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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海纳百川网友陪审团规则讨论稿(坛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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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海纳百川网友陪审团规则讨论稿(坛方意见)   
所跟贴 海纳百川网友陪审团规则讨论稿(坛方意见) -- 版主 - (7624 Byte) 2002-11-08 周五, 下午8:10 (822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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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个人几点看法 (319 reads)      时间: 2002-11-09 周六, 上午4:39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关于这条:



》(四)法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在论坛全版和EMAIL里都对原告进行答复。如果确因特殊原因,

》 无法及时做出裁决,则应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在论坛和EMAIL里告知原告,将推迟作出决定。



建议法官可以在正版发通知召集陪审员。只在全版比较难召集足够的数目。

这个通告可以坛方和法官共同拟定格式。尽量“公式化”。处理完个案后

就删除。



再次提议改陪审团为仲裁团,法官改仲裁团长,陪审员改仲裁员。



技术性的细节,我现在还不大明了。尤其是

“随机数的根使用此后的第一个晚上开出的NEWJERSEYLOTTERYPICK4结果”

淮夷网友可否发 E 说明 ? [email protected]



另外,如果连续三次召集不够陪审员而不能成立陪审团,那么,陪审团就宣布解散。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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