的“民主打手”们很可能就是未来的康生同志



话再说回大贼头上来。我说大贼,你的豪断比冷刀的还豪,真是强中更有强中手了。当

年大陆上谁自己订报?不都是看公家的麽?看《光明日报》居然成了我是红崽的证明,

这种荒唐法我故意要效颦都没法学。小芦看报是从小就养成的习惯,在大陆从未间断过,

哪怕是江青同志控制下的“两报一刊”都这样。《光明日报》是我上大学时改成“文化

报”,专门对知识分子发行的,我们班上因此订了一份,还是很有看头的,我就是在那

上面看到的“触龙言”。



最后说说那个郎中的指责。我本来不想回应,但既然你提到了,姑作答覆如下:首先,

自然科学史家不一定是科学家。不是中医高手,照样可以从哲学、思想史的角度来评价

中医。相反,悬壶一世的人反而因为身在此山中而不能从思维的角度看出全貌来。其次,

我对中医的看法已经在若干篇文章中说过,小结于下:



一、中医和西医路数完全不同,本身不是用逻辑思维建立起来的体系,而是模糊先验思

维的结果,不但不能用逻辑方法整理,而且基本概念连逻辑定义都无法给出。比如,

精”、“气”、“血”这些概念连个明确的外延和内涵都没法界定。而逻辑分类也

不能用于中医医学理论中,三焦既包括脏腑在内,本身又是一腑就是例证。



二、中医缺乏科学应有的规范性、可重复性和实证性的特点。不但“脏腑”、“经络”

无法落实到解剖上,而且没有检验它们功能的手段。更重要的是,中医的临床实践特别

是方剂学因人而异,脉象人言言殊,无论是诊断还是治疗都无法规范化。所以,与其说

中医是门科学,不如说它更象门艺术,“运用之妙,存于一心”,治疗效果在很大程度

上取决于大夫本人的可以意会不可言传的悟性、灵感和现场发挥。良医和庸医的区别如

王羲之与刻字匠的区别,这种现象在西方科学(包括西医)中是见不到的,哪怕复杂深

奥如相对论,也是“道可道”,能用数学语言和文字语言讲清楚的一桩事。



三、我从来没有否认过中医的治疗作用,关於这一点请参看《话说脸谱文化》,在其中

我说:如所周知,中医就是起作用,并正在西方作为替代疗法获得承认,东方模糊先验

思维也能奏效,证明了康德“理性为自然立法”的论断(大意,懒得去调原稿了)。



四、因为中医的以上特点,决定了它和西方思维方法以及延伸手段(如各种仪器)水油

不相混,由此决定它无法现代化,无法运用现代高科技成果,成了无法发展的活化石,

被张仲景、叶天士一劳永逸地盖了帽,封了顶。现代中医的指望就是成为第一流的大夫,

却无法成为医学家,发展、扩充、深化固有理论。



五、以上观点是从形而上的思维角度来分析问题,并不是污蔑中医这个职业,更不是针

对个人的人身攻击。如果它得罪了以此为职业的人士,我深感抱歉,然而不想改口,因

为我觉得说的是大实话。我曾和一位国内名牌中医大学的教授激辩数次,他从来就没能

驳倒我的基本论点,因为他自己就没法给出那些基本概念的逻辑定义,或者把它们落实

到解剖上。



上面说的大概够大贼喝一壶了。我要上班去了,这段真的太忙,坚决不理海洛因们了。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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